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授权)负责南鹰电动车售后服务的协议

关于委托(授权)负责南鹰电动车售后服务的协议

供方:中山市金飞马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对“南鹰”牌电动车的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双方协议。

一、 关于售后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南鹰”牌电动车的售后服务点,由乙方负责本地区所管“南鹰”牌电动车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生产的“南鹰”牌电动车“保修卡”中三包承诺,为甲方产品顾客(以下简称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关于服务标准:

①、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乙方对顾客所有三包期内的配件合理售后服务要求不得拒绝;

②、对在三包期内的配件严禁乙方向顾客提供非甲方提供的配件,否则给顾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人为损坏或超出三包期内人为损坏需向顾客收费的应按本公司提供的零件售价出售,并免收手续费;

③乙方须保持整个售后服务后堂的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擦试干净,整齐摆放,须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司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④乙方不得在甲方所提供整车口拆卸更换任何配件,否则甲方将拒绝乙方的正常三包,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售后服务项目(五大件、电器):电池、控制器、电机、转换器、充电器

㈠、电池

(1)、保修期限

A、12V7A-6.5A助力车电池自生产日期起5个月内有质量非人为给予更换。

B、12V/12AH、12V/14AH、12V/16AH蓄电池保修12个月,其中分两个阶段实施(自电池出厂日期起6个月内有质量问题给予换新,6个月至12个月更换维护电池)。

C、12V22AH、12V/24AH蓄电池保修8个月,其中分两个阶段实施(自电池出厂日期起5个月内有漏液,安全阀失灵,外壳龟裂,开路及容量小于60%免费给予更新。5个月后至8个月内出现以上问题,则更换维护电池),过期建议用户购买。

(2)、保修规定

A、保修期内电池必须属同一组同一号码,外壳完好,没有碰坏现象,否则不予保修。

B、属于保修电池,必须由本公司技术人员检测确定属于质量问题后,方可予以更换。

C、电池出厂日期按本公司专用保修标签上日期执行。

㈡、控制器、转换器

(1)、保修期限

A、一年内出现故障由本公司专业维修人员给予修复,无法维修的给予更换。

(2)、保修规定

B、用户自行改装、拆装、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部件原状态被破坏的,不属于保修范围。

C、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因意外事故引起的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D、控制器接线尽量保持原来状态,如有特殊情况需剪线,不得短于6厘米。

㈢、充电器

(1)、保修期限

A、一年内出现故障,本公司专业人员给予修复,无法修复的给予更换。

(2)、保修规定

A、用户自行改装、拆装、损坏以及自行分解使部件原状态被破坏的,不属于保修范围。

B、用户使用、保管不当或因意外事故引起的故障,不属于保修范围。

C、外壳破裂,不属保修范围。

D、输出、输入线保证完好,否则不予以保修。

㈣、电机

(1)、保修期限

A、一年内出现故障,本公司专业人员给予修复,无法修复的给予更换。

(2)、保修规定

A、必须保持电机线原有长度,否则不予以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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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需拆开电机维修时,必须先通知本公司售后人员。

C|、拆开电机时,必须把电机装回原来的状态,如与原来状态不符(遗失任何部件)则不属保修范围。

D、电机刹鼓、刹车皮不予保修。

㈤、电器(仪表、转把、电门锁、喇叭、闪光器、)、助力车(稳压器、点火器、高压包,起动机、继电器)

(1)、保修期限

A、半年内出现故障,由本公司专业维修人员给予修复,无法维修的给予更换。

(2)、保修规定

A、正常使无人为损坏现象,保修标签清晰,无碰撞的。

B、外壳破损不属保修范围。

C|、接线插头保证完好,如有特殊情况需剪线,最少不得短于10—15厘米,否则不予保修。

㈥、配件运输事宜

A、配件发返本公司作售后更换,运费必须由寄方支付,本公司发返配件的费用则由本公司承担。(否则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B、若发本公司售后配件以快递方式,快递费由寄方支付,否则本公司拒收。

C、发件时必须把本公司及寄件双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写清楚。否则丢失或核实不到寄方资料,相关责任由寄方自负。

D、如发货运请按本公司如下特定地址(目的地):

顺德细窖、顺德容桂、中山黄圃、中山东凤

E、发返本公司售后配件请按如下电话、联系人:

收货人:中山市金飞马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收)

联系电话: 159xxxxxxxx 0760—3122889

上述问题,如有疑问,请致电本公司售后部,售后专线:0760—3145889

三、 关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

甲方给予乙方每辆车 元的售后服务费作为奖励,以配件或维修工具作为等值交换。

四、 关于售后配件款对账;

1、 甲乙双方的售后配件往来、送货单回单每次都需乙方签字确认直接给司机或者两日内传真到甲方,如乙方未确认签字,甲方有权停

发配件;

2、 甲乙双方的售后配件往来由甲方向乙方发出对帐单,乙方确认无误后及时在对帐单上签字盖章传回甲方;

五、 售后服务终止日期;

乙方停止销售“南鹰”牌电动车并终止销售协议后,甲、乙双方要进行售后款核对,乙方无欠款现象的,甲方将剩余奖励以等值的合格配件结算给乙,销售协议终止日期向后顺延一年售后服务协议终止日期(如销售协议终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0日即售后服务终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0日)

六、 其他事项;

1、 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所解除本

协议;

2、 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基于本协议已发生的债务关系的行使和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售后服务操作以本协议为准,其它

协议作废。

注:1、甲方保留对三包件的三包期进行修改的权利;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 盖章: 日期:

2

 

第二篇: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售后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被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委托人XXXX委托被委托人XXX,负责XXX所售车辆的检查、维护、维修等售后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对乙方在南雄区域所销售产品售后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1从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日起,甲方对乙方在XX所售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如乙方所售车辆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在接到电话后24小时内上门检修,如需更换配件、其费用须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2如乙方需要,甲方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给乙方备案。

二、乙方责任:乙方获悉客户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如实说明故障情况,给甲方维修人员提供必要资讯和联络方式,并积极协调客户配合甲方维修人员使其尽快排除故障。

三、甲方责任:由于乙方未能友好地配合甲方给维修带来不便,致使维修工作不能进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余下维修费用不退还。

四、乙方权利:1乙方在车辆出现故障并与甲方取得联系后,乙方未能及时派技术人员上门检修导致客人投诉。2甲方价格虚高超过本地区平均水平5%,而乙方有证据支持时,甲方还拒绝调价时。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如实说明车辆现场故

障情况,乙方有需要时,甲方要提供相关图片或资料票据以及客人的相关信息以便备案。以上,如反之,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余下维修费用。

五、甲方维修费用:1常规费用见维修价格表,甲方的常规维修费用报价不得高出本地区同项服务的平均水平5%。2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六、维修费用的支付:费用累计按月结算,金额以实际#5@p为参考。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有效期为长期,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传真: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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