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及施工补充协议书

工程安全及施工补充协议书

甲方: 深圳市联盈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项目经理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安全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

工程项目: 沙头角街道片区(含海山街道片区、盐田街道片区、梅沙

街道片区)排水小区管网改造二期工程

第一条 施工地址: 盐田区沙头角街道

第二条 甲方安全责任和权力

1、 甲方对乙方的专业分包承担总包职责。

2、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处罚、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3、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争吵、斗殴,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解决,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第三条 乙方安全责任

1、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合法分包单位,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安全 1

生产规程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也必须执行业主、监理和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3、 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 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按制安的安全施工措施实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的安全管理办法、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按安全管理程序办理,同时报甲方备案。乙方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作业。

5、 施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

6、 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取得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平安卡”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 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有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防护设施及标示。

8、 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9、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0、 乙方必须接受业主、监理、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1、 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确保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相关

验收标准要求,否则,出现的一切因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损失 2

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施工进度延误,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一切经济损失。

2、工作人员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指挥,接受监督和管理。负责

所属范围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指定 唐先中 为现场负责人。负责人同时为所属工程的安全负责

人。并具体负责与甲方的联系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

4、乙方应确保其施工人员及机械的施工安全。若施工期间出现的一

切安全事故,文明、环保事故,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乙方应认真组织足够的人员、设备进行施工,保证按期保质成本工程承包项目,若乙方在合同工期内不能完成(作不可抗力外),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施工合同,重新组织队伍进行施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乙方进场前必须购买保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的险种,包括工程一切险及施工人员第三者责任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进行作业,如遇到特殊情况经甲方监理同意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有:自20xx年10月起补充执行至本工程竣工。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3

 

第二篇:安全施工补充协议

安全施工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乙方保证在 工程中文明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纪律和防火细则:

1、必须指定一名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

4、严禁高处作业时往下或往上乱抛杂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种电动机械,设备,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非使用工种不准随便动用。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特种作业须持证上岗。

9、严禁酒后作业。

10、严禁穿拖鞋、凉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11、严禁使用非熟练工人和童工。

12、严禁在甲方非施工区域走动。

13、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工地。

14、电焊烧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许可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进行电气焊作业。

15、严禁乱接电源,非专业电工不准私自接驳电源。

16、厂区内严禁吸烟。

17、严禁在台风、雷雨等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下高空作业,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8、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1、甲方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施工人员中有违反上述规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权拒绝其入厂。

2、乙方施工人员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3、毁坏甲方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须及时恢复原状,因毁坏行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

4、乙方负责由于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或民事纠纷、刑事犯罪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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