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租赁协议

物业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注:乙方实为随后即将注册设立的以刘键为法定代表人的法人企业,自企业成立之日起,刘键权利义务即由企业享有和承担。)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物业所有权或支配权(相关权益证明附后)的美华大厦第十六层物业租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理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兹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地址:

2、物业面积:

㈠、建筑面积:

㈡、实际可使用面积:

3、物业结构:

4、物业规划用途:

二、物业承租范围

物业承租:

三、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

1、第十六层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2万元,除第一年度外此后每一年度租金于该年度开始之日前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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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鉴于本协议期限内上述标的物业市场行情变化,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乙方按每四年10万元补偿甲方;

3、在本协议生效之次日,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62万元(即标的物业第十六层第一年租金52万元及前款约定的第一个四年10万元补偿金);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给予乙方4个月的免费装修期(即第一年度为16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9日止,第二年度自第一年度届满之次日起计算满12个月;以下年度以此类推。);

4、乙方以汇款方式支付甲方租金,甲方指定收取租金的银行账户账号(即姓名: ,开户行: ,账号/账户: 。);

5、甲方应在收取乙方租金后3日内向乙方依法出具相应收条;

6、乙方承租使用标的物业期间依法应由乙方负责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由乙方及时、足额缴纳;

7、本租赁活动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使用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全部由乙方在合同租金外另行承担与缴纳;

8、在租赁期间,因标的物业租赁而产生的法律及本协未约定的其他费用,则由双方另行协商承担。

四、标的物业承租用途

1、第十六层: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用于餐饮、茶坊、休闲、办公等相应范围经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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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乙方将上述物业用于别的用途,则除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外,应提前60日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除在碍物业所在大厦整体使用或影响物业相邻方合法权益外,甲方应予同意。

五、标的物业承租期限

1、上述美华大厦第十六层承租期限为八年,自20xx年9月9日—20xx年9月9日。自本协议约定的起算之日计算(因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四个月装修期限且该期限不予计算租金,故自本协议生效后第五个月开始之日正式计算本协议承租期限);

2、本协议期限届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应在本协议期限满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物业租赁协议》。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上述物业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3、在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需转租标的物业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乙方可转租标的物业。

六、标的物业修缮与使用

1、在本协议期限内,乙方因屋面渗水向甲方提出标的物业修缮书面请求后,如甲方同意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标的物业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在三日内修缮完毕,特殊情况修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3、乙方如改变标的物业内部结构、装修等而对标的物业安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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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造成负面影响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施工;

4、经甲方确认应该由甲方维修,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乙方提供证据)而乙方自行组织维修的,则甲方应在维修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维修费用(经审计确认或双方认可)或相应冲抵乙方的租金费用。

七、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标的物业的相关情况,并保证自己对标的物业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同时该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查封等物业权益受到限制或禁止的法律障碍和情形;

2、甲方应保证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质量合格,设计合理,不存在任何可能对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和其他不利影响的安全隐患和环保瑕疵等情形;

3、甲方应协调物管等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保证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依法能够正常使用该物业,承租权不受限制或禁止;

4、甲方应协助乙方与物管等相关部门、单位,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对相关物业区域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改造和更新、美化、优化,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于本协议生效前存在或潜在的债权债务或住何法律责任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全权处理和承担。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止,此期间标的物业因乙方承租而新产生的债权债务或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全权处理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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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出卖、转让其标的物业,或将其抵偿债务,或设置抵押、担保等限制或影响标的物业权益的,应提前60日书面告之乙方,以便乙方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其他权利;

7、在本协议期限内,标的物业不管因任何原因而物权所有者发生变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理,依法均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及乙方的承租权益;

8、在租赁期间,标的物业危及乙方人员及其客户人身、财产、安全,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甲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接物业所在大厦统一规定及时一足额缴纳水、电、气等约定费用;

2、乙方所承租的物业屋面、墙面区分所有权益(使用权)由乙方享有,在协议期限内,乙方有权自用或出租、出借给他人依法使用;

3、乙方根据经营需要而制作招牌、彩灯等广告设施的,由乙方依法申报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给予乙方支持和配合;

6、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对标的物的日常使用;

