影视制作合同

影视制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承揽方)名称: 甲方业务承办人: 乙方业务承办人: 签订日期:

无锡茂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的影视项目(VCR)制作,于甲方所在地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设计制作影片项目(多个影片需分别罗列):

影片(VCR) 一:

? 影片名称:? 影片格式:

? 制作规格:? 制作长度(秒):

? 项目语种:? 交片形式: □网络传输 □数据磁带 □光盘 □其他

? 背景音乐:? 制作要求遵照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附件及制作脚本。

二、 影片制作期限:

1. 预计制作期限为 个工作日。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开始制作,至 年 月 日

制作完成并交付甲方。

2. 如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影片制作相关资料或逾期支付预付款的,制作期限可以相应顺延。如

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令制作时间顺延,双方友好解决。

三、 影片制作资料的提供及影片制作要求:

1.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将影片制作资料所需的全部资料、图片交付给乙方,乙

方须电话或邮件确认。

2.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天,向甲方交付本合同的制作脚本(制作期限以甲方所有涉及

到该片制作的资料到达乙方后,即开始计算。若剧本在开机后定出,则以剧本定稿后开始计算期限)。

3. 甲方在制作过程中为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甲方相关产品、企业专业文字及影片画面所需的企

业文字、图片、地址、电话号码等资料。

4. 影片制作完成交付甲方后,该影片的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享有全部影片的发布权、出

版权和拥有原版带素材权。

5. 乙方应保证影片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

6. 乙方负责将全部的脚本创意、细化到台词、分镜头、字幕通过影片展现。

7. 乙方保证制作内容版权合法(其中包括:画面、音乐、配音、及演员肖像权等)。

四、 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

无锡茂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 项目设计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 整(RMB )。

1.1 项目需要支付预付款,首款为总金额的 70 %,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

元整),甲方在合同生效当日支付乙方,以便乙方及早投入制作实施。

1.2 余款为总金额的30%,RMB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按照本合

同制作费用和支付方式下述条款2履行。

____________整(RMB ),则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甲方成片。

3. 付款方式:甲方应按合同要求采用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的形式来支付款项。

五、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以甲、乙双方签字或邮件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的 作为验收标准。

1.1甲方对乙方设计的影视项目文件按照合同的附件,乙方提供的宣传片内容策划方案的标准进行对比,结论为满意。

1.2该影视项目文件无文字拼写及图片、音频、视频(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2. 甲方在制作过程中需修改创意、更改制作脚本或增加影片内容以及制作长度或其他新的制作

要求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制作期限和增加的制作费用等问题,并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完成品影片小样用 多媒体数据 形式交给甲方审查。甲方审查应当在 2 日内完成,符合甲方影片制作要求的,经甲方电话或者邮件确认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制作完成片。

4. 甲方对该完成品有异议的,在审查期间内以书面或者邮件形式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甲方有

权要求乙方最多三次修改,乙方应按甲方修改意见完成修改。

5. 如果甲方对该完成品存在重大异议,首次修改甲方需派出相关人员陪同乙方修改,以达到甲

方要求。

六、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1 甲方须提供本片所需有关标准文字及图形资料;本片指定的商用道具、公司场景及工作

人员(含片中相关产品及相关信息资料)

1.2 甲方须在乙方执行过程中及时对制作脚本方案确认,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确认或提

出书面修改意见;制作前及时确认会议(PPM)讨论内容。

1.3 乙方在收到甲方已确认内容;特别是甲乙双方PPM中已确认内容或甲方已书面确认修

改意见后,如果甲方需要新增加内容或再次修改广告片,则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增加的

修改费用计算;同时甲乙双方将协调进行再度交货时间及方式。

2. 乙方权利及义务:

2.1 乙方必须对成片整个实施过程、成片品质及创意表现负责。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

创意设计拍摄及制作,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播出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采

取相应补救措施。

第 3 页 共 5 页 2. 乙方向甲方提供水印版本,经甲方审核验收通过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制作余款共计人民币

无锡茂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成片内容不存在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3 项目进行期间,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非原则性修改意见对影片制作进行免费修改。

2.4 按照该合同规定的要求,使用甲方对该合同影视制作项目的影视文件进行及时浏览。

2.5 按照该合同规定的期限要求内,完成影视制作项目的开发,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2.6 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及时进行修改。

2.7 保密义务:

2.7.1、乙方应严格保守本合同以及履行过程中知晓的甲方的任何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产品技术资料以及其他有价值的信息等)和商业秘密,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也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泄露上述信息和秘密。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2.7.2、双方终止合同15日内,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全部返还甲方委托制作影视产品相关的证书、产品规格、图纸等产品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7.3、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保守秘密,不得将本合同文本或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泄露给第三方(包括机关、企业、组织、集体、个人等第三方),否则,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供方的泄密责任。

2.7.4、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解除、失效或被确认无效后五年内仍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 违约责任:

1. 双方应按本合同中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

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逾期付款的,逾期期间每日须向乙方支付未付制作费0.5%的违约金,如逾期达到一个

月以上,则视为甲方放弃影片所有权,将影片所有权交给乙方。

3. 若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制作或修改,需向甲方支付未付制作费0.5%的违约金,直至完成制作

项目为止。违约金可从未付款项中扣除。

4. 若乙方在合同期内仍不能完成制作初稿,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甲方发出解除通

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款项无条件全额退还甲方。

八、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无法履行的一方在取得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在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发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将不可抗力(灾害、战争等)的情况通报给对方。

九、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其他约定:

无锡茂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自行失效。若由双方的代表负责签约

并负责此合同的履行、监督和此项目的沟通。乙方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对本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无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4. 未尽事宜按照双方签订的供应商合作合同、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供应商守则等文件执行。

5. 对合同条款的任何补充、增添和修改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十一、 合同附件:

