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管理内部委托合同

委托方:四川安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新都富力桃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方便管理与开展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条例,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新都富力桃园A9主体建筑工程劳务事项的施工组织,班组组建与管理达成一致,四川安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新都富力桃园项目部委托               全权组建四川安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新都富力桃园项目部木工班组,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完成富力桃园A9栋模板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富力桃园A9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 成都市新都区海都路

三、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四、工程承包内容:

1.本工程设计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设计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中所有的模板工程均含在合同范围内。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中的条款进行模板的配制,混凝土浇注时的跟班作业看护,对各种模板修理加固,模板的拆除及清理、刷脱模剂、剪力墙模板支撑的搭设、加固、拆除及负责材料进出场的上下车。

2.模板、木枋、架料、扣件等所有木工用料在场内的水平距离和垂直距离的转运,场内二次转运和多次转运由乙方负责,包括塔吊覆盖不到位的材料转运。

3.模板、木枋、架料、扣件等所有木工用料,不得遗留在施工区域或非施工区域。在规定时间内,分规格、品种在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如有遗留甲方派人清理,由乙方付双倍工资,并处罚款200元一次。

4.绑扎钢筋前梁底板面清扫至无渣无尘。未清理影响下道工序正常施工和质量,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拆模后,楼层上的木工用料要清理干净,并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6.本工程装饰构造柱、所有窗侧板、空调侧板,二次结构的模板的制作与安装,均含在合同单价内。

7.乙方派专人配合甲方放主控线。分线控制线由乙方自行完成。

8.领班人员随同责任工长及质检员进行跟踪质量检查,对甲方提出问题的部位及时无条件整改返修。

9.混凝土浇筑时出现的因模板封闭不严引起混凝土出模现象的收捡,未及时清理,造成混凝土浪费,按天力公司混凝土价格赔偿,并处罚200元/次,打扫干净。

10.本工程中水电洞口的制作安装及空调洞口的PVC管的安装和加固,以及外架工字钢、槽钢预留洞口的制作安装、塔吊附座洞口的预留、电梯井、配电箱、排风井、排烟井、放线洞口等一系列预留洞口的制作与安装,均含在合同单价范围内。所有平面预留洞口加盖板。

11.   吊模的混凝土墩及混凝土内衬的制作与安装。

12.   本项目属模板面积包干,如发生计时工由乙方负责。

13.   定位筋的安装,自行负责。

14.   图纸临时变更,无条件完成,不另行计价。

15.   本工程模板配制,必须派专人在木工房配制。乙方在配板前将配板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与甲方现场主管和木工工长。编制梁号、柱号、板号分类堆码,严禁其他人到木工房配板。如发现不是配板人员到木工房配板,重罚1000元/次。

第二条:工期要求

1、      模板的制作和安装在工期上必须符合甲方计划中的工期要求并遵守工长的调整,若达不到预先约定工期和节点工期,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罚500元/次。

2、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待料,周转材料不齐或施工单位提供的机械原因,三天内乙方必须放弃索赔,第四天,甲方补助每人10元/天,乙方自行补助10元/天的生活费给工人,由施工单位代表签字认可予以顺延工期。

3、      甲方每月检查一次工程进度实际完成情况,如无理未达到计划目标处以200—500元/次的罚款:如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直接清退乙方出场。

4、      乙方进场人员的劳动出勤率必须保证在95%以上,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施工进度、每延误一天按直接损失予以赔偿。乙方班组每月出勤不能少于28天每少一天每人扣人工费100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为:优质结构。

1、   要求乙方所支模板必须达到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定的优质结构标准。

2、   乙方所支模板如现浇板、梁、柱平整偏差在±5mm以内,柱子垂直度在    ±5mm以内,水平偏差保证轴线验收合格,接缝偏差在±2mm以内,门窗洞偏差在±5mm以内,窗口上下偏差在±5mm以内,总垂直高度在±10mm以内,轴线位移在±3mm以内,构件断面尺寸偏差-5mm~+4mm以内,预留洞、中心偏差+5mm以内,几何尺寸偏差+10mm以内。每层模板安装后,由工长和质检员会同班组长现场检查,超规范者,每处罚款50~200元。

3、   乙方接受施工任务后,由甲方及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技术交底,乙方应认真仔细熟悉设计图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放样、制作等各道工艺流程和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严格各道工序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的特殊要求,一定要严格把关,高标准,以质量优先,强化领班人员和全体操作工人的质量意识,严格执行各工种的“三检”制度,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预防措施,树立精品意识,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必须优质,否则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该工程所有木模板的配制、拼装、支撑、拆除。模板每缝必粘双面胶带拼缝密实,梁、柱、板节点严禁用棉纱、泡沫块、水泥口袋堵封,梁柱节点不允许有凹凸不平现象,若出现后必须立即修整达到处理的颜色一致,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一旦出现应及时冲洗或打磨,一项未达标处罚100~500元。

