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外加工协议

委托加工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东莞市思齐橡胶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加工方):

第一条 总则

A.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B. 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

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 适用范围

A. 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见第三条);

B. 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C. 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

力。

第三条 委托加工订单

A. 甲方制作书面《委外加工单》,签名并扫描后以邮件方式发送给乙方确认;收到乙方签名回传的

订单后,订单正式成立;

B. 委托加工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物料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验货标准、包装要

求等(见附件一),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C. 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D. 订单的产品价格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报价单为准;

E. 委外产品价格首次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生效。

第四条 项目约定

A.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硅/橡胶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加工、交货;

B. 甲方负责提供委外加工产品的生产资料和品质检验标准,并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C. 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

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D. 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

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E. 外发加工产品的生产模具、生产治具及用于产品后加工的印刷/移印网板、治具,均由甲方负责

提供给乙方。协议期间,因正常老化造成模/治具损伤的,由甲方负责修理,相关费用一律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模/治具损伤的,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维修厂商的联系方式,乙方自行联系修理,相关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A. 乙方交付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QC工程表》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

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或返工、免费再加工;

B. 甲方以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来料不良。自邮件发出日起,乙方需于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进行返工,

或用同等数量的合格产品替换不良产品补货给甲方。因乙方拖延处理导致货期延误,造成客户损失的,相关赔款由乙方承担;

C. 乙方可委托甲方安排不合格产品的返工和再加工(返工以20元/小时/人计,再加工以200元

/小时计)。费用由甲方开具《费用通知单》(见附件二)交乙方签名确认,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D. 乙方交付的产品,为保证来料质量,乙方需对委外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内容体现为详细填写《成

型IPQC检验日报表》、《产品流程卡》、《产品出货报告》;相关批次的报告需交货时随货送交甲方保存。

第六条 订货、供货与原料提供

A. 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一经

确定,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否则逾期没交导致之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B. 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C. 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

D. 委外产品生产所需的特殊材料,乙方提供书面《领料申请单》(见附件三)后到甲方处领取,费

用在当月货款中扣除;

E.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

失。

第七条 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A. 乙方交付的成品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进行周转。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

B. 乙方需做好产品在运送过程中的防尘措施;因运送包装原因造成污染的不合格产品,甲方统一不

予接收;

C. 乙方在交付半成品时,需即时将半成品转移至甲方的中转胶框;

D. 成品由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 付款方式

A. 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成品对账单》、《原料对账单》

为准;

B. 付款方式:以《供应商对账开票要求》(见附件四)为准。

第九条 违约责任

A.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

另行协议处罚;

B. 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按经济合同法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A. 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

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B. 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A.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B.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日期:

 

第二篇:委外加工合同样本2ITART

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时间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

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附表:1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工程合作经营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经营项目:中石油煤层气保德区块地面建设工程。

三、合作经营地点:山西省保德县。

四、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垫付。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20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前任合伙人撤资款项)。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100万元投资款,剩余100万元乙方须在20xx年3月31日前全额到位。

3、20xx年3月31日前应付前任合伙人撤资的17万利息,双方各承担8.5万元。

4、乙方垫付20xx年2月开工前期全部费用。(回款前)

五、股份划分:甲方 % 、 乙方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六、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资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七、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得中途退撤,任何一方在不给合作

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退出,但须经双方协商认可。

八、甲乙双方的分工、权力与义务:

1、甲方为合作项目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作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

理,重点负责商务活动及工程的回款工作。费用不得超过工程总额的

10%。

2、乙方负责合作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工作。

3、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在保德县与当地银行开设账户,双方各留

印鉴、共同管理。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务工作,对于涉及财务、

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 元额度( 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许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同时,甲乙双方都有对财务账目的监督

权利。

九、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十、合作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作损失的,应当对另一方承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 2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经甲乙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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