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渝物租【2011】第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承租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用。

第二条租期从_起至__止。

第三条租金标准及付款时限:

1、本合同乙方应缴纳的租金标准为:

(1)房屋租金从_起至__,单价为人民币_元/m2月(大写:)。

(2)本合同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按合同季度缴纳租金,该项房屋每季度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本合同所称“合同季度”,指自合同签定日起(含签定日)后推每90日为一个合同季度。

(3)该项房屋合同期内租金总额人民币(大写:2、付款时限:乙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缴纳租金,以后应在每合同季度末的前10日支付下季租金给甲方,即先交租金后使用。

第四条房屋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相当于所租房屋三个月租金的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房屋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待本合同期满后不续租的,由甲方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以现状提供所出租的房屋。

2、 甲方若需出售房屋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且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甲方应提供房屋水、电设施,并按千瓦/m3的标准提供用电额度。

4、甲方应将所出租的房屋内的房屋平面图、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清单、水电气的终止读数点交给乙方签收。

5、甲方指定期间对乙方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支付租金和房屋履约保证金。

2、乙方必须遵守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定,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和水、电、气费、垃圾处置费等以及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或居住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垃圾处置费由乙方自行向当地环卫部门缴纳。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须同甲方委托的_重庆渝高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如甲方指定的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亲的《物业服务合同》。

3、乙方应向有关部门提出承租房屋的同水量和用电负荷申请,但不能超出原有设计的用水量和用电负荷。若乙方确需增加用水量和用电负荷,方案应经甲方同意,因增容所需的材料、人工等一切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用途合法、合理使用房屋。(1)如因超重、强腐蚀、强射线及其他过失所造成事故,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其其他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各项法律法规,并应保证房屋使用安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及使用功能。若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承租房屋和配套设施、设备的毁坏或给第三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承租房屋内外装修和设备安装。(1)应事先向甲方提出房屋装修方案和设备安装方案,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施工。(2)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房屋原有整体结构,如需对原有结婚进行调整,则必须由相关部门(消防、规划、环保等部门)签字盖章后才能施工。(3)装修方案和设备安装方案要报物业公司备案,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在退租时,若有改变房屋原有结构的,应恢复到房屋租赁时的原状,若经甲方同意可以保留装修物,则装修物归甲方所有。(5)乙方应在合同到期日或退租日之前完成房屋的恢复,在此之后进行恢复的,乙方应补交恢复期间的房屋租金,房屋租金按原标准计收到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

6、乙方应对承租房屋在租赁期间的消防安全负责。应对甲方交付给乙方的承租房屋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更换、修理等工作,并承担费用,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并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与甲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为确保安全,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进入综合服务大

楼;为保持良好的环境,在楼面公用区域不得高声喧哗;严禁携带动物进入综合服务大楼,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应对在租赁期间的自有财产进行保险,若因乙方不当行为发生火灾、失窃、雷击或其他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不得在所租赁房屋内设置任何上附着物为第三人的抵押物,否则抵押无效。若乙方以动产(如机器设备等)作为抵押物的,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此类设备或物品搬走,并将房屋和地面、墙面、天花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按违约责任处理。

9、乙方退房时,应将所出租的房屋内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清单、水电气的终止读数点交给甲方,若有损坏按原价赔偿。同时结清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垃圾处置费、电话费、电视电信费用等。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按时腾空租赁房屋。搬迁后房屋如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转让或改变用途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损害甲方、第三方或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迟延缴纳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

(4)乙方迟延支付缴纳租金达二个月的。

(5)非因甲方原因致使租赁合同确实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失去意义的。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租赁房屋所处区域如因国家或本市政策重大变化和产业调整,本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可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若乙方未能提前二个月向甲提出续租申请,造成租赁合同延迟,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并不影响乙方交纳租金之义务及甲方对滞纳金的收取,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应收租金的5‰的滞纳金。

2、乙方逾期不交纳房屋租金的,按日加收应交纳租金的5‰的滞纳金。

3、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均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否则,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方可提前解除合同;若乙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否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二个月租金的违约金,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七条第一款,造成合同终止的,除补足应交甲方租金外,甲方不再返还乙方房屋履约保证金,且不免除乙方按约支付租金及滞纳金的合同义务。

5、因乙方责任造成本合同终止的,甲方在收回房屋时,乙方不得损坏承租房屋原有装修及水、电设施。乙方应在限定期限内拆除自行装修部分,但应恢复房屋原状,并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拆除,未拆除的自行装修部分不评估、不计价、不冲抵欠租,除大甲方同意可以不拆除,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相关责任,并不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两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且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使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程度减到最小,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因素消失之后,本合同可以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1、若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未搬迁其设施设备等全部物品,则视为其放弃对该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以变卖、提存、托管等方式任何处置该等物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未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或未对租赁房屋破损处进行修复,由甲方有权选聘相关单位/人员进场进行恢复/修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履约保证金是乙主为严格履行合同提供的担保,若因乙方违约,甲方扣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的行为不抵销其依约向乙方计收违约金及其他损失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出租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以下地址为乙方的有效送达地址,甲方向乙方送传的任何书面材料(包

括但不限于信函、法律文书等)及数据电文等,甲方送达该地址即视为履行完毕或者已经送达。

受送达人名称: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其他联系方式:

第十四条因乙方违反合同的规定,乙方除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物业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甲方保留租赁面积重新测绘,并按测绘面积收取租金的权利。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部门代表人:部门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房屋租赁合同模板

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

.2.房屋租赁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承租方使用居住。 .

. 3.租金交纳时间:

.

. 有国家统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合同代表人双方协商议定。

.

. 4.房屋租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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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对房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 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将租赁房产转让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

. (2)承租方有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乱开、乱改、乱建。 .

.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内,建设厕所、厢房、平房、栽植树木等必须做到不碍四邻的通风、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环境卫生等,否则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

. (4)承租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时,必须立即搬迁,如若有意刁难,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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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任何一方如需调换房屋时,必须在一个月以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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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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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租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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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规定时间,及时交纳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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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无故损坏房屋财产,负责修复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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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擅自将房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

. (4)出现问题(漏雨、倾斜等)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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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出租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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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年春季对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对应该整修的必须及时全部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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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必须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房屋,内外墙皮整齐完整,不漏雨、不倾斜,如因出租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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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的承租户,必须按国家搬迁规定妥善进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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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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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同意修订。 .

. 出租方: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盖章) ! 鉴证机关:_____(盖章)

! 代表人: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 鉴证时间:____年__月__日

!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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