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协议书

编号:

合作建房协议书

开 发 商(甲方):山东潍棉纺织有限公司(九州置业)

合作建房

单位购房人(乙方): 联系电话:

为充分保证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合作建房订立如下协议。 一、项目情况

1、根据潍坊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企业退城进园的工作要求(潍高管发【2011】14号),甲方以招拍挂形式取得山东潍棉纺织有限公司位于潍坊高新区北宫东街以南、志远路以东土地(金茂大酒店东500米、潍坊学院东校区对面),该项目暂定规划住宅面积18.9万平方米左右(一期推出7万平方米,二期、三期各6万平方米左右),本次建房的住宅为高层建筑,楼层18至30层,20xx年元月份全部开工建设。

2、甲方将在上述地块上开发建设“高鑫丽苑”小区(暂定名);内设高档物业会所及幼儿园,并已与相关教育单位及台湾方面达成合作办园协议。

二、合作建房的基本情况

1、合作建房的楼号区域由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必须集中楼宇(合作建房户不足100户或一个单元时甲方不予受理)。

2、合作建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为94㎡、119.27㎡、124.42㎡,个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房屋面积。

3、为确保合作建房的顺利进行,乙方到单位报名时须交纳2000元诚信金并同时选择房号,诚信金交首付款时顶合作建房款。

4、乙方接甲方通知后,须在三日内按甲方给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付款,并持付款凭证到甲方所在地开具交合作建房款收据,逾期交款不留房号。

5、交房标准:

(1)建筑标准为“毛坯房”,外墙为釉性面砖;

(2)入户防盗门(高档名牌);

(3)塑钢平开窗,中空玻璃;

(4)室内水泥拉毛地面(含厨房、卫生间、阳台);

(5)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墙面水泥拉毛(若需安装墙面瓷瓦,甲方按照材料及人工成本价向乙方收取费用);

(6)不安装面盆及坐便器,阳台安装给排水;

(7)房间内墙刮腻子;

(8)水、电、暖、煤气、有线电视入户;

(9)单元对讲门;

(10)电梯楼面为高档面砖,楼梯间水泥出光地面,走梯安装不锈钢扶手;

(11)国产名牌电梯(每单元一大一小两部电梯,直通地下室)。

6、交房时间:自交首付款之日起2.5年+3个月内交房。

三、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一期合作建房起价2700元/㎡,最高价3190元/㎡(每套房屋价格见表),地下室1800元/㎡。

2、二期、三期房价及地下室价格另定。

3、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清合作建房款,其价格优惠5%,地下室款主体封顶时付清。

(2)首付合作建房款总价的60%,剩余房款及地下室款待主体封顶时付清,但价格不享受优惠。

4、达到贷款条件时,甲方通知乙方提供相关贷款材料,负责为其办理贷款手续。

5、乙方有意购买地下停车位者,若与首付款一并交款,每个车位为6.9万元。若楼房竣工后购买,则每个车位9万元。

6、代收缴的房屋维修基金和税金等收费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且在房屋交钥匙前一并交清。

7、房屋交钥匙前,可免费更名(已交60%的合作建房户需交足剩余房款,方可更名);交钥匙后、办理房产证时若需更名,甲方收取更名费每套2万元。

四、乙方现选房位置

号楼单元层室,建筑面积为房协议时的面积为准)。

五、房屋交接及房产证的办理

1、房屋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最终以政府房管部门测定为准(多退少补)。

2、甲方负责在交房后365个工作日内办理房产证,届时乙方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六、物业管理及费用

1、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服务质量好且讲信誉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小区进行管理。

2、物业管理公司在甲方交房二个月后即第三个月开始按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无论住否)。

3、房屋交接后房屋质量存在的维修问题,物业公司要做好保修及维修工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确保按规定时间交房。逾期后甲方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乙方实交金额的违约金。

2、遭遇不可抗力(地震、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甲方15日内通知乙方,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顺延交房时间。

3、主体完工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通信方式通知乙方七天内交齐余款。逾期后乙方按每天万分之二支付应付甲方余款的违约金。若一个月之内仍未交齐总房款时,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已付的合作建房款无息退回(乙方通信方式变更后要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后果自负)。

4、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条款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一经发现,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作建房合同(个人出地出资建住宅)

合 作 建 房 合 同

甲方: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 ,身份证号码为

住址: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第一条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位于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自用住宅、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为永久;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该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并保证合法取得合作建房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文件;3.乙方愿意出资与甲方联合开发位于___的地块房产;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甲方提供建房资金的25%,乙方提供75%,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上述出资的比例承担或享有。

建房资金是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包括办理房地产权的费用),办理或取得房地产证所需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上述出资的比例承担。如甲方无法办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则办理或取得房地产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报批手续

合同及房屋建设所有的报批手续 均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设计、建筑

房屋建设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乙方负责,但按本合同

第六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 层房屋的产权(面积占总面积的25%),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面积占总面积的75%)。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使用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如果甲方无法办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则甲方应该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永久地无偿地提供乙方居住,乙方对其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包括出租)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尽快完成开工建设的准备事宜,并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本合同房产的建设。

2.除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甲方应尽快按照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

3.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或甲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分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甲方应按照乙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市场价值对乙方予以补偿。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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