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重庆雄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鉴于:

在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前,甲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雄川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转让事宜向其他股东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且符合向股东以外转让股权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谭春艳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东坪一村134号6-2

乙方(受让方):游云朝

住所: 福建省平潭县白青乡招康村招康垄162号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的该公司50%的股权(即货币50万元)依法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0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6、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受让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转让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07月10日 签订日期:20xx年07月10日

 

第二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受让方: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股份,受让方同意接受。

  2、受让方受让上述股份后,由新股东会对原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

  3、受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受让后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费用。

  4、转让之前,转让方按其在公司出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转让之后,受让方按其出资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立约人各执一份,一份报工商机关。  

  转让方:年月日

  受让方: 年月日

  

    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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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股权转让一事,决议如下:

  1、完全同意转让方 将其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股权的股份分别%。

  2、转让后,公司成立时订立的章程、协议等有关文件由新股东会作相应的修改。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变。

  3、同意转让方按其出资额承担公司开办以来至转让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合理的费用。

  4、受让方支付股款后,按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5、本协议一式五份,一份报工商机关,有关各方各执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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