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海南利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海南金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海南省文昌市清澜开发区

2、 工程名称: “东海椰苑”1#~17#楼(室内)消防安装工程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93800 m2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干造价、包工程质量、 包安全施工、包消防报建和验收手续及验收相关费用。

5、承包工期:室内消防工程完工日期指与主楼工程工期同步,以小区室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为竣工日期。

二、消防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室内)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均属于施工单位承包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4、消防广播系统

5、消防正压送风系统

6、上述系统的施工、安装、联动调试。

7、本消防安装工程只包含室内工程,管线预埋或安装至室外一米止;小区室外消防管网及水泵房相关消防设施、室外自动报警系统、管线等工程均不在此次承包范围内。

三、合同价款:

根据施工单位承包范围(图纸内的所有消防项目和验收相关费用)和验收要求,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确认,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工程合同固定总价为:¥2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万元整),合同固定总价在工程结算时不再作任何调增或调减。

四、工程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消防部门批复后的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五、材料设备供应:

1、主要设备和材料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经发包方和监理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安装。

2、承包方必须确保所采购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与合同附件所列品牌、规格型号一致。

3、消防工程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六、工程结算:

1、承包方在消防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承包合同进行竣工结算。

2、施工中如因发包方和设计院要求需要对某些系统进行局部调整或变更,发生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必须凭发包方技术总监签字认可的签证单和设计院的变更单,其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造价执行海南省20xx年《海南安装工程定额》及相关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并按变更总价款下浮15%后作为消防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价款。

3、工程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文昌市质量监督站及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承包方将签证内容编入工程竣工结算报告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15日内审核完毕。

4、工程结算总价款=固定总价+设计变更增减部分造价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方带资进场施工,第一期工程(第11#~第17#楼)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消防工程价款的70%;第二期(第1#~第10#楼)消防工程进度达到50%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期消防工程款;第二期消防工程完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工程款(合同总价款减去第一期工程已付工程款)的70%;待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承包方将消防验收合格证交予发包方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审核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留3%质保金,待2年质保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确定:

1、承包方必须保证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消防系统调试、开通,经发包方、承包方、监理方预验收合格,发包方提供有关须由本方提供的资料委托承包方在三日内向消防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验收,并经公安消

防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工程视为竣工。

2、各系统的功能及其性能指标必须达到设计图纸和国家规范要求及验收标准。

3、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必须绘制完备的竣工图,按消防部门规定,整理成套竣工资料、竣工图四份,交发包方一份、总包单位一份、消防局一份、承包方存档一份。

4、承包方免费为发包方培训消防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和指导操作。

5、保修期内,若因发包方管理责任损坏或丢失,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质量责任需要维修,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承包方接到通知三天内不到现场处理,发包方有权请其他队伍维修,费用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支付。

6、消防工程保修期: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应为两年。

九、双方责任:

㈠发包方责任

1、提供堆放器材、工具、加工和生活用地,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条件;

2、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

3、提供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肆份及消防报建有关资料。

4、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如因资金不到位,工期顺延。

5、对不属本合同范围以内的其他部分工程,在消防联动调试之前,发包方应督促有关单位单机调试合格,保证消防联动调试顺利进行。

6、指派该工程现场代表一名,负责有关技术问题处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并正式函告承包方。

7、消防设备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发包方不得使用,否则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8、如因发包方不及时付款,由发包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㈡承包方责任

1、受发包方委托,代理消防部门的工程报建、验收等手续,同时承担验收相关费用。

2、因发包方之过错造成本消防工程无法如期办理竣工验收或无法通过竣工验收,承包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方生活用房、堆放器材工具用房、加工用房、生产用水用电、生活用水用电等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生产、生活所需的水、电应单独安装计量表,其费用承包方根据当地水、电供应部门的价格进行结算,水电费用应含其损耗费费。

4进场前,确定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技术和生产组织管理,并用文字通知发包方。

5负责驻地现场工人安全、文明教育,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暂住证等;承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发包方方概不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6承包方在工程施工期间,按图纸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自觉接受发包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质量。

7在施工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不得随处大小便,做到文明施工;保证其

它设备和成品不受破坏,保持现场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消防工程在未验收交付给发包方前,承包方有责任有义务进行保护,凡设备损坏、丢失等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8无条件服从发包方的统一协调和组织指挥,确保工程有条不紊、按期竣工。不得与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发生争吵、打架、斗抠现象。

