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2-2013学年度学校安全目标

管理责任书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各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本着“人人既是教育工作者,又是安全工作者”的原则,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安全,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校长室与科任教师签订安全工作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在教育教学过程和各项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事故,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

二、职责: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讽刺、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是每位教师的义务和责任,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3、协助班主任做好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转化。

4、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保护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教师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及时处理本班课堂内出现违纪违规事件。

5、要精心组织集体活动,有安全预案,确保安全。任何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都必须经学校批准,坚持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

6、要注意检查教室、桌椅、插座、照明、风扇、劳动工具等班级财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

7、要弄清每一个缺勤学生的缺勤原因,并报告班主任。学生在校期间,若因事离校,要进行严格询问,履行请假手续后,方可让学生离开课堂,并告知家长。

8、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进向学校领导汇报,协助学校做好家长工作和救护工作。

9、要掌握各种逃生技能。出现危险情况,组织学生及时逃离事故现场。

三、考核

出现当班事故不管不问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隐瞒安全事故不报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学校责任人: 教师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我校安全管理规程》等法规,为推进和规范我校食堂的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维护学生的权益,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我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双方:责任书的甲方为中心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乙方为食堂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是后勤副主任 。

二、责任目标:学生食堂确保不发生食品卫生和疫病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三 甲方责任 :

1、加强学校管理,做到制度落实,检查落实,实行专人负责。

2、提供乙方经营的场所,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

3、学校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等。

4、总务处要督促学生食堂要做好防毒、防霉、防蝇、防鼠、防火等工作。

四、乙方责任人应采取的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食品卫生的法规与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经营承诺。

2、认真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规则,确定所属岗位的责任和责任人。落实食品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进行食品卫生防疫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认真开展食品卫生的自我检查,并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部门的检查。

3、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出现问题,立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积极协助有关人员解决问题。尤其是司炉工要严格按照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校验锅炉压力表、安全阀,每周用手动启跳安全阀。锅炉用水低于最低水位线时要先打开火门,待气压表指针为零时方可加水。防止结垢,每天从排污阀排除一定数量沸腾的水。

4、学生食堂实行封闭式管理,特别是食品贮存和加工场所,要杜绝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做到人走关窗、锁门,防止投毒等事件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禁止向没有食品许可证的经营者购买食品,采购食品时还要检查食品的卫生质量、查验标签标示。不得采购陈化粮及掺有陈化粮的食品。其中,粮油等必须按照教育局的要求实行定点采购。

五、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食堂经营者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和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戴工作服,头发不露帽外。

3、按照教育局的要求负责粮油和燃料的定点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安全等标志。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4、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无安全隐患的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的措施。

5、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单位来校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出整改报告。

6、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从业人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2、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

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3、加强用菜管理,禁止向学生供应发芽的土豆、未煮熟的四季豆、各类凉菜以及未洗净和腐烂变质的蔬菜。

4、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摆放整齐。

5、负责工具、灶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6、负责食堂(包括学生餐厅)的环境整洁,保持桌椅、地面的干净无油腻,见蝇即灭。

7、保持室内外阴沟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六、其他约定事宜

1. 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应当履行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经过上级有关部门确定后各自负担相关政治和经济责任。

2、本责任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至经营期满结束。

3、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一切费用均由学生食堂管理人员负责.

4、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责任人:

20xx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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