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合同最全面的

钢管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2、租赁物具体情况描述如下表:

3、乙方出租的钢管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需要。(出租钢管需钢管生产厂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钢管已使用年限证明)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暂定为2个月以上。

2、实际租赁期限从              起至              止,如超期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时止。

3具体以甲方到乙方仓库提货之日起至甲方用完所有物具,并将所有租凭物按规定验收完送回乙方仓库为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就钢管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将钢管重复出租,由于第三方的行为致使甲方丧失钢管使用权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租金按日计算,乙方应在每一个月月底前结算并支付租金。如逾期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约定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租赁费用按彼此出具的收料单据的日期及数量和归还单据上的日期及数量为准。

3、当月结算挂账,乙方根据业主单位付款情况,甲乙双方协议支付。(租金不含税收)

4、

六、租赁物的日常操作及维护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钢管的日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甲方正常施工的使用,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2、对维护修理的其他约定,甲方负责验收。

(1)排栅钢管弯曲大于160度的由乙方负责维修,排栅钢管压扁的由甲方负责维修。

2)因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提供各尺寸排栅钢管而导致甲方切割排栅钢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工作,往返装车卸车运费由甲方承担,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3、提供钢管使用年限的证明(需出厂单)。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无休止日期通知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或其他归责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观情况。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条款时,不能履行方应在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机关有效证明后,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经另一方同意后,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责任。

3、合同迟延履行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责任,并必须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供钢管生产厂家名称,钢管使用年限证明和钢管出厂合格书。

2、租赁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钢管转租或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乙方施行三包,包进出场车费,包损耗,包看管维护。

4、租赁期届满,双方同意续租的,由双方另行签订合同约定相关事宜,或签订本协议补充协议。

5、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互相提供营业执照(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将所有租凭物按规定经甲方验收后,全部送回仓库并付清全部租金,维修费,赔偿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担保方三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实,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担保方(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钢管租赁合同最全面的

钢管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的租赁物为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用钢管,由甲方向乙方租赁。

2、租赁物具体情况描述如下表:

3、乙方出租的钢管应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施工需要。

二、租赁期限

实际租赁期限按租赁材料到场之日起至根据甲方实际需要终止时止。

三、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限内,钢管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仅对钢管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限内,乙方将钢管转让、出租、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钢管所有权后要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等,致使甲方使用钢管受到相应的限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租赁物使用地点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为鑫隆盛景城二标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使用地点。

五、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

1、租金计算方式:租金按日计算,年假期间不计租金。

2、租赁费用按彼此出具的收料单据的日期及数量和归还单据上的日期及数量为准。

3、甲乙双方协议支付租金。

六、租赁物的提交货方式、日常操作及维护

1、提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场,甲方租赁完毕后乙方负责清点收回,其运输、装卸费用乙方自己承担。

2、钢管运输到场时必须顺直,卡扣螺丝涂油,能拧动;丝杠不变形,无开焊,螺母不损坏或丢失,也必须涂油。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

1、租赁期限内,甲方对钢管行使使用权,排除第三方对钢管使用权的请求。

2、甲方负责提供放置钢管的场地,提供钢管进场,退场的道路通畅。

3、甲方应按照安全生产规范使用钢管,尽量避免钢管在使用过程中的损耗。

4、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乙方:

1、乙方负责钢管的进退场运输及装卸工作,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钢管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及听从甲方材料人员的安排及时退回租赁物品。

2、保证提供的钢管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符合建筑工程钢管使用的行业规定,质量不存在任何瑕疵。

八、违约责任

1、双方确定钢管进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送达钢管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双方确定钢管退场时间后,乙方未能按时运输钢管离开甲方施工场地的,结算日期为通知日,乙方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3、钢管使用完毕后,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给乙方租赁费用的,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钢管质量不合格、超出使用年限,造成甲方员工工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十、其他约定

租赁届满后,甲方通知乙方运离钢管,甲乙双方现场清点钢管数量,作为租赁结算凭证。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履行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态度,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中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将所有租凭物按规定经甲方验收后,全部运回仓库并付清全部租金,赔偿金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双方的资格资料、送货收货清单、平往帐单、支付证明等,与配合同时使用,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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