十、违约责任

1、发包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间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发包方应向承包方给付应付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承包方如未本合同约定按期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应向发包方给付合同总价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承包方如无法办理完成消防部门验收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方其他损失的,承包方应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条款

1、任何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书面文件,包括并不仅限于通知、催告函、补充协议等,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通讯地址交邮之后第五日视为送达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书面通知另一方。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时,工期顺延,延迟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5、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终止。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二篇: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书

消防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乙方自愿承包甲方消防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结构:

第二条 工程范围和内容

设计施工图中所有消防工程包括:

1、消防自动报警系统

2、火灾广播通讯系统

3、消防自动喷淋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室内消火栓系统

6、防火卷帘设备系统

7、未包括室外环网、防火门和空调新风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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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承包方式及材料采购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完成本合同中第二条工程范围和内容,按 元总承包。

总包价中包括如下费用:

①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一切费用。 ②应上缴的各种税费。

③应上缴的公司管理费为总工程按实际结算的2%,即 元;配套费为总工程按实际结算的1%,即 元。

④进入工地的人员及设备自行办理设备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

⑤应计入造价的各种费用。

⑥包干价内材料价差在工程施工各个阶段内,均不做任何调整。

2、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消防验收的交钥匙工程。

3、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所有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须上报甲方和监理方认可,方可投入使用,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有“三证”。

4、安装过程中设计变更造成变化和合同外现场签订可 2

以按实际计算,届时由乙方对变更的项目出具预算,由甲方认可。

5、变更工程结算以湖南省20xx年安装定额为结算依据、工程量按实际计算,人工工资按50元/工日。

第四条 施工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消防工程与土建及装饰工程同步竣工。

3、工期顺延:

(1)因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造成进度滞后,工期顺延。

(2)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以上工期顺延,须经甲、乙双方现场签证认可方能有效。

第五条 图纸

1、图纸提供日期:合同签订之日

2、图纸提供套数:肆套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甲方建设代表: ,现场代表: 。

2、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时间。

3、派驻施工现场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并办理有关签证,负责有关设计问题的处理。

3

4、负责安排施工场地及水源、电源接到施工现场50米范围内,提供乙方现场负责办公室二间及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堆放场地。

5、接到合格的消防检测报告后,工程竣工验收,在收到乙方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审定办理完竣工结算。

6、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解决施工中的矛盾。

7、因资金未按时拨付给乙方,施工工期顺延。

第七条 乙方职责

1、乙方驻工地代表: 、 。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及有关规范、验收标准施工,确保验收合格。

3、图纸会审后15天内,乙方编制施工组织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方及甲方审批认可,并负责实施。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完整统计工程量报表预算清单(附工程质量计算式)及下月施工进度计划各3份。

5、乙方必须采用一切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凡因安装施工引起质量、安全事故、违反治安等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

6、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时清理施工垃圾,保持施工场地整洁,争创文明施工现场综合考评省样板工程。 4

7、乙方不得转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转包,施工合同即刻终止,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及时完成清场,剩余材料设备必须在工程完工交付后5天内撤走,保证顺利交付使用。

9、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1-2名设备维护、操作控制人员。

10、乙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工程按每天一仟元罚款。

第八条 工程进度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一个月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10%,即 万元,以备乙方备工备料。

2、封顶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付给乙方预留预埋总工程款的10%,即 万元。

3、在安装工程完工后经内部验收合格以后付总工程款的70%,即 万元。

4、经消防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办妥验收合格手续(即验收合格批文)及结算手续,甲方则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95%,即 万元,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为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年内。

5、免费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应将5%的质保金退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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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和质量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验收时按国家有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施工图、施工说明书、设备说明书等作为质量评定依据,确保合格,争优优良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程、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政府有关质量监督部的管理。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定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自检报告,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包括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压、试验,测试调试报告等。材料代换,须经设计单位和监理方、市质监站同意,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属于联动试车:由甲方负责组织。无论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4、工程完工后,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及技术档案资料肆套。

5、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贰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三日起计算。如果是甲方原因,包括甲方指定的设备老化和故障,则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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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法》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

1、未尽事宜,合同重复的地方,资料都要与甲方项目部与业主单位的合同为最终依据。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监理方执壹份。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办清结算,付清保修余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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