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资源置换合同

广告置换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合同法》规定,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位置

    1、广告媒体位于******台金属护栏上;

    2、广告媒体位于********一楼候车室悬挂LED屏幕背面;

二、广告形式及尺寸:

1、

 三、置换内容

                                                                                             

                                                                                            

 四、履行期限:

     经双方协商,本协议期限为               日至                日。

五、广告费用及其付款方式:

                                                                                            

                                                                                         

   

六、制作维护与发布

1、乙方负责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广告招商、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媒体日常维护工作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2、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广告招商、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安全事宜,因媒体脱落或其它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取得本合同项下应得的各项费用;

2、甲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损铁路形象和利益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

3、乙方利用广告媒体进行的所有活动非甲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法律责任,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正常进行广告发布,并确保乙方人员进出车站和作业时间等方便的便利;

5、协助乙方取得正常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铁路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

6、负责协调铁路有关单位,确保广告媒体良好的运行环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主行使合同约定媒体广告发布,并从媒体的广告发布中获得利益;

2、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间向甲方支付应付费用;

3、对合同约定广告媒体的广告发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不得妨碍铁路的正常运营工作;

4、负责取得正常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政府权力部门(不包括铁路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批准,并自行承担费用;

5、负责广告媒体运行及广告经营发布过程中的安全,并接受政府及铁路主管部门的监督;

6、接受政府及铁路主管部门对所制作及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批和监管;

7、确保提供的广告媒体硬件设备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八、陈述与保证

每一条在本合同签署日,特向另一方陈述并保证:

1、该方是根据所在地法律合法正式成立、有效存续并信誉良好的法人;

2、该方有签署本合同以及全面履行本合同及根据本合同签署的每一相关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权利、授权及许可;

3、该方已采取所有必要措施以保证其有权签署本合同,代表该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已得到签署本合同所需的授权,根据有效地授权书或根据该代表作为该方职员之一的身份,其签署的本合同可对该方形成约束;

4、签署或履行本合同,均不得与任何法律、政府部门的命令或司法机关的判决发生冲突;

5、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日前,与任何关联方或第三方签署的合同,导致在本合同签署日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诉讼,均不影响乙方独立行使合法取得的合同所确定的广告发布权;

6、每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信息及承诺都是真实、无误的;

7、如一方在本章中所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在任何损失、损害、责任、索赔、要求、行动、程序、罚款和处罚,另一方有权得到赔偿并免收损害。

九、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期内,如因铁路主管部门对车站进行改造或其它原因(不可抗拒力除外)致使供电中断、媒体被遮挡等影响广告媒体的使用及发布效果,本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就受影响的部分给予乙方不超过当期收取的发布费用额度按受影响比例的相应补偿或相应顺延广告发布期。车站改、扩建完成后,乙方重新恢复广告媒体,并重新开始支付相应的广告发布费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除非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自行修改或变更本合同中内容。合同需要变更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

2、除非双方一致同意或依照本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不可抗拒因素和法院裁决除外)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乙方利用广告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乙方拖欠广告发布费用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达1个月的;

合同接触后,甲方有权追缴乙方所欠甲方的广告发布费和违约金等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拒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有政府征收或铁路企业拆除、占用、改造等,影响大部分媒体广告发布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起15日内撤出。如有预付款而未完成履行期限的,甲方将广告费预付款按剩余未到期天数核算后返还给乙方,并对解除合同免责,乙方对该种情况已有预期。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锦州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户外广告媒体资源购买合同

户外广告媒体购买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户外广告媒体资源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户外广告媒体地点、形式、规格、数量:

1、户外广告媒体坐落地点及规格:

2、户外广告媒体形式:3、户外广告媒体的数量:第二条 合同期限

甲方使用权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

第三条 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元整/年,本合同费用共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此费用包含媒体制作费、维护费、清洁费费用。

2、付款时间和方式

1.本合同发布验收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款的 ,即 ;广告发布第五个月底前支付总款的 %,即 ;发布第11个月的月底前支付余款 。

1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广告发布费用。

2、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侵犯他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

3、本合同约定的媒体使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但是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期限届满前30日通知乙方其续约的意愿并与乙方签订续约合同。

4、广告客户媒体发布的工商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足额媒体费。

2、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提供广告位置,在与乙方的合同期内,乙方不能将本合同中的广告位出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媒体费损失。

3、合同期间,乙方应负责户外广告媒体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改建、加建或遮挡户外广告媒体的任何部分。

5、乙方有义务负责媒体与需协调的各相关部门关系维护与协调。

6、合同期间,由于乙方日常维护不善或者媒体损坏未及时维修等原因,造成广告发布中断,不能达到广告预期效果,给甲方及客户造成损失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7、合同期内因广告媒体主结构(不包括画面)安装不稳固(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等因素给甲方或者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

8、乙方保证为媒体的唯一拥有方,拥有媒体所有权及相关法律权益。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期内,因城市市政规划、建设、政府行为及政府主管部门新的规定出台,造成本合同所约定的户外媒体广告不能进行时,因不可抗力迟延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将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2、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退赔未执行的合同部分的款项,并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媒体费由双方按户外媒体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余部分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3日内退还甲方。

第七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本合同自该广告媒体停止使用或不能正常使用之日起终止执行,双方按实际发布天数结算媒体费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媒体费用,或者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交付媒体并保证该媒体资源的正常使用,甲方应每日按应付款额的3‰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乙方应每日按合同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逾期发布违约金。

3

2、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一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则对方有权要求赔偿,因一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使对方遭受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对方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之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义务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所有合理费用。

3、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责任,且在收到对方通知后30日内未能补救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款项30%的违约金,及由此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九条 其它条款

1、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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