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安全协议

户外广告安装协议

甲方:XXXXX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户外广告安装安全问题以及安装费用达成以下协议,乙方作为承包单位,对广告安装过程中发生的人生、设备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及伤害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广告规格: 安装费用:

一、乙方必须具有户外广告安装作业规定所需的相关证照。

二、乙方须有从事户外广告制作安装的成熟经验,负责安装并交付使用,当事人须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三、 为确保安装人员的人生安全,乙方必须安排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的安装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高血压病史人员进行高空安装作业;乙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安装人员进行人生保险(或已购买)。

五、乙方对因安装过程中使用工具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害负责。

六、乙方对安装区域、作业环境内造成的第三方伤害、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

七、 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乙方须指派现场安全安装负责人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工作。

九、乙方在组织工人制作安装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情况发生,责任一概与甲方无关。

十、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户外广告安装验收完成截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东滨江大道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协议

东滨江大道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协议

甲方:榕江县市政综合执法局

乙方:

经乙方申请,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基础上,甲方勘验审定同意乙方在榕江大桥车江桥头右侧靠河边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批准乙方在榕江大桥车江桥头右侧靠河边处设置大型户外高立柱广告牌(见效果图);

二、乙方必须依照甲方的有关规定设置广告牌,不得擅自扩大设置范围,规格尺寸,增加数量,变更地点,不得影响市政设施。

三、乙方在设置广告牌施工期间,应按施工要求在施工路段两端及施工路段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路段安全畅通,并做好施工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人员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从事广告牌设置的施工期间,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工作,如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或其他市政设施损坏,须承担修复责任;每年应定期对设置的广告牌进行安全性检修和维护,保证该广告牌具有可靠的安全性,如因乙方广告发。生倒塌、掉(脱)落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事故,财产损失等一切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五、经甲方批准,乙方设置广告牌期限为壹拾伍年(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每五年年审气次。审核不合格、不整改的,甲方可终止协议。本协议终止后,由于乙方擅自继续从事该项活动而造成的公路损害,行车事故,自身或他人的人身

伤亡,财产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六、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必须在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所设置的广告牌,拆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视该广告牌无业主户而强行拆除,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如因公路受到水毁、坍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单位(个人)施工、车辆行驶等原因造成该广告牌被损害、倒塌、摔(脱)落,甲方概不负责。

八、如因国家规划建设等需要时,涉及到需要拆除乙方设置的广告牌时,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自行拆除,否则,甲方强行拆除,拆除所产生的费用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注:在乙方拆除期限内,甲方建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找适当位置给予安置)。

九、乙方自愿出资制作广告牌,用于置换甲方十二年的广告位,期限届满时,乙方所投入的资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榕江县市政综合执法局

甲方代表: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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