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两方抵账协议

机动车抵账协议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辆号牌号码为 ,品牌型号为 ,发动机号码为,车辆识别代号为价 元人民币抵给乙方用于偿还甲方的债务。

二、甲方确保合法拥有协议中转让车辆。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欠乙方 元的债务视为已结清。

三、该车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交车前,有关该车发生一切纠纷、罚款由甲方承担。交车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该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不再负责。

四、 方必须在 内对车辆进行过户, 方应予以配合,办理相关过户费用由 方承担。

五、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抵账协议书

抵账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戊方: 身份证号: 鉴于:

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享有乙方 万元的债权。同时乙方享有丙方债权,丙方享有丁方债权;丁方购买了戊方位于鄂尔多斯市 室的房屋,丁方付款给戊方后,戊方并没有实际交付给丁方,也未办理公证和产权变更手续。现经各方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欠甲方的借款本金和利息最终由丁方代为偿还,偿还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丁方同意用其向戊方购买的位于鄂尔多斯市 的房屋,作价 元抵顶给甲方或其指定人员还债。

注:该房屋的情况为:房屋为现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屋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目前尚欠银行 贷款(贷款由甲方代替戊方偿还给银行,同时,乙方应出具给甲方与银行贷款数额等额的借据,借据欠款由乙方向甲方偿还)。

二、戊方承若其与丁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真实、合法、有

效。在戊方将房屋产权办理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并办理房屋公证手续后,各方的原债权和原债务应等额减少(手续由各方自行协商办理)。戊方应配合甲方及其指定人员办理房屋的公证、过户事宜。办理房屋公证及过户费用由甲方指定的人负责。

三、甲、乙、丙、丁、戊各方均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各自债权和债务及房屋买卖关系的真实性没有异议。戊方给甲方的房屋产权明晰,

不存在其他第三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人主张权利(除按揭贷款银行外),也没有被人民法院查封。戊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如出现不配合或者拒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应单独向甲方或其指定人承担肆拾万元的违约金。

四、本协议各方签字后,戊方需在当日把房屋相关手续交给甲方或其指定人员,并配合甲方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公证及过户事宜。

五、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戊方与丁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即对各方产生约束力。

六、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无法开始履行的各方当事人均无违约责任。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的客观原因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七、各方当事人应认真、全面的履行本协议,无论哪方违约均应向其他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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