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协议书

宁波浪木饮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模具委外交接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塑件委外加工协议书

甲方:宁波浪木饮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立。在双方充份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友好合作协议。以下各条款所确定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甲方在乙方今后所签定的每一份委托加工订货单,无论是原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的规定。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  甲方双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负责给甲方加工塑料件;

2.甲方提供给乙方模具;

3.乙方负责模具的保养与维修;

4.乙方负责产品加工、工艺调试、产品检验。

5.乙方负责模具、产品的运输;

二、产品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的价格详见附页;

2.最低供货价保证

   1)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最优惠的加工费用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加工价格低于给其他厂商的加工价格。

   2)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价格相对国内其他外协加工厂商是最低价格。

   3.产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1)双方确定的加工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的加工费高于乙方给其他加工厂商的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委托加工的价格。

  2)随着甲方公司的生产发展逐渐扩大,乙方所给甲方的产品加工也逐渐增长。为确保长期合作关系,乙方同意将加工价格随产品的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

  3)如乙方提高产品加工价格,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已发生的加工订单或正在进行中加工订单仍按原价格执行。

  4) 在双方确认加工价格时,应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

   4.货款结算

1)乙方须在每月的8号至13号将上月的1至30号的对账单传入甲方公司对账;对于逾期对账所造成的延期付款由乙方负责;逾期对账的货款将延迟至次月付款

2)对账单中需写名送货日期、订单编号、产品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对账单需签字盖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符上甲方入库单及回签的送货单;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无误签字盖章回传的对账单开具17%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务必与每月的16号前到甲方公司。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

4)乙方同意所供给甲方产品的货款结款周期为3个月账期: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或转账支票;

三、产品的交货期限

1.甲方根据公司生产计划,于每月25号左右日之前以书面订单形式通知乙方生产数量。必要时提供1-3个

月生产预测;

2.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订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签字回签,并确认完成订单的时间。

3.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按加工订单所确定的交货日期将产品运送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需分批交货时,应在加工订单上注明。

4.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加工订单的交货日期交货。

5.对于确认后回签订单却不能按时交货的,甲方有权扣除订单总金额的20%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月所加工费中扣除;

三、产品的验收及验收标准

1.产品的验收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工产品数量需同加工订单中数量一致,否则,每少一只按二十元计算进行扣款;包装需完好,若因乙方包装所引起的产品变形,刮花等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对于与加工订单加工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退回重新加工,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检验合格的接收的加工产品签发收货凭证即入库单,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2.产品的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产品技术标准(包知括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样品,共同商定的加工要求执行:

2)乙方应对所提供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质量追溯期为十八个月,在此期间,如出现较严重的质量事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乙方应承担所有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3)产品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技术文件,检验指导书及检验标准执行;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材料;如因乙方随意更改原材料造成我司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扣除乙方在甲方公司的所有货款;

5)若因乙方对产品包装等其它问题所引起的在运输或搬运过程中所造成加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6)甲方检验为抽检方式并非全检,由此甲方在生产过程所发现加工产品有质量问题,有权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所挑出的不良品应退回乙方;

四、对产品提出异议和办法

1.乙方严格遵守甲方要求进行生产,如乙方不顾产品质量盲目生产,造成甲方停工,相关零件报废换件或返工等相关损失,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此批货款的30%作为赔偿金;

2.乙方为甲方所加工产品,其各项技术指标必须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

3.甲方把模具下发给乙方,乙方有义务保管及正确使用,如有遗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并支付相应损失;

4.甲方的有关技术数据、有关图纸、模具等为甲方专用的技术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生产;

五、不可抗力
 1.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2.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产品延误影响甲方交期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所涉及金额的十倍;如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弥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履行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效。协议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删减变更协议。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2.本协议及项下事宜产生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发院起诉解决;

甲 方: 宁波浪木饮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慈溪市新浦浪木工业园                     地  址: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日   期: 20##-8-22                                   日   期:

宁波浪木饮水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外协加工价格表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第二篇:品质协议书(外协加工)

品 质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产品品质有效保障,确保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特

签订本品质协议,本品质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正式供需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一、甲方来料品质要求:

1.来料检验合格率标准:甲方工厂收料严格按照AQL标准进行检验,参照《MIL-STD-105-E Ⅱ 正常检查一次性抽样方案》,重缺陷0.65,轻缺陷2.5。乙方所送来料经甲方IQC检测不良率

超出AQL标准一律判为不合格。

2.来料上线不良率标准:乙方所送物料在甲方的生产上线不良率可接受的范围为:面壳类≤2%。

3.甲方指定的工艺设计等要求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一律以甲方的工程技术图纸和封样为准。若甲方有变更要求,则以甲方书面变更为准;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更改工艺设计等,乙方须出

具书面文件经甲方验证同意后方可更改。

二、双方责任界定:

1.若甲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执行或提出与事实无关的要求,乙方有权投诉并拒绝合作,直到问题解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品质协助要求,甲方须在能力范围内进行相关协助。

2.若乙方来料不良率超出上述指标要求时,甲方进行以下处理: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处理不良品质问题;第二次给予300元以上罚款并退货;若超过两批次以上的

来料不良率超标,甲方将收取乙方平均月货款的10%的金额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甲方视

乙方的品质改善状况,将保证金分3个月返还给乙方。

3.若因乙方来料上线批量性质量问题造成甲方返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质量索赔,索赔标准:按照甲方损失进行核算,核算方式为:人工损失+损耗+其它(如客户交期延误、市场延误损

失等),其中人工损失按照甲方的地方工资标准核算。

4.若因乙方物料质量问题导致批量性社会返修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须承担甲方损失的30%以上。

5.若乙方没有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更改工艺设计等,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若因此造成甲方生产计划延误且产生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延时误工损失索赔。

6.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品质异常报告后,须在24小时内处理品质问题,否则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7.若在上述各项措施保证下,乙方品质状况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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