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承包合同范本

池塘租用协议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明方: 为了提高池塘经济效益,甲方经集体研究决定,将池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池塘约__ _亩交给乙方承包养殖。

第二条 池塘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___ 年 月__ _日至 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 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池塘每年承包金额为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 年的承包款共计_____仟____佰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合同签订时起三日内,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甲方收款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四条 池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条件成熟可以利用池塘岸基进行农家乐开发。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池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第五条 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塘基建设建筑物 1

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

第六条 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需要征用土地时,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土地补偿费归甲方,青苗费和其他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因征用土地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征地单位负责承担(甲方应帮助乙方向征地单位协调)。

第七条 因防汛抗旱需要在承包池塘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抗旱抽排水必须留不低于平均水深 米作为乙方鱼鳞水。

第八条 在承包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乙方有权将池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改变承包经营者,但事前要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备案。

第九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池塘:

1.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池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2.乙方利用承包池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提前终止合同预算的。

第十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 2

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监证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 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 __

监证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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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鱼塘合作养殖协议范本

鱼塘合作养殖协议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20xx年5月1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 1

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鱼塘基面使用权仍属甲方,乙方只能作暂时使用。在合作期内,因国家建设或者基地需要开发使用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同时解除。乙方在接通知30日内必须交出鱼塘,乙方应缴的承包款则按发出通知当日减收一个月计算。如乙方接通知30天后未交出鱼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作任何补偿。如需修筑塘基的由乙方自行维修整治,但合作期满后不得拆除,甲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第七条 乙方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无偿收回鱼塘:

1、乙方擅自将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合作经营者的(若遇特殊情况经甲方批准并办妥手续者除外)。

2、乙方丢荒、丢耕、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作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地力、生产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合作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合作金(包括部分拖欠)达10天的;

5、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在合作期间,如要转让给他人,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转让。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完成全部合作金并经得甲方同意,才能终止合同,另甲方有权没收未履行合作金作为补 2

偿。

6、其他有关解除协议的情形。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进行合作养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合作权。

第九条 风险责任

1、养殖行业所涉及的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税务、工商等一切相关事项的办理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到的一切法律事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合作期间,各项投资,自负盈亏,或因生产经营不当所发生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购买农业保险,否则一切事故、灾害及人为造成的损失,及在合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由于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协议。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使用,双方在没有违约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协议,如有违约,任何一方必须承担责任及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若中途提前解除合作协议,视为违约,甲方将没收乙方缴交的全部合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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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补充协商部分

1、甲方为乙方生产及技术人员提供食宿,并按规定收取乙方伙食费;

2、乙方养殖的水产品,甲方具有优先选择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优先供应甲方。甲方需缴纳水产品费用。

3、乙方养殖技术人员需无偿为甲方提供养殖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的处理办法:诉讼程序。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协议。本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 本协议自合作养殖开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表人: _ 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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