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车协议(1)

订 购 车 辆 协 议 甲方:宁国市广发凯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协议编号:gfky-000021

乙方: 孙汉国 协议签订地:安徽省宁国市

订车协议1

二、付款方式:乙方于 2012 年03月 13日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购车预付款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捌佰元整(25800.00元)可在总车款抵扣,余款人民币(大写) 捌万元整 ( 80000.00 ),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 于交车之日另签订《汽车销售协议》,在甲方交付车辆之前,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2) 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支付方法为:,甲乙双方须于甲方交付车辆前另签订相关买卖协议,具体事宜以另行签订的买卖协议为

准。

三、车辆交付

1、甲方须按照双方约定的品牌、型号、颜色交付车辆。如因乙方资金不足。需向甲方的合作银行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用于支付购车款项,需办妥抵押登记、保险等相关贷款手续,甲方收到银行全额购车款项后方可将车辆交付给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提车的,双方协商解决。

2、车辆交付时间: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购车款后,于日内(既年日),将车辆交付于乙方。因不可抗力、银行或厂家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延迟到货的,双方同意交车予以顺延。

3、车辆交付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车辆交付地为甲方所在地。运费

4、车辆合格证、随车工具及各类证件应在提车时交付,由乙方负责点验,车辆出库即视为甲方已交清上述物品。

四、双方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贷款银行的规定提供申请资料并接受贷款银行的调查,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乙方用其他方式付款或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乙方承诺,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不得以车辆质量、售后服务等可能产生的纠纷为理由,拒付银行贷款本息。

2、乙方提车时乙方应仔细检查车况(含五大总成),并签字验收,车辆出库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双方约定,车辆使用过程中,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与生产厂家或厂家指定服务站直接联系:如涉及“三包”问题,甲方均可代为协商解决:如涉及更换、修理、索赔等事宜,双方约定由乙方直接向生产厂家进行主张,甲方可协助处理。

3、约定期限内(或甲方通知后)乙方不提车,甲方按100元每日收取车辆保管费用,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将车辆另行处理,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按车款的2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4、甲方应按时交车,确因甲方原因造成车辆逾期交付的,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情贷款利息支付乙方预付款的占用利息作为违约赔偿。

5、乙方委托甲方代办上牌入户、汽车装潢、保险购保,应在委托时将先关款项交付甲方:双方约定,上牌入户 元,装潢 元,保险费 元( 保险公司,具体内容另行说明),款项缴纳甲方后按约予以办理:乙方确认,该委托内容不涉及车辆销售事宜,甲方对代办事宜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除本协议空白处填写内容外,其他任何手写内容不产生法律效力。

六、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包括侵权纠纷、产品质量纠纷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宁国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法人签章、自然人签字后即生效。

八、备注:

甲方:宁国市广发凯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潘璐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20xx年03月13日 签订时间:20xx年03月13日

 

第二篇:订车协议(1)

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一元订车意向协议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授权)人: 授 权 人: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依据甲乙双方商谈结果,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

定此协议。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汽车产品:

订车协议1

第二条:合作规范

1、 乙方负责按本定购协议约定为甲方定购其所需车辆;

2、 乙方收到定车款后于G3上市之后将甲方所定车辆交付给甲方。乙方在甲方所定车辆到货后电话

通知甲方,甲方凭本意向协议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享受3000元装饰豪礼)。

3、 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反悔拒绝提车的,乙方不退还定金。

第三条:服务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2、 如乙方提供代理的品牌车辆,因产品原因致使甲方不能上牌,乙方有责任协助上牌,如通过乙

方努力仍不能上牌,乙方将无条件退还甲方全部货款。

第四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购车(授权)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月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