5、乙方应依法经营,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和经营所承租的物业,不得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6、乙方经营所享有一切权益,有权阻止和拒绝甲方对乙方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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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其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标的物业的行为;

7、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因使用标的物业而与其他物业所有人、使用人而发生的相邻关系及其他关系之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在租赁期间内,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其经营行为而对外发生的一切民事、经济等法律责任;

9、乙方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乙方也应全面、正确履行;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赔偿等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6 0日不能提供标的物业的;

(2)、甲方所提供的标的物业不符合约定条件且30日之内不能改改正的;

(3)、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仅限屋面渗水),经乙方催告30日仍未修缮或修缮没有完成的;

(4)、由于甲方过错,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达不到乙方协议目的的;

(5)、因甲方物业法律权益争议或物业及附属设施等严重质量或环保瑕疵等,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虽可继续履行但达不到乙方协议目的的;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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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等责任:

(1)、乙方不当使用造成标的物业损坏的,在甲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修缮的或修缮没有完成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标的物业用途;

(3)、拖欠租金累计6 0日以上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物业内部结构、设施设备而影响物业安全,在甲方催告后3 0日内拒不改正的;

(5)、利用标的物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拒不改正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剩余租期的租金,并补偿乙方按剩余租期折算的装修费用(即本协议生效后第三年开始至第六年内,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补偿60万元):

(1)、因标的物业拆迁;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5、本协议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

十、物业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承租物业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将标的物业及附属设施全部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标的物业应当保持标的物业正常使用后的物理状态,不得影响标的物业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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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期支付租金但尚未达到解约条件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月租金之1 0%计付甲方违约金;

2、甲方逾期履行物业修缮等合同义务但尚未达到解约条件的,每逾期一日,则按月租金之10%计付乙方违约金:

3、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他方依法或以本协议上述第九条第2或3款而解除、终止合同或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即损失额达到50万元为标准)的,则违约方应向他方支付5万元违约金;如因违约而给他方造成损失,且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的,则违约方并应承担差额之赔偿责任:

4、因甲方违法、违约而解除本协议,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且乙方物业装修装饰、广告投入的硬件设施费用按剩余年限计算余额全部由甲方承担;

因乙方违法、违约而解除本协议,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且乙方物业装修装饰、广告投入的硬件设施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如因非甲、乙任何一方应负责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征迁、征用、政府政今、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而解约的,则乙方上述费用应按协议剩余年限折算,经双方认可或由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补偿给乙方;

十二、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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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国家政令、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标的物业,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补偿责任;

3、因上述原因面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通过第三人调解解决;

2、如协商、调解不成或不愿协商、调解解决的,双方约定由标的物业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捺印): 乙方(签字并捺印):

20xx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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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物管企业物业场地临时出租协议书

物管企业物业场地临时出租协议书 编号:

甲方:三禾〃城中城物业服务处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临时租用甲方所辖物业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临时租出、租用物业的区域界定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

第三条:使用形式

标准展位及展位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墙面等固定位广告及其面积:_________________

移动广告牌[架]及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宣传人员:________(名)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月。

第五条:费用支付

按协议有效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场地临时租用费计人民币_____元,管理押金_____元,合计大写人民币(大写): 一次性支付。

第六条:甲方工作

1.场地安排并负责提供乙方所需的用电电源,电费按实结算。

2.协议期间,甲方确保同一区域没有其他同类商务活动。

第七条:乙方工作

1.自行负责固定位广告的安装、调试、使用及维护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2.负责商务活动期间临时租用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安全责任。

3.投放的广告内容、或商务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并须报经甲方认可。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4.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及商务活动中公共区域的安静,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

第八条:关子影响原装修及恢复原装修的约定

乙方的固定位广告、或商务活动对其临时租用物业的原装修造成影响的,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协议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协议期满

合约日期满后,本协议即终止。届时,乙方按第八条之相关规定完成相关善后工作后撤场,由甲方将管理押金退还乙方;如乙方需继续运营,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前终止协议的约定

协议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协议。对租用固定广告位,如因物业管理的需要,致使甲方必须终止协议时,甲方须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

乙方在协议期间和协议约属地,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协议;如在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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