5、   按图纸和技术交底在木工加工房内安排专业配板人员配置梁底、梁邦、底板。严禁电锯上工作面。电锯上工作面一次处罚200元。

6、   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每层楼必须清理并刷脱模剂一次。质量由我方施工员现场认可,方可配制拼装,否则造成材料破损,使用率达不到要求,由承包人和班组照价赔偿。一张板材未刷脱模剂处罚100元。

7、   每层浇筑混凝土之前,拆模后,材料必须清理出作业面。每层楼完工后,材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堆码整齐。材料未清理出作业面,未按要求堆码整齐,一次处罚100元。

8、   梁、板、柱,漏浆、胀模、爆模部分的剔打。梁、板、柱节点混凝土剔打后并采用磨光机磨平,节点及每条缝必须打磨。拆模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一项未完成处罚200元。胀模一处,处罚200元。爆模一处,处罚500元。并清理干净混凝土,未清理混凝土,再处罚500元,并赔偿所浪费的混凝土。

9、      支模架体要求:搭设支模脚手架必须按相关规定搭设,必须搭设扫地杆。上面放布料机等,必须为脚手架加固,如因没有正确搭设脚手架造成坍塌等事故发生,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0、 浇筑混凝土时,护膜人员向值班工长报道,迟到一次处罚200元。无人护膜,一次处罚2000元。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操作顺序和程序进行施工,处以每次或每点100元罚款,造成影响或损失的,另行重罚并赔偿。

12、 拆模后,甲方将对梁、柱、板进行检查验收,如未达到《质量要求》第二条要求执行,按第二条处罚,并按甲方工期节点要求剔打、打磨、修补、出渣。如未按要求整改一处一次处罚200元— 500元,并在当月内不予计量计费。

第四条:安全、文明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安全规则进行操作,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野蛮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2、   乙方负责进场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备案(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不在规定时限内上交甲方,罚款200元/次·人)。乙方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上级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乙方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受教育者签名为证,办理必须具备的各类证件。

3、      正确佩带安全帽,正确使用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备。未佩戴安全帽罚款50元/次·人。临边临口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否则罚款200元/次·人。

4、   在任何情况下,不准拉闸关电,如违反,处罚500元/次·人,并将拉闸关电的人清退出场。

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本合同期间,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施工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6、   不准擅自拆除安全网,需拆除安全网经安全员同意后拆除。否则处罚100元/次·人。损坏安全网照价赔偿。

7、   乙方在本合同期间因擅自更换的注册人员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力创文明生产达标,力创标准化工地。在力创文明生产达标和标准化工地的过程中属乙方范围或区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的由甲方承担。

9、      该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5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负责,超过5000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金按乙方总产值的5‰为保险金,保险金额不够赔付时,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共同处理一切安全工伤事故。

10、 保证工人宿舍整洁,若在检查评比中被评为不卫生宿舍,每次处罚200元。

11、 木工房严禁吸烟、烤火、乱扔垃圾,保持长期清洁卫生,材料堆码整齐。模板配制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护眼镜,严禁带手套操作机具设备。违者处罚100元/次。

第五条:材料、机具设备

1、      甲方承担本工程所需的木材、木模板、钢管、扣件、高强丝杆、螺帽、山形卡、步步紧、顶托。

2、      乙方承担为完成本工程的一切机具设备。乙方承担的机具设备包括:元盘锯、手提锯、压刨机,末级配电箱以后的电线电缆等。

3、      乙方承担的辅助材料包括:封口胶、钉子、铁丝、双面胶,穿墙管、雨具、安全帽、安全带、脱模剂、照明灯具等。

4、      现场木枋、木板的损耗不允许超过3%。施工作业时需切割木枋(2米以上,含2米)。整张木板,需经现场施工员同意,在材料使用单签字后方可开剧。否则视为乱割乱剧,项目部将重处承包人及班组。未经许可,材料使用单无施工员签字,割一根木枋处罚50元,割一张木板处罚120元,第二次违规双倍处罚。

5、   高强丝杆、扣件、螺帽、山形卡、步步紧、顶托实行领用归还制,损耗率不允许超过3%。超过者按我单位购进价加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6、      钢管不能随意锯断、改尺寸、敲扁。如施工中确实需要改型必须经我方施工员同意,签字后方可改型。如违反,则承包人及班组照市场价双倍赔付,并处罚200元罚款。

7、      乙方所需各种材料必须提前5天将材料计划(地材随配),书面上报施工负责人,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工程进度延误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价方法和付款方式

1、      本工程按模板展开接触面以平方米计算(含二次结构、装饰柱、构造柱、窗侧板、空调侧板)计价方法:按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合同包干价   元/m2。其中:若三次以上被天力公司或甲方评为不文明施工现场则扣除1元/m2。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次或费用在5000元内的事故三次,则扣除1元/m2。总工期未达标、节点工期三次以上未完成则扣除1元/m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一次、三次以上被天力公司和甲方核查未达到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则扣除1元/m2。未达到优质结构工程,则扣2元/m2

