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机租赁合同

发电机组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建立以下协议:

1、甲方将一台,机组型号为的发电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付甲方押金:元(大写:)

3、租赁时间为 月,租金 元(月、天),(首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以

后租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如乙方提前归还,甲方追加乙方本合同总金额20%的,

先付租金后使用。

4、发电机的正常工作时间为10小时/天,超过10小时/天,按商定价格加收40%。

5、乙方负责安装电路设施,漏电、短路等后果自负。

6、乙方不得损坏发电机的外观几何尺寸。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发电机的损坏均由乙方

负责承担修复,如果已不能修复,则按当时该发电机组的市场价值由乙方向甲方全

额赔偿。

7、乙方在租用该发电机组的前三日以内,该发电机组(除人为损坏以外)出现故障

由甲方负责修复,保证乙方正常使用。乙方在租赁该发电机三日以后,该发电机组

出现故障由乙方及时通知甲方到场修复,修理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用期间,所需发电的油料等物耗由乙方承担,使用发电机组时严禁超负

荷运行,应勤换机油勤换水。如乙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并收

回发电机组,保证金不退。

9、乙方在租用期间不能将该发电机组租给第三方使用。

10、乙方在归还该发电机组时应保持机组完好、整洁。

11、上下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金额 元(大写: )

12、如乙方需要甲方派一名机守人员发电,机守人员工资随机计算 元;

用餐、食宿均由乙方提供(如乙方雇佣了机守人员,出现机器故障由甲方承担)。

13、本合同有效期从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双方手续结清后自然终止。如手续不清,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或终止合同。

14、租金结算方式按月结算。

15、如乙方不再使用该设备,应及时通知甲方出场。

16、双方签订的时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要求提前退、收,违约方应提前通知守

方协商,如有任意一方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7、租赁延时以双方合同为准。

1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附件项目: (经手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发电机租赁合同 Microsoft Word 文档

发电机租赁合同

出租方:连云港双康贸易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

承租方: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 单位名称:南通华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地点:弘景大道方山项目 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以下条款:

1. 暂定租用时间天,从进场算起,不满/台每天计算。

2. 租金/15天,承租方租用壹台备用发电机,进出场费400元/台由承租方承担。

3. 付款方式:租用结束后租费付清。

4. 在工作期间,出租方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如有故障,出租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好,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承租方有权扣除故障时间内租金,出租方应另调发电机组,保证工程正常运用电。

5. 承租方提供柴油、必须达国标,如因柴油质量问题造成发电机组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 发电机组进场装卸及中途转场的一切安全均由出租方负责。

7. 如因天气变化(阴雨天)或者图纸更改,更换场地,没有施工与出租方无关,租金照算。

8. 承租方接线用电、不准违规操作,不准超负荷用电,如因超负荷用电造成机械损坏,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9. 承租方如不按规定时间付款,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电,扣押工程机械,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另每天增收所欠租金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10. 需开税票,出租方承担,承租方概不承担。

11. 以上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如需诉讼途径解决则由出租方所在人民法院裁决。

12. 本合同所有条款,双方确认无异疑,双方签字后生效。使用结束、款项结清,合同自行解除。

出租方负责人签字: 承租方负责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所在地地址: 所在地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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