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广告制作合同

电视广告片制作合同

甲方:北京金通视博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按本合约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

广告影片名称:

广告影片长度: 秒广告

3、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广告。

第二条:制作期限

1、 本约广告片_ 年月_ 日拍摄,十个工作日内以可交片。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2、本合约价款总额:元,大写:

(报价附件,以上款项含中国#5@p税)

第四条:价款支付

1、乙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80% 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于收到甲 方开具的付款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___支票___形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交付给乙方母带,且母带经乙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 #5@p,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5@p将20% 余款以 (支票)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 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 所有;甲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 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 甲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甲方违反上 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乙方索赔,则由 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乙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 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甲方不承担该纠纷 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 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 其他目的。

3、甲方交付母带后,乙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 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 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乙方应按甲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 偿。甲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甲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乙方所有之财产,甲方应

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 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 认可甲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 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期:200____. 年 月 日

 

第二篇:TVC影视广告制作合同

影视广告拍摄制作项目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产品“ ”进行电视广告的拍摄制作。

一、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TVC电视广告制作 (一)

1. 乙方负责产品广告创意的脚本创作(经甲方确定签字认可的广告创意脚本为TVC电视广告拍摄制作的根本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2. 制作规格:30秒 ,并套剪:15秒、5秒规格各1版;

3. 语 种: 中文普通话

4. 广告片的制作方案并对其制作的全面组织实施。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 前期筹备:视频素材挑选

(2) 后期制作部分包括:三维制作、二维制作、粗剪、精剪、生成、合成、配音、音乐音效、混

音、成品输出播出带及光盘等;

5. 所有TVC电视广告制作项目自甲方第一期款项到达乙方帐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制作条件:

拍摄制作所需的产品实物及相关文字资料、形象资料(照片、图片、企业LOGO等)。 (一)

三、 合同项目费用的付款方式:

本合同项目总费用(人民币):¥ (大写: 圆整)。

20xx年8月21日前甲方电汇或支票支付乙方第一期款(总费用的80%),共计人民币:(一) (二)

¥ (大写: 圆整);

(三) 广告片制作完成,甲方对广告片审查样片认可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总费用的20%),共计人民币:¥ 0(大写: 圆整);乙方在款到之日起2日内按照第四条第二款提供所有成品。

(四)

四、 成品的提交:

乙方按照双方确认的工作排期表中约定的时间提交TVC电视广告DVD光碟供甲方审片; 甲方付清余款2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 (一) (二) 乙方在本合同项目全部费用到达乙方帐户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广告业专用#5@p。

1. 数字DBT播出带2盘

2. 模拟BT带2盘

3. DVD光盘2张

4. 声音分轨CD 1张

五、 电视广告制作是一个精密、复杂的创作过程,双方保持高度合作是最重要的基础。为此:

(一) 因客观原因不可抗力(地震、战争、罢工等)延误的制作周期,任何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

方。双方均应予以理解,时间顺延。

(二) 甲方有权指定专人作为本广告片的监制(全程跟踪广告拍摄及制作过程,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以确保广告片的质量)。

(三) 乙方应保证质量,拍摄制作完成后,须以双方认可的方案为审核依据。

(四) 甲方要根据拍片计划按时审片,如因延误确认所造成制作延误及变更情况由甲方负责。

(五)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本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若因乙方原因单方导致交片延迟,则乙方每天支付合同总额的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 甲方须在乙方提供广告片审片DVD光盘之日起5日内进行验收。超过验收期限甲方不予书面确认的,视为甲方对广告片制作的认可。

(七) 经甲方审片后无异议、通知乙方串制广告片成品的,则视为甲方对广告片制作的认可。甲方经确认后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乙方制作费余款;乙方须按时向提供甲方所有成品。双方须在成品验收确认单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经双方签字确认的成品验收确认单,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

(八) 在制作准备开始之后,若由于甲方的原因终止本合同项下的拍摄制作工作,则甲方需支付乙方所有至该阶段为止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九) 甲方按照广告片制作脚本的要求对广告片进行验收。若甲方在双方认可的方案内对拍摄制作成果提出异议,按甲方要求,由乙方免费进行修改(基于经甲方确定签字认可的创意脚本基础之上),并于协商日期内完成。验收期间,如甲方提出超出原广告创意脚本之外的修改意见,由此产生的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于协商日期内支付,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六、 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本合同代理事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在甲方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制作费用后归甲方所(一)

有。

(二) 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成果作为以往案例用于自身宣传,使用范围应限于对外展示并保证不对

甲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

(三)

七、 保密条款 乙方应保证其设计拍摄的广告片,不存在设计侵权及纠纷。

(一)乙方应负有保守在广告拍摄过程中知晓的甲方商业秘密及企业秘密的义务。

八、 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互谅精神协商补充。

八、 本合同传签有效。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授权代表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日 期:

年 月日乙 方: 授权代表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日 期: 年

第 3 页 共 3 页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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