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一、 目的... 2

二、 适用范围、实施日期... 2

三、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

1. 目的... 2

2. 检查要求... 2

四、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3

(一) 目的... 3

(二) 具体方法... 3

五、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4

(一) 目的... 4

(二) 适用范围... 4

(三) 责任... 5

1. 起重设备:... 5

2. 电机设备... 5

3. 台账... 5

(四)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5

1. 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5

2. 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6

3. 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6

4. 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6

5. 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6

6. 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7

7. 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7

六、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0条:... 7

七、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8

八、 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结合品牌分制度,全员执行。... 8

九、 附件... 9

安全应急小组架构图:... 9

一、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二、适用范围、实施日期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实施日期:20##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果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实施相关的整改工作。

2.检查要求

1. 

2. 

2.1.安全生产日查

1. 

2. 

2.1. 

2.1.1.安全员,对所管辖的区域按安全(措施)要求进行检查。
2.1.2.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布置任务时进行的安全措施交底落实情况及操作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检查。
2.1.3.操作人员需上岗作业前,检查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使用的工具、设备性能完好及相关安全措施落实。
2.1.4.各部门的安全检查人员,对本部门安全、消防全面控制检查。
2.1.5.中午、晚上下班后应检查电源、气源是否切断,火种是否熄灭,安全措施是否落实,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岗位。
2.2.安全生产周查

每周各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至少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作业人员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安全文明生产和现场安全工作到位情况。

2.3.安全生产月查

2.2. 

2.3. 

2.3.1.每月底由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全厂的生产区域和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3.2.每个月安全主管部门要根据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情况,组织安全专项检查。
2.4.季节性安全检查

2.4. 

2.4.1.每年夏令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施、设备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2.4.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进行检查。
2.4.3.台风季节的安全检查。
2.4.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设施的安全检查。
2.5.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安全、技术、设备等人员参加,根据单位生产特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机动车辆、化学危险物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安全检查、防火安全检查。

2.6.国定等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2.5. 

2.6. 

2.6.1.每年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假日前对生产现场各安全措施落实、设备性能进行检查。
2.6.2.厂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变配电室、储存库等。
2.6.3.对加班人员的行为检查。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在生产中遵章守纪、安全操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方法

1.   本公司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2.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由本公司人事部或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到具相关资质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   班组长和安全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内容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6.   新任命、晋升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7.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进行专门培训。

8.   必须对所有新进本公司职工、首次使用的劳务工进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教育、车间级教育、班组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总时间不少于12学时。

9.   职工在本公司范围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离岗(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六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10. 对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作业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档,每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禁止文盲入厂。

11. 对临时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参观、访问、办事的外来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陪同入厂区。

12. 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13. 各单位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教育活动要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时间每月不少于三次;公司、部门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14. 班组安全教育活动可采取学习文件、讨论交流、收看录像片、上课辅导、抽考提问、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

15. 安全主管部门每季对各部门的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16. 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7. 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设施的增添、使用、报废、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各个部门。

(三)责任

1.   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消除设备设施的缺陷和隐患。

2.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3.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4.   对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要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1.起重设备:

1.   起重设备必须建立齐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作业前和作业时,必须做到“四检查”和“二不准”。 

“四检查”即:

1)   检查行车、葫芦刹车的可靠性。

2)   检查行车各部件或三脚架是否牢靠。

3)   检查钢丝绳有否损坏,钢绳卡具是否紧固。

4)   检查起重物件绑挂是否牢靠。

“二不准”即:

1)   起重物不准跨越人和设备上空。

2)   起重物不准超过葫芦和行车的设备吨位。

2.电机设备

1.   各种电机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并灵敏可靠。

2.   电气的防爆性能,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调整。

3.   各种电机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并要按期检修、保养。

3.台账

1.   建立设备台帐,定期进行维护,并保存维护活动的记录。

2.   建立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和生产车间“设备保养台帐”、“设备保养记录台账”,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保养记录台账”中。

3.   做好其它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工作。

(四)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的新增、使用、报废、检修维护、运行管理、设备事故处理等作出具体规定。

1.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1.   本企业各部门需增置的安全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全员管理部门备案。

2.   经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3.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4.   施工安装,由安全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2.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1.   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安装维修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2.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特种设备应持证上岗操作。

3.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4.   维修部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3.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1.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处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2.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4.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1.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2.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3.   设备处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负责人。并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档案。

4.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5.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建立“设备设施台帐”,“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设备设施技术档案中”。

6.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1.   本企业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维修人员。维修工作完毕,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2.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3.   建立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7.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1.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2.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3.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事故扩大影响。

六、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30条:

1、 不得酒后上班、疲劳作业、它事干扰后注意力不集中而分心作业。

2、 工作时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在车间内打闹、追逐 、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

3、 公司一切工作指令均是在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前提下进行发出的,如有指令的安全性超出个人能力、或者本岗位能力时,可以暂停执行并按流程上报上一级。

4、 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指定区域)

5、 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辆在公司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公司内试刹车。

6、 任何电动工具在更换零件时不可带电操作,电动工具使用前需经过专业培训,不可擅自使用。

7、 电动工具及扳手严禁带电插拔作业。

8、 电动工具作业时,必须佩戴眼罩、穿戴劳保鞋、工作服、劳保手套等。

9、 研磨片或切割片,不可随处随意更换,需到指定位置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10、      产品表面打磨时,需远离人员聚集区及对向其它作业人员。

11、      设备运行时肢体不可触碰运行中的皮带、滚筒,如需调试需停机并确保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12、      设备在整机调试时,其它无关人员需远离设备调试区并禁止碰触或操作此设备

13、      设备运行或者调试前,必须通知相关人员并在电源处给予明显提醒标识。

14、      加强对油漆易燃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阴凉位置,每日下班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15、      各工位应配置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并熟悉灭火器存放位置。

16、      灭火器前方1米距离禁止堆放物品。

17、      拖线板使用时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8、      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丝代替 。

19、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20、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1、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22、      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23、      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24、      焊机在使用气体前或使用后,必须进行气瓶的检验,是否存在漏气或瓶体零部件破损等安全隐患。

25、      航车操作时,必须遵守“十不吊”及“二不准”规定,并服从单一人员的指挥。

26、      皮带调试时,禁止员工佩戴手套作业,防止手套携带人员肢体卷入皮带中。

27、      作业后,必须切断所使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禁止其它人员碰触发生意外。

28、      电柜箱在执行通电调试或验收时,旁边必须配备或放置灭火器。

29、      化学品在使用或调试中,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或口罩、防腐手套、眼镜保护罩等。

30、      化学品放置,需远离火源,避免人员碰触或易发火灾,按规定放置。

七、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有版本更新,请参考更新后的版本。

八、本制度自20##年1月1日起,结合品牌分制度,全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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