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保证金管理协议

担保保证金管理协议

编号: 甲方:厦门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 号《委托保证协议》,甲方为乙方向 银行借款 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作为乙方到期偿还银行贷款的保证手段。为保证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

一、保证金额度

乙方同意按照贷款总额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

二、保证金的支付

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时限为自贷款银行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甲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帐户帐号为: 。

三、保证金的管理

在贷款未到期之前,乙方不得使用该资金用于任何用途,甲方不得任意使用该笔保证金。

四、保证金产生的利息处理

甲方不支付该保证金产生的存款利息和或有收益,同时不支付等同于该保证金额度的贷款应交付的贷款利息。

五、保证金的归还

贷款到期后,如乙方及时还款并结清贷款利息后,该笔保证金在贷款结清日由甲方归还乙方;如乙方不能按时还款,则甲方有权将该笔保证金直接冲抵银行贷款,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划拨该资金。

六、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借款到期,乙方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协商不成,应通过诉讼解决,管辖法院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八、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贷款银行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或授权委托人)

 

第二篇:保证金协议

协议书

签订地点:江苏泰州

签订时间:20xx年2月 日

卖方: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能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就乙方购买甲方的废旧物资缴纳的购货保证金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1、目的

乙方在购买甲方废旧物资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厂纪厂规,杜绝乙方违法行为的发生。

2、期限 甲乙双方解除合作关系、本协议终止。

3、缴款标准(元) 以上缴款不计利息

4、缴、退款方式: 乙方根据以上的标准直接将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中,此款不可作为货款抵充。 乙方凭与甲方解除关系的相关手续及交款时甲方出具的单据原件到财务办理退款手续

5、有以下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破坏公司公物的

2)有盗窃、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6、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泰州三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20xx年2月 日 20xx年2月 日 废钢:50000 ; 废铜线:20000 ;废油:20000:;其它:10000 ;废木材:5000 ; 3.1 缴款方式: 3.2 退款方式: 7、其它约定事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