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

零星维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承包人(全称):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零星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山片区

工程内容:路面维修、铺装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14160.00)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量增减(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除外)。

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给承包人。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工程款给承包人。

六、发包人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七、承包人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入。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4、土地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5、清理现场遗留的建筑垃圾。

八、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按约定内容进行验收,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壹年,属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约定的保修期内负责保修。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工程中发生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十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含义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草本》(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方三份,承包方二份。

十三、合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单位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0xx年

日 经办人: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年 月 日 月

 

第二篇:零星修缮工程协议

零星修缮工程协议书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甲方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便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原则,特订立合同,供双方互相监督共同执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工程地址: 工作内容: 工程费用: 结算办法:竣工验收结算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图纸和验

收规范进行施工,如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金额的30%),并按规定返工。甲方在施工期间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六、 工期:总工期 天,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七、

八、

九、

十、 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应有乙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等款结清后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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