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合同

合   同

甲方: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销售给甲方设备,特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价格

二、设备详细配置清单见附件。

三、付款方式:预付______%,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报告后付________%,6个月后付_________%,余款一年内付清。

四、 交货期:合同签定之日起    天之内货物运抵医院。

五、 交货地点: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

六、 质保期:上述设备免费保修   年;保修期外乙方对本设备终身负责维修。

七、 资质、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特别提醒条款:a、所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必须真实有效;b、所提供设备上的中文品名、型号及产品说明书所注适用范围必须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所标明的完全一致;c、国产医疗设备上的铭牌必须标注医疗器械注册证号。d、发票上所列品名与型号必须与合同所列品名与型号完全一致;e、其他未提及事项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以上条款必须满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设备满足中国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如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和标记的设备及有关配置,必须提供上述证书和标记。

3.乙方保证所供设备型号是最新的,且是用上等材料和工艺制成、全新,并严格保持原包装,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4.乙方所供设备如验收不合格,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换货或退货,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                             乙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八、 设备到货、安装和验收要求:

1.设备到货时间,请乙方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接收工作。设备到货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一周内到达现场,负责设备的免费安装和调试。设备安装时,乙方必须事先与甲方的临床工程处联系,并与临床工程处共同参与,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有维修软件密码,乙方应保证无条件地为甲方永久免费打开。

3.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甲方对设备试用后进行验收(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免费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协助验收工作。

4.保修期自我院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外只收配件费,免收人工费。

九、 售后服务要求:

1.确保设备保修期内开机率为95%,如设备故障停机率超过5%(一年按365天计算,每年18天),每超过一天,保修期延长两周。

2.如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4小时内予以响应,否则甲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不能响应的原因,在获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推迟响应时间。

3.无论在保修期内还是保修期外,乙方必须上门维修,乙方工程师来我院维修本设备,必须事先与我院临床工程科取得联系;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工程师共同完成维修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免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维修说明书包括详细电路图、操作说明书及光盘),如技术资料不全,甲方有权不支付货款。

十、技术培训:

在安装过程中或安装结束后,乙方工程师或有关人员有义务对甲方工程师和操作人员进行现场维修、保养、操作培训,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协议签署地点:泰兴

甲方:江苏省泰兴市人民医院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业务部门代表:                                         业务部门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____年__ 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第二篇: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项目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 的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和报价;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报价承诺; (4)服务承诺;

(5)成交通知书; (6)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任何产品的全部或部分、硬件或软件等,均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第三方软件,乙方保证已为甲方取得符合合同目的的合法授权。

3、乙方为甲方设计、开发的任何软件的著作权、方案等归双方所有。

第五条 质量保证

4-1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系统联调,运行结束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人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谈判文件要求和乙方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

4-2

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

3、若采购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按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承诺执行。

3.5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6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按业主方规定执行。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5@p,按照以下约定付款。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按业主方程序付款。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4-3

4、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在承担上述3-6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昆明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方一份,卖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一份。

3、 公司为甲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4

甲方(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单位地址:日 期:

年 月 4-5

开户银行:帐 号:单位地址:日 期:

年 月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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