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车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聊城市茌平县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情况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身份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代理人 代理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的机动车申请 (代理业务范围)业务。

机动车所有人确认:委托代理人在公安机关申请上述业务时签署的文件及提供的资料,均代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意愿。 机动车所有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 日内有效。

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车号或车辆识别代

号):

机动车所有人(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保证已取得机动车所有人授权,此委托书真实、有效。

代理人签名: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为提示信息:

注:1、上述仅为填写样式,仅供参考。

2、填写委托代理人代理以下车辆的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时请注意隔开填写,建议使用截止标记“*”。

3、填写委托书时应字迹清晰,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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