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20xx范本)

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 合同编号:NB(年份)-总编号-当年编号

甲方: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投标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业主将该合同授予甲方。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主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实施责任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责任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必须满足主合同或业主要求。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履约担保和动员预付款担保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提供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及时向乙方传递来自业主、监理、沿线地方政府的涉及本协议执行的指令、通知、图纸、资料等。

4、负责在乙方所做计量支付申报工作上,及时办理需要自身完成的工作。

5、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量支付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责任。 1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的各项监督检查。

4、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甲方为办理主合同保函而向银行交纳的抵押金 元及相应的财务费 元。

5、负责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本协议履约保证金 元。

6、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7、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工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8、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9、每月25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业主计量支付报表批复后3日内传至甲方。

10、工程结束后,除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外,还需向甲方提交业主终期支付报表,交工证书、施工总结等。

11、负责为甲方派遣到本工程从事本工程管理、或解决需由甲方出面解决的问题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四条 印章管理

项目经理部印鉴由甲方授权代表管理,用印范围只对业主和监理以及当地政府的各种报表、文件、资料、证明、工程结算及费用拨付等。因乙方组织施工所需的劳务合同、机械设备购置和租赁合同、各种材料2

采购和加工合同、临时征地合同等确实需要使用项目经理部名称和印鉴时,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用印人必须是乙方或乙方授权代表。

第五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业主支付给本工程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结算款、奖金一律归乙方所有,相应的罚金亦由乙方承担。

2、甲方收取管理费为主合同总价的%(含变更、索赔费用)。施工过程收取以乙方当月统计产值为基数进行计算,最终收取管理费总额以业主终期计量支付工程款为基数进行计算。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本月管理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甲方收到银行保函抵押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

4、业主履行了工程缺陷修复责任的前提下,甲方收到业主返还的质量保证金后7日内支付乙方。

5、乙方负责承担本工程所发生的各种税赋,并按有关规定纳税。

6、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派出人员的工资,标准为:,于每月30日前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由甲方负责给派出人员发放工资,时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后6个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责任,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2、进度与质量不符合业主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满足业主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部分或全部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3

质量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若乙方施工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须及时自费清除污染,赔偿受污染方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5、若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并因此招致业主对甲方的处罚,应全部由乙方承担,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

6、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则乙方应按延迟付款总额的0.5‰.日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7、未足额缴纳各种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将本工程施工权收回。

8、若乙方擅自将本工程分包转包或以甲方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经济活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工程,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若乙方未及时清偿本工程实施所产生的债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和名誉损失。

第七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起共同执行。

第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在诚信原则基础上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4

程竣工验收达标,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年 月

代表: 住所: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5 日 日

 

第二篇:公路工程施工合作协议书--范本

合作施工协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施工管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作协议(含附件),以资共同遵守。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1.1主合同:指项目中标后,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实施工程项目的合同及其附件。

1.2业主:本协议书中的业主指 。

1.3本合同所有措词及用语除另有约定外,均应具有主合同所分别赋予它们的相同定义。

2、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如下部分,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2.1合作施工协议书及附件。

2.2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投标书附录、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合同通用条款《范本》、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含技术规范《范本》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附表、在主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构成主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3业主发布的其它文件和资料等。

2.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

3、乙方在对所承包工程进行施工及修补缺陷等工作时,应承担、履行与承包工程有关的主合同及其补充约定中甲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应在其施工范围内承担业主对甲方发出的指令、与甲方达成的补充约定等文件中甲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二、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进行资源整合,合作经营,由甲方派人、乙方负责组建项目经理部,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2、乙方工地试验室业主不要求项目组建,故不考虑组建工地试验室。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安全施工,保证 1

质量,直到工程项目圆满通过业主的最终验收。乙方在其施工范围内承担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约定的甲方责任和义务,并自行承担其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一切责任、风险及费用。

三、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

1、甲方向乙方收取本工程签约合同总价( 元)的 %的管理费用( × %= 元)(此费用不含甲方派驻此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本工程所需缴纳的税金、规费和购买工程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自行缴纳并向甲方提供合法票据,如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由业主代扣代缴的除外。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的管理费必须按以下方式缴纳:

