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站牌制作安装合同书

甲方:盐城市富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射阳县多福广告经营部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 S329省道路边站牌工程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站牌制作

1、站牌规格:整体高度为8.6m,宽1.8m,厚度0.8m。

2、材质:基础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主体采用镀锌加厚方管,

表面采用铝板、字体采用亚克力字。

3、要求:整体采用中国红底白字。

二、站牌安装

安装地点:S329省道射阳县与阜宁县交界处 。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站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306600元,大写

叁拾万陆仟陆佰元整。(合同总价款不含税)单体价格为51100元,具体材料价格清单附后。

2.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照4:3:3方式结算。

四、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

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2、向乙方提供站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因未实际测量导致的人、财、物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3、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4、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等设施齐全,供乙方使用。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站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确保施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未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害,由乙方负责。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

格。

2、站牌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6级。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2、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工程款项不予退还,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制作作费。

八、因站牌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在本站牌的制作、安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本站牌安装制作完毕后,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重大自然灾害(飓风、地震、高空坠物等)、安装建筑物本身质量问题等,造成的站牌损坏以及由广告损坏、坠落等所造成的人、财、物的损坏,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保修壹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本合同除签章部分外,均为打印,手写、涂改无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后自动失效。

十三、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日

 

第二篇:户外广告牌制作工程承包合同书2

户外广告设施工程承包合同书

委托方:潍坊缪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麥田量贩式KTV)(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诸城市艺华美术装饰部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遵循互惠互利、公正公平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以双包的形式承揽甲方的户外广告设施实施工程,并负责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等。(具体施工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二、工程项目地点:诸城市和平168号时尚巴黎5楼和1楼门头 。

三、工程预计工期: 正常施工工期为22天——如遇下雨、狂风等工期顺延(自按签订之日起算)。

四、工程具体实施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五、本合同总价款为:¥ 102000.00元(大写:壹拾万零贰仟圆整)。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日后3个工作日内(待乙方帮甲方把广告安装手续办齐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 20%(即¥ 20000.00元,大写:贰万圆整)。余下的 75%尾款(¥ 76500.00元,大写:柒万陆仟伍佰圆整)在自甲方开业之日起 五个月 内付清,剩余(即550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甲方则将剩余款支付给乙方。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具体实际情况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安排和调整。

2、对乙方所建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监督和验收。

3、协助乙方完成工程项目(如安装用电)。

4、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5、如若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委托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完成委托工作或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广告牌的政府审批及#b@2(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予承担),由乙方负责承担。并保证甲方所安装的广告日后合法,政府部门及城管部门不予取缔。

2、安装时所需要的任何工具和材料及其他设施、设备,在保质保量完成工程的前提下,按约定获取应得的薪酬。

3、在施工期间接受甲方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严格按照工程施工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约定如期完成施工(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

5、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轻伤或轻伤以上的事故。

(2)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戴安全帽、拴安全带、作业区内设置警示志(如:警示筒、警示带等)、安排专人在作业区内进行交通疏导等。

(3)在施工过程中需文明作业,不得破坏作业区内其它市政设施,礼让来往行人、车辆等。

(4)施工过程中需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或向乙双方现场负责人汇报。

(5)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则由乙方全权承担。

九、工程的质保问题

(1)乙方提供产品均具有优良品质,不得出现污迹、炫彩,七彩灯不亮、黏贴不牢固等问题。(1)门头字为不锈钢字加外漏灯。(2)楼顶字为铁皮字烤漆字加外漏灯( 质保期限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进行设施的安全维护和维修(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造成的损坏则另行收费)。

(2)人力不可抗因素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造成重

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指非广告牌自身)和风暴、10级以上狂风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违约方全部承担。违约方须赔付守约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守约方带来的其它损失。 十一、争端解决方式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工程尾款结清后失效,但广告牌的支架及其他安装附件安全有效期须5年后失效。

2、本合同报价不含税费,如甲方需正规#5@p,则增收3%的税费。

3、本合同中所涉及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4、所涉日期均为公历。

甲方 :潍坊缪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诸城市艺华美术装饰部 法人或代表人: 法人或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时尚巴黎5楼 地址:诸城市密州商城四区16/18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潍坊·诸城市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