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

乙方租用甲方的房屋,以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经双方协商将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泰和县城下解放路“昌盛大厦”,二层面积约735m2租予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乙方自配消防器材,并自负消防检测。

三、因乙方租用的该房屋甲方已装修,在租期内乙方对此房有较大的重装及复新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重装后的固定物期满后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强制拆卸。

四、租期内乙方应保持房屋内外的装修物的完整,并定期作检查修复。期满后,固定物如有损坏甲方有权照市场价从乙方所交付的保证金中扣除。

五、租金的事项:乙方在租期内,于每年的元月1日向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房租金,房租金每年计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元),逾期10天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有权封锁第一层门店大门。因第一层门店为县房管局产物,乙方可直接同房产局签订租用合同,但租用金额不在上述陆万陆仟元内;乙方上交5000元房屋保证金不变。

六、合同期内,如甲方出卖此房,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状况下,乙方无条件与购房户签订同条款房屋租用合同,如乙方拒签则此合同作废,甲方收回该房屋并可封锁第一层

门店大门乙方停业。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必须原价接受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诚信经营,除房屋租赁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外,应及时缴纳各项有关规定的税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定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定

甲方:戴顺意

乙方:北京汉唐天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乙方继续承租双方于20xx年11月11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属房屋院落一事达成如下协定:

1、甲方由原来的北京仟意恒源商贸中心现变更为戴顺意,乙方名称不变。

2、租赁年限续签半年,即20xx年11月11日至20xx年5月11日。

半年租金为肆万肆仟元整,一次性支付。

3、水、电、暖气费用按现价格使用支付。

4、20xx年11月11日签定的《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均变更为戴顺意。

本协定自签定之日起,戴顺意正式变更为原《房屋租赁合同》及《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行使甲方责、权、益。乙方依然为北京汉唐天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时行使其责权益之权力。

5、甲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治安责任书》、《防火责任书》除本协定另行约定的条款外,其它条款及内容继续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至本协定期满为止。

6、本协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北京汉唐天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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