在业主首次支付开工预付款或工程款时支付管理费总额的 %(即 元);在工程完成 %前支付管理费总额的 %(即 元);在工程完成 %前支付管理费总额的 %(即 元);工程完成 80 %前必须付清剩余的全部管理费(即 元)。

2、项目经理部的组建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派驻的管理人员 人常驻施工现场,对项目进行指导、协调、监督。管理人员进驻工地的时间为到达现场的前3天开始计算,退场时间为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第5天止。派驻人员工资标准为 万元/年/人(不足月按月计算), 其工资费用等由乙方支付。甲方委派人员的工资按月收取,由乙方于次月的5日前汇到甲方财务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款项。如果项目还需要继续保留派驻人员在项目现场或临时要求派驻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必须向总公司请示汇报同意后方可派驻。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另需派往(驻)现场的管理人员的时间、工资标准、其他费用等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四、合同工期及开竣工日期

按主合同和业主的要求执行。

五、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颁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或规程等标准;符合主合同中的标准和承诺;符合业主、监理工程师下发的相关文件、纪要等有关规定。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或事故实行处罚;对隐患提出整改;有权停止存在严重违章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施工作业,甚至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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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有权对乙方的各道施工工序进行监督,发现不当之处,有权责令其改进、处理,改进、处理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质量问题,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返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无力或不愿修复、返工,甲方可以另行安排施工队伍,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当期计量款中扣除。

1.4本工程的财务帐由甲方指导建账,乙方提供以甲方名义开具的合法有效税务#5@p,以满足审计要求。

1.5本项目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由甲方刻制并由甲方保管。工程结算完后由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统一收回。乙方与第三方签定合同、协议等,均须以乙方名义签定,使用乙方单位名称、印章,并由乙方单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合同必须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签定,须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授权书后方可签定,同时乙方须出具书面承诺书,承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严禁乙方私刻印章,否则按乙方重大违约处理,同时保留诉讼权利。

1.6本项目会计核算按甲方财务要求进行,乙方财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财务负责人就本项目发出的相关工作指令。

1.7每次工地例会及业主或总监办召开的会议必须有甲方人员参加。

1.8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和工程交验时,业主或检查验收单位要求合同规定的甲方管理人员必须到场迎检时,乙方应负责相关人员由此产生的车船费、差旅费及出差补助。乙方必须支付到场的甲方管理人员的差旅费和工资,工资标准按公司规定,差旅费按实报销。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根据工程进度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材料、机械就位,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2任命合格的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书,授权书中要明确授权的范围及有效时间)全面负责工程的管理和工程的实施,按期完成主合同中所列的施工任务。所有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果甲方认为施工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并书面通知乙方,被更换的人员不得再在本项目任职。

2.3乙方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离开项目须向甲方派驻的项目经理申请批准。

2.4按主合同的要求,使用经业主、监理、甲方同意并经试验合格的工程材料。 3

2.5按照业主和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各种施工方案、计划、统计、计量支付报表、财务报表,并及时填写保存各种原始记录、试验报告等资料。

2.6按照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的要求,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对已完工程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对施工现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2.7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进行有效保护,发现未知地下障碍物及文物应及时书面上报并妥善保护,不得擅自处理。

2.8对于承包范围内的驻地建设、交通导改、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文明施工等,乙方应严格遵循甲方视觉形象规范要求,所有标识均应满足甲方要求。

2.9工程交验前,乙方负责清理施工场地,包括拆除临时驻地设施、平整临时用地、复耕等工作。

2.10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其他人追究甲方责任、政府部门追究甲方行政责任等情况的,该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且甲方有权追加处罚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施工工程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突发事件(包括质量、安全、施工进度、业主或行政执法单位的处罚等)乙方不处理、或未能积极处理,甲方有权先行处理,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履约保证金、或安全保证金、或其他甲方可动用的乙方资金中直接扣除(可不通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11甲方在投标期间和合同履约期间就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工程结算等方面对业主所做出的承诺同样适用于乙方。

2.12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如在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出现问题,自愿接受甲方的监督和处罚、进行整改,并承担安全、质量、环保等事故的相关费用和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2.13为甲方管理人员提供交通车辆、食宿、必要的办公用品〔包括新电脑(电脑配置要达到CPU双核1.7以上、内存1G以上、硬盘60G以上)、电话、网络、空调等〕、差旅费和通讯费以及必要的招待费,且上述费用不包括在由乙方承担的管理费、试验检测资质使用费和甲方人员的工资之内,需另外支付。甲方派出的管理人员纳入项目部管理,不合格的人员乙方可书面要求更换。

