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                            

学生姓名:                            

学校名称:                            

专    业:                            

四 川 省 教 育 厅 印 制

EDU N130****


本协议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使用,由甲方(用人单位)和乙方(高校毕业生)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共同签订,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可靠、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的重要依据。甲乙双方基本信息如下: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政策,本着诚实守信原则,经过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及招聘岗位情况,乙方如实向甲方介绍自身情况,双方在充分了解、双向选择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二、乙方到甲方报到后,甲乙双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如无被证明不符合聘(录)用条件、严重违纪违章及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应转为正式员工。

四、甲方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甲方负责协助解决乙方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问题。如乙方不够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的条件,可经双方协商后,乙方直接回原籍落户,档案随转。

六、甲方在招聘时提供的具有承诺性质的书面宣传材料和乙方应聘时提供的书面自荐材料,均自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须严格履行协议内容,若一方提出违约,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并由违约方承担双方约定的违约责任。

八、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通过相互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红、黄、蓝色各一份,分别由甲方、乙方和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留存,复印无效。乙方须在签订协议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蓝色协议交回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十、其他约定内容(备注)如下:

 

甲方招聘意见:                     乙方应聘意见:

经办人:                           签字:

(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内江师范学院

注意事项

各区属中小学校、社会人员、内江师范学院:

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20xx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xx年4月1日—22日。申请人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目前申请人全是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有两种途径进入报名系统。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且户口在东兴区的人员及内江师范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认定机构,内江师范学院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内江师院现场确认点, 纸质材料由内江师院教务处现场确认,其余人员应选择东兴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纸质材料由东兴区教育局现场确认。体检地点由东兴区教育局指定。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20xx年4月23日-27日在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人事股,内江师范学院学生材料由内江师范学院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一)现场确认时应报送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由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或者证明材料一式一份[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打印]。

7、驻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以下材料: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注:成人教育文凭无需提供);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人员还应提交《四川省教育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

注:报名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用一档案袋装好。

三、体检时间:内江师范学院学生20xx年4月23日(周一)-27日(周五)上午8:00,社会人员、在职教师20xx年4月28日(周六)上午8:00。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体检地点: 东兴区人民医院(西雅图金山城旁)。

3、于指定时间在东兴区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底楼挂号处统一点名,届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凡冒名体检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向东兴区教育局申报教师资格证。

5、体检当天早上不吃早餐。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1、内江师范学院学生20xx年5月3日(周四)上午8:00-下午5:30在东兴区教师进修学校。

2、社会人员、在职教师20xx年5月4日(周五)上午8:00在东兴区教师进修学校。

注:测试时带上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五、证书颁发时间:20xx年5月10-11日

六、费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确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为每人200元,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

联系电话:2272032

内江市东兴区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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