2、      付款方法:乙方自愿为甲方垫资施工四个月,(从进场施工满一个月报量开始,第四个月的30日前支付第一月工程量人工费的80%,第五个月支付第二月80%,以后依次类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与天力公司办理决算后60日内,再支付余下的20%款项。

3、      甲方收到建设方拨付工程款十日内,甲方及时按乙方工程量的合同价支付给乙方。如因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原因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甲方有权推迟15天发放民工工资,乙方及民工不得采取罢工、断电、聚集工人闹事、上访相关职能部门等措施影响工地正常生产,甲方有责任向总承包单位追要工程款,乙方只能采取合法途径、合法手段收取工程款,或经甲方同意后采取其他措施,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壹万元每次的名誉损失费、且单次可以累加。同时追究乙方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4、      乙方每月30日前必须将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的民工工资表(一式三份)报送甲方,由甲方监管发放工人工资,严禁乙方挪用,自用或转作它用。

5、      按工程图纸技术要求及合同计量方式计费,不再产生其他费用。甲方中途不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向乙方提供施工蓝图一套,不足使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印用。

2、      在收到建设单位的各种技术资料和相关部门的通知后,应18小时内转送乙方。

3、      随施工进度测量放线,放出施工组织设计的平面主控线和竖向标高控制点(每层至少两点)引测,乙方必须派两人以上配合甲方放线。

4、      随施工进度,到现场指导、督促、检查乙方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5、      定期组织乙方本项目主要人员开会、学习和总结。督促乙方落实项目部各种管理制度。

6、      向乙方提供生活住宿及床铺,交付乙方负责使用和管理,完工退场时如数归还甲方。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指定        为本班组领班。领班需长期驻守工地,有事离开工地需向甲方请假。擅自离开,一次处罚500元。

2、      合同签订十日内,书面向甲方报送各工种工人及各岗位管理的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身份证明资料到项目部备案。

3、      所有进场人员、进场前签订工人的劳务用工合同,并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且在未接受三级教育前不得上岗,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收取班组保证金,不能因工人生活、零用开支、工资借支等原因造成停工闹事,否则甲方有权每次处罚20##—5000元。

4、      任何人不得辱骂、殴打甲方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如有发生处罚20##—5000元/次·人,并清退该人出场。

5、      乙方用工人员年龄控制在18-50岁的范围,且不得使用不符合本行业的有病史的人员。

6、      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服从项目部的统一规范管理,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听从各种指导和指令。如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盗材料等事件发生甲方将有权立即清退乙方出场,甲方的所有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并处罚2000元/次·人。

7、      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凡不符合验收要求,造成返工材料损失和工期等的所有经济损失,违章违规的处罚等,由乙方全部负责其费用。

8、      乙方必须保证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在甲方按约定付款方式支付乙方的前提下,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自筹资金发放工人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督。如因此造成停电、停工等影响生产,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处以5000元每次的罚款。

9、      发生任何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得擅自无故停工,否则每次罚款20##—5000元。

第九条:其他

1、   乙方要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完成甲方提出的该工程工期目标。

2、   本合同乙方属模板制作、安装,它具有一定专业性、技术性和熟悉性。因此,甲方有求乙方进场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能力,具有机械操作的技能和能力,应具备“三懂四会”和施工工地的安全知识的防护能力/

3、   根据我项目部工地所处位置等诸多地理情况,工地原则上不使用女工,严禁男、女混宿,并严禁使用童工和残疾人。

4、   乙方进出工地人员的行李、箱包,应主动交门卫检查,乙方人员严禁将家属小孩带入工地。

5、      乙方进场人员应熟悉施工现场“十严禁”和“十不准”以及文明施工。

6、      本工程内建筑面积以外或合同以外的任务,乙方无条件完成甲乙双方协商计价。

7、      凡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如乙方拖拉、推委,甲方有权指定其他施工班组施工,从乙方工程款双倍扣出。

8、      甲方提供的材料交与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相关管理条例。

9、      凡由乙方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必须向甲方给予赔偿。

10、 乙方不得再行转包,若出现转包,本合同自动中止,乙方前期投入物资和完成工程量概不计费,且甲方有权驱逐乙方所有人员出场。乙方必须无条件自动退场。

11、 不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乙方所属组织或个人,甲方将予屡教不改者处以罚金,驱逐出场的处理。

12、 乙方在中途有意拖拉进度、无故要求退场。乙方在无条件退场的情形下,甲方按实际完成量的50%结算所有费用。

13、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生产会,解决、处理各班组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不请假,迟到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无故未到者罚款100元。

14、 乙方在满足工程质量进度要求,文明施工,材料损耗不超标,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各项生产指令,甲方另行奖励一万元给乙方。

15、 乙方未能在A9~A14栋施工区域区域夺取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等第一名。甲方不再继续留与其合作其它楼号的施工任务。

第十条:纠纷处理与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未尽事宜,若在施工中发生,甲、乙双方应本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项目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账款结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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