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履约保函样本

附件15 银行履约保函(样本)

                                             保函编号:

                                             开立日期:

致:                                 

鉴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月签订的                                        (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又鉴于我行接受承包人的委托,同意出具保函为承包人担保,对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应履行全部义务及责任,以总金额人民币                                                  向你方承担连续的、不可撤销的、无条件的担保。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你方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和付款凭证后的14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你方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你方应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的保证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根据承包合同约定,本保函期满日期最迟不超过                                   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后60日。

本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但无论正本是否退回,本保函均告失效。

任何索赔务必于本保函到期日之前送达我行。

银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日期:

 

第二篇:05-投标保函样本

投标保函(样本)

致 公司(下称“招标人”):

鉴于: 公司(法定地址: )(下称“投标人”)响应招标人邀请,对招标人招标的 工程进行投标。

银行(法定地址:)(下称“本银行”)同意为投标人出具本不可撤销的保函,本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

本银行同意作为投标人的担保人,对投标人在投标时严格遵守招标文件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本银行承担的保证责任限额为人民币 元(RMB¥ )。

本银行向招标人承诺如下:

1.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只要本银行收到招标人的索款函(该索款函格式见本保函第9条,招标人仅需填入款项数额并加盖招标人公章即可),本银行即在壹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人要求支付的金额(保证责任限额内)支付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2. 本银行在收到索款函时将毫不迟疑地履行前述承诺,并保证: a) 不对招标人的付款要求提出任何质疑,虽然招标人在索款函中提及投标人未遵守招标文件,本银行也不会要求招标人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或作出任何说明;

b) 不要求招标人提供除前述格式的索款函以外的任何文件; c) 不主张招标人先向投标人索赔;

1

d) 不主张投标人有权对招标人主张的任何抗辩;

e) 不主张对招标人的任何抵销权。

3. 招标文件项下的工程项目或招标文件发生的任何变化、补充或修

改,或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任何忍让及豁免,或招标人和投标人及任何其他第三人之间的争议或纠纷,均不影响本银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

4. 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支付的款项应是支付招标人的净款,包括但不

限于税款在内的无论基于任何原因被要求扣除、扣缴或抵消的金额,均不能从中扣除、扣缴或抵消。

5. 本保函的权益可以由招标人转让给任何招标人认为合适的第三

方。如遇招标人合并、分立或重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变更,则本保函的招标人权益由其招标文件权利的继受人继承。

6. 本保函有效期限自本保函开具之日起,如投标人未中标,则至招

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满15个工作日止;如投标人中标,则至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与投标人签订合同的发展商提交了符合发展商要求的履约保函和预付款保函后满15个工作日止。有效期届满后本保函自动失效。

7. 招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

8. 招标人的付款要求送达至本保函中写明的本银行通讯地址即视

为送达本银行,如本银行通讯地址变更,本银行有义务及时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告知招标人。

9. 索款函的格式如下

索款函

致【 】 :

2

根据【 】年【 】月【 】日贵行向本公司出具的《投标

保函》,贵行承诺为【 】公司(下称“投标人”)

在投标时遵守招标文件承担不可撤销的担保责任。现投标人未按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本公司要求贵行履行该保函项下的担保责

任,请贵行在收到本索赔函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数额为

人民币【 】元 (RMB【 】)之款项,请贵行将该款项付入我公司的如下

账户:

户名:万达酒店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针织路支行

银行账号:3389 5603 4014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银行同意,任何由于本保函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应最终由北

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有效的该会仲裁规则解决,仲裁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本保函一式三份,招标人、投标人及本银行各执一份。

本保函加盖本银行公章后生效。

担保银行授权代表签名:

担保银行盖章:

担保银行通讯地址:

收件人:

3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具保函日期:

4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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