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库银联网三方协议签定样例及填写说明

财税库银联网三方协议签定样例及填写说明

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       协议编号: 0000000001

                              (第一联  甲方留存)

甲方(地税局):大连市中山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电话:82691111

乙方(纳税人):大连A公司                                                               联系电话:82692222

丙方(银  行):中国银行A支行                                             联系电话:82693333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及时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及《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管理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有关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网上报税实时缴税:乙方通过甲方网上报税信息管理系统和税、库、银联网系统,以实时划款的方式进行税(费)款的申报、缴纳。

数字证书(CA):甲方认可的大连市数字证书注册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

指定账户:乙方在丙方开立的并向甲方备案的用于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的唯一人民币结算账户。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保证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网上报税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并负责协调税、库、银联网系统正常运行。如网上报税系统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2、保证网上报税系统数据稳定安全,不得对数据进行任何修改。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丙方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甲方有责任为乙方的申报资料和网上申报实时缴税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协议的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的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5、甲方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调整了乙方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甲方调整相关数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申报内容和申报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手续,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指定账户(户名全称):大连A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A支行              ,账号:804025838908091001                    中划转税(费)款。乙方保证指定账户名与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及时。

2、乙方应遵守税务机关制定的与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相关的各项规定,使用有效的数字证书(CA)。

3、使用数字证书(CA)的,则每次申报完成后必须下载申报回执作为申报凭据;未使用数字证书(CA)的,申报凭据则以甲方计算机系统储存的数据为准。

4、保证指定账户留有足够余额划转税(费)款,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乙方如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的应与甲方、丙方重新签订协议。

6、乙方在纳税申报期内无论有无应缴税款均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7、乙方如需终止网上报税实时缴税方式,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8、乙方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缴税银行或指定账户的,应书面通知甲方、丙方,终止履行本协议。变更后如需继续进行网上报税实时缴税的,应重新签订协议,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丙方,造成未按期申报缴税的,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 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实时划款系统正常运行,因故无法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告知乙方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缴税。

2、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确认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法有效。

3、丙方在接到甲方有效的实时划款指令后,应确认乙方账户存款余额大于划款金额,并根据指令要求从乙方指定账户划转税(费)款,同时,将划款的结果信息即时发送给甲方,再由甲方将划款结果信息发送给乙方。丙方划转税(费)款成功后,应为乙方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税(费)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4、丙方未接到甲方指令而对乙方指定账户进行划款操作,或未按甲方指令的数据内容在乙方指定账户进行划款操作,或对乙方的非指定账户进行划款,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变更的,由丙方通知甲方调整相关数据,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五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因政策调整等情况,本协议与调整后的政策或规定不符的,按有关政策或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应全面、真实的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注销税务登记,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大连市中山区地方     乙方:(签章)大连A公司公章         丙方:(公章)中国银行

税务局公章                                                 A支行章

征收机关代码:22102020000          纳税人识别号:210282422433949     清算行行号:104222017850

地址:中山区中山路1             地址:中山区中山路2              地址:中山区中山路3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08 5月  28日              2008 5月  28日              2008 5月  28

三方协议信息采集表


附件1:

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1、签定协议的三方必须准确的填写与自己相关的内容,如填写错误,由税务机关发起重新签定。

2、信息采集表中的三方协议号需以三方协议上印制的编号为准,长度为10位;征收机关代码,长度为11位,各基层局代码唯一;纳税人识别号以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为准,长度为15位;纳税人名称为纳税人的全称。

3、信息采集表中商业银行行号、开户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长度均为12位由各商业银行提供,纳税人账号需要填写完整(包含前校验码)。

4、各商业银行若不能7*24小时进行实时划款,请在三方协议备注栏注明。


附件2:

三方协议签定流程

1、      符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款条件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主管税务机关填写与自己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

2、      纳税人填写《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中与自己相关的内容加盖公章后,将一式三份的协议书送至开户银行。

3、      各商业银行接到纳税人提供的《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后,检查纳税人的户名、账号是否正确,并且辅导纳税人填写商业银行行号、开户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等应由各商业银行提供的信息。

4、      各商业银行将纳税人填写的信息核实无误后填写与自己相关的内容并签字盖章,留存第二联协议书,纳税人留存第三联协议书,第一联协议书由纳税人及时返还税务机关。