影片制作脚本、项目进度控制表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 方: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经 办 人:

授权代表(签名):

签字日期:

乙 方: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经 办 人: 授权代表人(保证人): 签字日期:

 

第二篇:电影制片主任合同书(空白)

聘 用 合 同 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影视创作、生产特点,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在电影《 》(以下简称本片)担任制片主任工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双方

甲 方:西影股份有限公司

代 表:

乙 方:

身份证号:

地 址:

电 话:

第二条 聘用工作、聘用时间及摄制周期

1、甲方投资摄制电影《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在

本片中担任制片主任工作。

2、乙方聘期从即日起直至全片制作完成,并获得省广电局、国家广电总局

电影局审查通过,获取公映许可证止。

3、本片摄制周期的限定为本合同重要条款之一,如因乙方原因而使本片摄

制周期延误,而造成甲方摄制预算超额、影响该项目整体运做,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及其他连带责任。

第三条 聘用酬金

经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的酬金包括片酬、加班费、劳务费、补拍费、后

期制作费及所有补助在内总计人民币 元(税后)。

1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10%,计人民币 _____ 元,作为工作定金。

2、本片开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 元。

3、本片拍摄进度过半,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 计人民币 元。

4、本片拍摄结束,甲方支付乙方总酬金的20%,计人民币 元。

4、本片后期制作完成并获取公映许可证,甲方支付乙方最后一笔酬金,即

总酬金的30%,计人民币 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

1、本片为甲方投资与全权管理及运做的影视项目,甲方聘请乙方为本片的

制片主任,委托乙方对本片实施制片管理。

2、乙方在进行制片管理和摄制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制片管理

规定,在摄制预算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摄制工作,乙方对本片的摄制工艺及艺术质量负责。如双方对创作和摄制工作产生分歧,应以甲方意见为主。

3、在甲方认定的本片创作构架上及技术要求的基础上,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对本片创作结构、技术要求任意修改。

4、甲方负责本片的主要创作人员及摄制工作人员的组建,乙方协助甲方完

成本片工作人员的组建工作。甲方负责摄制器材及摄制费用的保障,为乙方制片管理及生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保证.

5、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拍摄期间因工的伙食、住宿、交通费用(费用标准按甲方规定执行)。

6、本合同期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合同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本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完成本片制作工作,若因本剧修改而延期,乙方必须负责修改完成直至审查通过。

8、本合同期内,乙方若违反本合同和摄制组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和 2

经济责任。

9、本合同期内,乙方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在此之前已付乙方的酬金外,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天数,支付乙方相应酬金,但甲方不再对乙方给予其它补偿,余额也不再支付。乙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应于解除合同后离组。

10、在本片摄制过程中,因拍摄或宣传需要,甲方要组织与媒体、官方、影迷及相关单位的见面等宣传活动,乙方要积极配合参加。

11、本片的宣传工作由甲方组织安排,乙方有义务参加、配合甲方有关本片任何的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乙方不得收取任何酬金,乙方的交通,食住费用由甲方承担。

12、本片在运做过程中,甲方有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之权利及义务于其他公司或剧组,受让公司或剧组将会取代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13、乙方享有在本片中相应的署名权。乙方的署名权按国家有关影视署名管理规定执行。如乙方未完成本剧的工作(工作人员未完成30%的工作),甲方有权取消乙剧在本片中的署名权。

14、本片摄制预算为 元人民币。乙方必须在甲方投资额度内进行影片制片管理工作。如因乙方工作不当,而导致甲方投资超额,甲方有权扣缴乙方的酬金。

15、乙方为本片摄制费用负责人,应遵守摄制组的财务制度,按甲方投资额度详细制订本剧预算,严格按预算执行。所有票据需合法,并有经手、验收等签名,经审核后方可报销。未经甲方同意的电话费、交通费、餐费、医药费、办公等其它私人费用,不予报销,由乙方自行承担。

16、乙方同甲方签定合同后,应自行处理好所有私人事务,甲方概不负责承担乙方因上述事宜处理不当,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但甲方可为乙方出具甲方聘用乙方参加本片拍摄工作的证明。

17、乙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摄制组,不得跨组拍摄和中途退组。

18、合同执行期间,乙方不得提出合同书内容以外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怠工,以至影响到摄制工作的正常进行。

19、甲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应 3

付酬金。否则乙方有权从即日起停止工作,甲方承担乙方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0、本片的整体运作为甲方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对外泄露有关本片的摄制成本、演职人员合同内容、摄制构想、运做计划、宣传发行情况等有关内容。如果因泄漏有关内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

2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对本片的整体安排,详细制定本片的摄制方案、管理方案、制作计划、生产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有关制片管理方案及摄制计划.

22、本合同期内,乙方因工伤、患病,其医药费用由甲方承担。非因工伤患病或慢性病复发,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

23、本合同期内,乙方以生病为由,故意不完成摄制工作,又没有在甲方指定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乙方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4、本合同期内,乙方因伤病或慢性病复发,在10日内无法康复,不能继续进行摄制工作,甲方不再支付未付酬金,乙方亦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酬金,本合同予以解除。

25、乙方必须完成本剧的后期工作,本片如因审查或其他因素造成修改,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按时到场工作,甲方将不另行支付乙方酬金。

26、在本片的摄制过程中,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安全生产。个人非因公外出造成意外由个人负责。

27、本合同期内,乙方要严格遵守摄制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不得违背。如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摄制组有关规章制度,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与提前终止

1、在执行合同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违约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任何相关权利,且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2、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损失。

4

3、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意外灾害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该剧不能按计划完成前,双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合同。

4、由于特殊原因,致使本剧不能按期开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顺延拍摄周期。

第七条 附 则

1、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取代双方此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合同、意向。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西影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