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工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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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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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适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种)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________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六、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七、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书供在京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参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农民工务工的工地备查。
        二、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三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炼、准确,不得涂改。

 

第二篇:建筑业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建筑业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 动 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年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本工程施工现场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 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 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 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

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

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

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

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业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地(县、区)办公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工作地(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诚信、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在下列1、2项中选择)

第一条1、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结束止。

2、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动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服从甲方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乙方工作地点在

三、劳动报酬

第三条乙方工资按下列l或2项中选择

1、乙方岗位工资 元/日或 元/小时。

2、乙方实行计件超产工资,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月标准工作时间每月元,超产工资结算方式按甲方依法制订的制度和责任制协议执行。

第四条 甲方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予以记录,次月月初在工作场所予以公示。乙方应对公示内容予以核对。若有疑义,应与记工员协商解决。公示后的记工考勤记录,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

第五条乙方提供正常生产劳动,其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工资时间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七条工资由甲方通过银行或现金直接向乙方发放,乙方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社会保险和福利规定如下:

乙方保险和福利,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第十条 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的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三条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二) 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三)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四) 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五) 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 在试用期内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 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 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约定的工作后,本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一)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 本合同的变更、续订、解除、终止手续由甲方办理,因未及时办理手续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 乙方擅自离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大小予以赔偿,生产经营直接损失存在但难以计算的,按未履行合同年限每年一个月乙方本人工资的标准支付赔偿金。本人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的实得平均工资予以确定。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以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

(指纹印):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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