5、      各商业银行应该在收到《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的当天进行录机操作,同时检查纳税人账号以及与扣款相关业务功能是否开通,如未开通给予开通,并告知纳税人。各商业银行录机时,须将三方协议的编号完整录入。三方协议的协议编号为10位,如位数不够在前面填“0”补齐。

6、      税务机关最迟在收到纳税人返还的《网上报税实时缴税协议书》的次日进行三方协议的验证工作。


附件3:

大连地税财税库银联网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二篇:三方协议

三方协议(不知道的就看看吧)

基本概念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1]

意义作用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1]

注意事项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回天乏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

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到,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1]

签订三方协议的注意事项

1.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可以到单位的办公现场去感受一下环境,同时了解一下工作内容。

2.签署三方协议时,不仅要注意用人单位名称要与单位的有效印件上的名称一致;学生自己的专业名称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还要注意服务期和违约金等条款。

3.签署后,学生应诚实守信,对自己负责。

4.学生要了解自己的档案去向,有些用人单位不具备存档资格,学生档案需放到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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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

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超过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2]

应届毕业生现在都还没领到毕业证,而他们不少都已经找到了工作,和单位签了三方协议,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基本确定。三方协议到底有何作用?应届毕业生在签的时候又应该注意什么?

签三方协议有利于雇佣双方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

接收后自行终止。

在现实中,部分应届毕业生因主客观原因签了三方协议后违约不去单位就业,一些单位为了防止发生违约事件,特设了违约金约束大学生,但这违约金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效力。广州某家广告公司经理何先生说,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签了协议,基本上就定人定岗了,如果毕业生突然说不来,企业就要重新招人,但这个时候企业错过了最佳招聘时机,无形中造成损失,所以要用违约金约束大学生。

华南农业大学09届毕业生小陶告诉记者,他有两位同学在签三方协议后的实习期内被广州某汽车公司辞退了,该汽车公司各赔了他们5000元的违约金。小陶说,因为经济危机,该汽车公司裁人,同学不幸被裁,幸亏签了三方协议,所以获赔5000元。他告诉记者,违约金一般都是2000元至5000元不等。

三方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广州某律师事务所黄律师表示,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他说,三方协议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其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就要求与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除此之外,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要谨慎

广州某高校辅导员杨老师说,应届毕业生要在签约前与企业充分地洽谈,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包括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不要出现签三方协议后违约问题,以免给人留下不诚信印象,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对此,华南农业大学09届毕业生小陶也强调说,如果找到的这份工作并不是自己的“心水”工作,切莫轻易与公司签三方,因为签了三方,就很难再跳槽了,否则就要赔上高额违约金。

杨老师说,三方协议是大学生从学校走上社会的一种法律约束,应届毕业生签三方协议前,要了解自身与用人单位的权益、职责关系,了解协议期限。在协议中,岗位、待遇、工作环境等都没有体现,因此,毕业生要先对用人单位做好充分了解,认真考虑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权衡利弊。一旦签了三方协议,就要受协议限制。

大学生求职警惕四大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渠道招聘

小张在人才招聘会上找工作时,一中年男子说正在招聘一批业务经理,请她有空到他们单位去看看,并留下联系电话,还主动让小张将简历及联系电话给他。

点评:不要毫无防备地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这样的单位,这样的单位内部管理很可能存在问题,甚至还存在欺骗毕业生的可能。

陷阱2:说工资高但要“先收费”

小李通过网上求职一家公司人事主管当即决定录用小李,并承诺了相当高的月薪待遇,但要求小李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交纳2000元押金,待他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归还。

点评:少数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大学生们千万不要相信刚工作就能轻易获得高收入。

陷阱3:要你介绍同学加盟

小王最近在某人才市场门口遇到了自称是某公司业务主管的一年轻人。他说公司正需要像小王所学专业的毕业生。同时,还让小王把自己的同学、朋友也带到公司一同发展。

点评:前些年,有不少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非法传销,到头来后悔不已。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如遇到类似这种对求职者非常主动并把加盟后的前景说得异常振奋人心,还要你介绍朋友一同加入的单位时,一定要想想“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的道理。

陷阱4:不将承诺写入合同

小潘在看到招聘广告上注明“每月提供住房补贴500元”。但进了这家单位后,她却发现工资单里并没有500元住房补贴。工作人员告诉她,这项补贴已经被取消了,并拿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给她看,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单位要支付她该补贴。

点评:用人单位对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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