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编号:               

劳动合同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获嘉县一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劳动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从                     日起

                   日止。

(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个月,从            日起至            日止。在试用期间如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标准,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如乙方需解除本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和要求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暂时安排的            

从事           工作。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鉴于甲方经营服务的特殊性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甲方可以适时、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区域,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正常人事管理和工作调动安排。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服务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服从甲方对其工作效果的监督、考核等处理,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依据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二)在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将根据考勤记录安排乙方补休同等时间或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政府有关薪资管理规定和乙方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的薪资标准为:

(1)乙方在试用期内工资为         元/月。

(2)乙方同意遵照甲方《员工手册》和《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乙方如果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对其做出再培训或调岗安排。如经培训或调岗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降薪、降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做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

(二)甲方以银行转账形式或现金形式支付工资并按月发放,发薪日期定为每月20日,逢节假日时将顺延。

(三)甲方有权按照公司的薪资标准和考核制度合理调整乙方工资。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甲方可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适时、合理地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根据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已阅知并理解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乙方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的约束。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按时优质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如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离职时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足额赔偿。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终止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2)女员工在试用期内怀孕的;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5)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之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30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协商未成的,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五)如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提出解除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向乙方承担任何补偿或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劳动合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法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期间,甲方不得有恶意处分、惩罚乙方的行为,乙方不得有故意损害甲方利益、形象的行为。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   方(盖章):               乙方签名:

负责人或代理人: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第二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合同

编 号:

广 州 市

用人单位: 甲方法人: 乙方签名:

(广州市花都区劳动局和广州社会保障局编制)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使用说明

一、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

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

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

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

综合防治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

合同一并履行。

六、 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第1页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广州市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姓名: 法定代表人:荆有镯 身份证号码: 住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旅游大道 现住址: 金碧御水山庄 联系电话:86983911 869832222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的法律规及规章,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月 月日止,其中从起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从 年至 年 月 日止为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广州市花都区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三)乙方的主要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为 负责客人在酒楼用餐的一切所需服用工作,其它工作职责及标准

以岗位明书为准。 。有关乙方职责及工作标准的未尽事宜按甲方规章制度及相应《岗位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双方同意按以下 1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具体按甲方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乙方的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元/月。有关劳动待遇的未尽事按宜按甲方薪酬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或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岗位的:乙方变更岗位后的工资工资标

准按照甲方薪酬制度的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甲方每月 10 日发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如因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依照法律规约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 第2页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劳动报酬中作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领导追偿。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有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七、劳动纪律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及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因营私舞弊、严重失职、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任何一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权单方交更劳动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从通知送达之日起生效。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 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2、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 乙方同时与其他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 乙方以欺诈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荣誉等)与甲方订

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5、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件的;

7、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

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8、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9、 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0、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法定情形之一出现的,本合同即行终止。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有意向续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出书面意向,未提出的,视为无续订意向。

十一、调整与仲裁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长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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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十二、其他

(一)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通过甲方组织的入职培训教育(包括甲方的人事、行政、财务、合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以及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要求等),对各项制度及规定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乙方入职后,对于甲方新颁布及修订的规章制度有学习了解的责任和义务。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2、

3、

(三)特别约定:

1、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承诺其已任何单位均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单独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其符合合同第九条第(二)款项2、3、4项的规定,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且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偷窃、挪用、损坏甲方财物的;

(2) 未经甲方许可,从事第二职业的;

(3) 对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4) 索取回扣、手续费或其他利益(无论多少),虚开#5@p,谎报票据;

(5) 无故连续旷工 3 日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 7 日者;

(6) 散播不利于甲方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

(7) 伪造、变造或盗用甲方印签或空白合同;未经甲方允许,利甲方名义从事对外活动;

(8) 虚报出勤记录的;

(9) 未经甲方许可或授权,私自向他人收取费用的。

3、乙方因工作便利所掌握甲方有关企业发展战略、经营、技术、行政、财务、人事等方面的商业秘密,有

为甲方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将该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20xx年 月 日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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