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合伙工厂协议

私人合伙工厂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为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关系,就甲乙丙各方共同合作经营甲方生产针刺无纺布工厂事宜,经过充分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 本协议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经营工作的具体情况;

该合作工厂位于:

经营场所厂房面积: 平方米

主要经营范围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税,工商执照有 作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内各方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权管理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

三、合作期限:

暂签二年,本协议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各方同意延长合作经营期限的,可另行签订合作工厂协议。

四、出资方式:

甲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乙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丙方出资 %,即人民币 万元整;合计: 万元整。

五、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

1、各方按出资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经营的利润,共同承担投资经营的亏损。

2、各方约定每半年为一期限,对合作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分析。

3、经过各方协商合作工厂满三年的利润,其利润可分配。

4、各方利润的资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厂的开支,如果用于项目投资必须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满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应得的利润。

合作期满,可以撤股。投资固定资产,重新评估。

6、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资金,但可以在现有的三方股东范围内转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 %,乙方股份占比 %,丙方股份占比 %。

六、生产计划:

甲方尽量满足合作工厂的产能,价格由 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数量进入财务账册。

七、合作工厂的管理方式:

各方确认合作工厂的生产事务由甲方任命具体人员负责管理,各方可以对工厂的经营状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八、事务执行:

1、合作工厂的设备保养、维修费用及其它的日常费用由合作工厂承担。

2、生产产品为甲方的订单,其原材料由甲方负责自行采购,同时向合作工厂支付各方确认的加工费。

3、计划订单的安排以利润最大化为原则,特殊情况须具体协商面定。

4、合作工厂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由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厂方负责,其它各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要管理工厂方及时为其员工参缴纳社会综合保险,发生任何安全伤亡事故

均参照保险公司赔偿细则,不能赔偿部分由各方共同承担。

5、连续或扩大生产的再投资以协商共同投资为原则,后期利润分配须按各方实际追加投资比例作相应的倾斜调整。

九、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其它各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规定终止之日后没有续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丙方签字(盖章):

日期:

 

第二篇:合伙经营协议

合伙经营协议

甲 方:

乙 方:

丙 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及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

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5@p;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份8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