2.14提供甲方人员需要掌握的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资料(如变更资料、计量资料、实验资料、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原材料检验资料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等)。 4

2.1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业主签认的竣工文件签收单,并将各类档案资料交甲方保管、存档。

2.16雇员工资发放必须真实、及时;并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由甲方从其工程款中代扣代缴,无条件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并每月把工资签收表上报甲方委派财务人员备案。甲方有权对乙方各类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2.17乙方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执行甲方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按规定及时报送本项目有关财务资料。会计档案在项目完工后整理归档移交甲方。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工程进度

1.1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向甲方提供人员、机械、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经双方认可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进场后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应向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提供总体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

1.2乙方必须按照经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对进度、质量、安全等的检查、监督、指导。工程实际进度与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业主、监理工程师、甲方确认后执行。

1.3乙方进度缓慢,达不到甲方或业主要求时,乙方应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满足业主工期要求。乙方不调整或经调整后,甲方认为仍无法保证进度时,甲方有权直接采取收取违约金和减少其工程量、更换施工队伍及其他必要措施以保证主合同的顺利履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工程竣工

2.1工程竣工交验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主合同中业主规定的要求,无安全、质量事故,并满足业主对项目质量、进度、安全要求。

2.2乙方必须按照主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如不能按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施工期间,若业主要求提前完工或者由于业主原因工期被迫延迟,乙方应相应调整进度计划,无条件满足业主的要求。

2.4乙方未按期竣工的违约责任是:按业主和监理工程师颁发的相关文件、通知及与甲方签订的各种相关合同(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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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安全与环境保护

1、工程质量应达到主合同约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负责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给甲方造成信誉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列入公司黑名单,取消合作资格。

2、质量检查和返工

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乙方达不到工期和质量要求,经整改仍无法满足合同或业主对工期、质量的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将工程收回自行组织实施。且业主扣留的保留金,开具开工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的现金保证金等将用于补偿甲方损失。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处理,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对于达不到约定标准的工程,由乙方承担返工处理的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安全、环境保护施工与安全、环境保护检查

3.1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并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规定缴纳安全生产等履约保证金。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及环保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故或发生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对甲方的声誉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做出赔偿。乙方必须按规定足额配备持证专(兼)职安全员。

3.2乙方必须加强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学习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的环保要求,污染物排放必须达标,最大限度的节约能源、资源,营造绿色工程,否则由乙方承担因环保措施不当引起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3.3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劳动安全、卫生、防护及环保措施。安全设施和必需的个人防护用品及环保设施由乙方自购;甲方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环保设施的设置和作业人员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4乙方必须执行国家《特种工作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市一级劳动或安全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复审,持证情况由甲方检查。

3.5甲方有权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 6

安全及环保检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行为和存在的隐患,有权给予批评、通报或经济处罚,并限期整改,若乙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经2次以上(含2次)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将乙方清退出场。

3.6事故发生后,乙方应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抢救和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和当地有关部门上报和接受调查、处理。

3.7乙方必须为工程劳务人员、设备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所购保险人员和设备清单应报甲方备查。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

1、工程价款

1.1工程价款或单价是对乙方完成所承包工程并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的成本及酬劳,工程价款的支付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程序执行。

1.2工程价款中包括的各种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代扣代缴(业主已代扣代缴除外)。乙方为本项目购买的材料必须出具合法的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3预付款比例及抵扣工程款的方式:除按主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外,另外从每期工程款中扣除5%作为信誉、质量保证金作为暂扣款,若乙方未出现违约责任,则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1.4保留金的种类、比例及收缴方式: 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业主退还保留金后两周内返还乙方。

1.5业主未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

2、工程价款的计量支付与结算

2.1用工程量清单来确定工程价款时,乙方的工程量必须按照主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要求来计算,并经监理、业主批准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暂估数量,不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2.2乙方应按照业主规定的时间内编制相应计量资料,计量支付资料(报表)经甲方同意并签认后由乙方自行向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报批,业主批复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转入项目部专用账户,该款项必须由甲方财务人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办理,如甲方财务人员出差等无法办理,由甲方项目经理通知甲方财务部派人办理。

