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苑商住房认购协议书

蓝田苑商住房认购协议书

编号:

甲方:蓝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开发的蓝天苑商住房 号楼 单 元 室 商铺,此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此面积以信阳市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最终结算多退少补)。乙方如选定房源定金不退。

二、上述房屋单价为每平米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元/m2)。

上述房屋总价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

以上单价及总价均不含优惠。甲方根据乙方签订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给予相应优惠。1、一次性付款,2、银行按揭。

三、乙方签订此协议时,自愿向甲方交纳认购金人民币 圆整。 如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所认购房屋,乙方所交纳的认购金视为自愿放弃。

四、乙方在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时,按当时银行所规定的首付比例及基

准利率执行。

五、乙方在签订此协议前对已选定甲方房屋所涉及的所有相关事宜以

充分了解清楚,对此协议规定的条款无异议。

六、此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七、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档。

八、补充说明:

优惠后总房价(成交价)为: 最终结算面积以房产证为准,依照该房屋的成交单价多退少补。

备注:

甲方:蓝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房屋认购书

房屋认购协议书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所购房屋,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认购位于 楼 单元 号的住房 套.该住房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 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二、乙方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按揭付款:首付总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按揭款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一次性付款:首付总款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待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分户后一次性付清尾款人民币 元, (大写: 元整.

3、分期付款:首付总房款 %,,计 元,(大写: 元整)议定在交钥匙时,付 %,计 元, (大写: 元整)办理完证件后一次性补清尾款计 元(大写: 元整)

4、其它方式

5、甲方保证配合乙方办理房产手续

三、乙方签定认购书当日,即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定金(与收据合并方可生效)。甲方替乙方保留房号 日。在 年 月 日内,乙方必须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

四、乙方在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须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超过时限或在规定的时限内(含以其它原因)不签订正式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对认购书的商住房另行销售,定金不退还。

五、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另行出售乙方认购的商住房。

六、本认购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签章):

工商注册号码: 乙方(签章):

委托项目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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