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普通员工)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

一、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履历、体检、学历证书等相关资料有弄虚作假的;

2、不符合《职位说明书》中的相应条件和要求的;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试用期内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有权依据经营或市场需要调整薪资制度、薪资标准和员工工资的结构组成。甲方每月不晚于2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保密条款。

第一条 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乙方享有署名权,该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执行甲方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利及专利权归甲方所有。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包括:

1、乙方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乙方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乙方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甲方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4、其他依法应认定为执行甲方的工作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专有信息,专有信息指由甲方或以甲方名义开发、创造、发现、使用、保存的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与甲方相关的信息。甲方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外界悉知,能够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且甲方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的关于经营、管理、技术、财务等领域的甲方技术和经营信息,或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对该第三方承担了保密义务的任何信息,双方确认该等信息甲方均已经通过成文或不成文的工作纪律、内部制度或工作惯例予以保密。甲方有权单方确认与甲方经营和销售有关的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信息、数据、资料等为公司秘密。甲方商业秘密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密内容:

凡属甲方内部不为公众所知,被他人知晓可能会给甲方带来经营损失等不利结果的信息、事件或资料等,都属于保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物流资料等;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约定时间内,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有关劳动纪律规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具有竞争性质的活动。乙方违反保密条款规定,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一条 乙方给甲方造成1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或者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情况的,甲方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 乙方因合同终止、解除等原因离开甲方单位的,应按照甲方离职相关规定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乙方办理所有离职手续并经授权领导审批后,方可结算并发放离职工资。

五、乙方认可并承诺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通过Internet\Intranet互联网、公司OA办公系统、邮件、纸制版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向乙方公示甲方的公司规章制度,均视为有效。公司制度重新修订后,以新制度为准。

六、附件:

附件1:《职位说明书》

附件2:《培训协议》

附件3:《员工手册》

附件4:《员工行为规范》

附件5:《管理者行为规范》

附件6: 甲方现行和增加、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本协议内容与《劳动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及大连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 年 月 日订立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项目建设、经营及管理需

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工作地点为辽宁省,以及甲方今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开设的分支机构住所地。

2、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

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根据甲方的绩效考核方案,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终止和乙方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双方的义务

对企业来说,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具体职责,明确对该

岗位的工作的具体要求。附岗位职责及绩效考核表。

三、保密条款

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包括未公开的)行业或业务中的项目信息、技术信息及经营、管理信息。

3、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6、乙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任何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销毁、修改甲方的技术资料,包括电脑资料、档案、程序等有商业价值的资料,不得携带上述资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离职时应当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产,包括记载着甲方上述商业秘密的一切载体。

9、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10、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

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

条件。

四、公司制度执行

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

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

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

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

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

方应负赔偿责任。

2 、本协议所指的制度流程的发布形可以是书面形式发布,

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办公系统(例如OA办公系统)发布的,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类制度流程、技术类制度流程、资金类制

度流程、行政类制度流程、人力资源类制度流程、生产类制度

流程、业务类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

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

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包括不限于现有办公系统、

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及今后建立并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统)中的处

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

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

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

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相关单位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所有奖金奖励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2、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3、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4、甲方根据本协议中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三) 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书面或电子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资料、设施设备、钥匙、公司印章、备

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按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且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若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前述违约金不足偿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赔偿金额视甲方实际损失评估后确定,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 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专业培训费用。

⑶ 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 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七、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

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处罚与赔偿

1、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2、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九、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十、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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