2.3甲方在收到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后,乙方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现场人员,甲方在收 7

到项目部的会签表后3个工作日内并且乙方将专款手续,相关票据办理齐全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程款拨付给乙方。此款项必须是在本工程已发生的交易材料供应商或劳务作业队等,但不得用工程款购买固定资产。

2.4财务支付流程:

将原始#5@p按顺序粘在报销单上,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等签字后,再经乙方财务、项目经理签认后,报甲方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并签字后方可支付。若甲方财务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此笔业务有异议,有权拒绝支付。在工程竣工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资金挪作他用,若经发现,限三日内归还,同时按此笔金额的10%收取违约金。

2.5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按业主要求,负责竣工资料的填写和整理,并会同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业主和监理单位。最终审定的竣工资料应向甲方完整提供一套备查,价款结算资料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

十、材料设备及施工机械的提供

1、对施工机具设备的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监理及施工组织需要及时组织机具设备进场。乙方不能按业主要求进场的满足本项目范围内施工需要的机具,则业主或监理处以罚款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转卖甲方或业主提供的主材以套取资金,一经发现乙方有转卖工程主材的事实,甲方将按转卖材料市场价值的200%给予处罚。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设备租赁,材料采购,分包等对外的经济活动,未经认可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以确保工程甲方免受任何第三方可能对乙方提出诉讼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责任。

十一、工程变更和索赔

1、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变更、索赔,最终批准权在业主,乙方须自行办理变更索赔事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未认可、未批复的变更、索赔项目,该处理结果同样适用于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

2、协议期内,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公安和银行等部门收取甲方各种款项,由乙方交纳。

3、变更

3.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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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报请业主、监理、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认可后实施。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主合同中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业主、监理、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组织相关验收工作。工程最终质量是否得到要求,以工程竣工后由业主、监理、甲方、乙方共同参加的验收结论为准。

2、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及业主要求,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在缺陷责任期内,乙方完成的工程如出现质量缺陷,乙方应在业主规定的期限内自费及时修复;如乙方不能按时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但发生的修复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此部分费用。如质量保证金不足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差额部分。

十三、其他

1、工程分包及违约责任

1.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1.2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上条关于禁止转包、分包的约定,甲方有权采取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等措施作为其违约所应承担的责任。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乙方的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每月至少保证有27天在本项目现场工作,否则缺少天数按2000元/天.人进行罚款。

1.4乙方(包括乙方事实上存在的合伙投资经营性质的合伙人),发生的一切经济债务、或向其他个人和公司的借款条、欠款单等凭据,以及乙方实施本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材料合同、外购合同等)的经济责任(包含加盖本工程项目部公章、财务专用章的一切文件),均为乙方的个人行为,均与 公司无关, 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的责任。

2、保险

2.1甲方为本工程投保所发生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2乙方必须为其进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 9

产保险,并自行支付保险费用。甲方对乙方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不负任何责任。

3、履约担保和预付款的担保方式: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截止前7个工作日将履约保证金转入甲方账户,由甲方一并递交,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以上要求和时间提交给甲方现金,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银行保函部分可以由甲方提供,但其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向甲方预交银行保函金额10%的现金保证金。在乙方退回银行保函原件后,甲方才能退还乙方保函抵押保证金。乙方向甲方预交的办理银行保函的保证金仅作为抵押之用,与乙方应交甲方的管理费无关。因此,乙方只能同时按协议要求支付甲方管理费。只有在乙方交回业主退回的银行保函后,其已交的银行保函押金方可作为抵交甲方管理费款项结算。

4、保密义务

4.1甲、乙双方均应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且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如一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对方商业秘密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2甲、乙双方均应保守本协议内容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4.3无论因何原因第三方知晓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而导致甲方为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信誉损失,该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5、合同解除

5.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5.2因乙方原因没有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或者业主、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3因甲方原因没有履行本合同中的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6、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履行本协议全部义务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7、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1份。

8、补充条款

8.1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企业 10

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8.2预留的开户银行的工程项目部财务印章由甲方保管。

8.3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均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9、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工程,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合同条款执行。

10、协议生效

10.1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 月 日

10.2协议签订地点:

10.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1.合同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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