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公司与银行战略合作协议1

上海保珏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XXXX集团

战略合作协议

上海保珏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XXXX集团

20xx年10月

甲方:上海保珏利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 于:

甲方系上海市从事金融信息服务的企业,旗下设立了保利贷贷网互联网借贷信息撮合平台,是在央行监管意见指导下,整合国内多家知名银行、国企担保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用评级机构等资源,打造服务于个人投资理财、中小微及创业企业融资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乙方系XXX市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本着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目标,以专业化团队、专业化产品、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在中小企业领域开展多项创新,成功打造中小企业金融品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对其经营业绩、资产质量、内部管理等综合评审,被评为“一类银行”,是西南三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省市商业银行。

鉴于双方所处行业优势互补,合作前景广阔。在此基础上双方有着良好的合作意愿和共同的发展利益,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协议。

一、合作原则

(一)遵守国家金融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公平、公正、双赢;

(三)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全面协作。

二、合作内容

(一)银行卡及个人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负责代乙方拓展银行卡业务, 主要针对相关企业的工资卡、缴费卡等领域。

1、甲方自身企业员工、法人股东单位员工以及与甲方开展业务合作的企业员工工资卡,由甲方负责统一协调,全部使用乙方的银行卡;

2、本市相关涉及有对众多经营户经营业务的企业,如经营农贸市场的企业、经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企业、经营商城的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物流仓储企业等,由甲方负责与这些企业开展合作,逐步使用乙方的银行卡支付和收取相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大幅度提升乙方银行卡业务。

(二)结算及企业储蓄业务方面

甲方承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大与各类企业合作,并带动这些企业客户资源与乙方进行全面合作。

1、负责协调各企业尽可能在乙方开立结算账户,增加乙方企业

储蓄存款额;乙方负责在各企业开立账户方面给予积极的配合和优先安排。

2、对于有统一收银的卖场类企业,甲方负责协调企业与乙方进行合作,使用乙方的POS机结算系统及银行账户开展结算业务,增加乙方储蓄存款;乙方负责维护、优化升级POS机结算系统,保证企业结算业务的时效性和安全性。

(三)承销业务方面

乙方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理财产品、承销的政府债券等产品,优先考虑由甲方负责代表乙方代理发售,并向甲方支付宣传推介和代理募集费用;甲方负责利用自身的客户资源,向乙方推荐有理财或多元化投资需求且资金充裕的企业参与乙方的理财产品募集活动,并在费用收取方面给予优惠。

乙方承销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产品,委托甲方负责进行策划、宣传,并配合乙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销售;甲方承诺与乙方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四)贷款业务方面

乙方的客户需要贷款(含到期还旧借新、新增贷款)时,由甲方负责代表客户与乙方对接、洽谈,代表客户与乙方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并按乙方的业务管理需要在贷款过程中给予客户财力方面的支持,如提供过桥资金、信用保证等;乙方在对客户放贷时间、放贷程序上给予优先考虑和保证。

双方重点要加大乙方优质客户在贷款方面的合作,共同保证乙方优质

客户队伍的稳定,降低乙方经营风险。

(五)担保方面

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乙方的业务需要,甲方为企业在乙方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融资活动提供支持,如推荐有优质资产的企业作抵押担保、信用保证等,尤其是乙方的优质客户,甲方可优先提供担保方面的协调服务。同时,甲方承诺协调给予乙方优质客户费用优惠。

三、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成立合作组织机构,推进以上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双方管理层定期互访、共同走访企业,保证双方随时交流、交换相关信息数据,共同开拓市场、挖掘优质客户,确保双方战略合作长期、深入、有效开展,实现合作共赢。

四、保密条款

除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都应当保护并不得向外泄漏其根据本战略协议获悉的保密信息,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致使另一方因此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全面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条款的约定,对于特殊条款,将在具体项目的合同中进行特殊约定,同时也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

XX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XXX市商业银行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代表: 代表:

20xx年4月

签署地点: 20xx年4月 日 日

 

第二篇:战略合作协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书

(二○一○年度)

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朗洲东海龙工业园 电话:0769-81175398 传真:0769-8350618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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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书

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协议书

战略合作协议书

甲方(供方):东 莞 东 海 龙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范围、时间

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E.S.D” 东海龙________系列产品工程项目在_______区域的战略合作伙

伴。对于乙方跟进的工程项目,甲方根据需要可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代表,从事项目跟进或销售产品安装施工等业务。

1.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或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扩大到未经授权的区域。否

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作资格。

1.3、乙方不得在同一区域经营第三方与甲方同类型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资格。

1.4、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个月,从20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月___日止。

1.5、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必须在签订之日起计算,三个月内保证在______区域做出第一个样板工程。

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伙伴关系。

二、销售任务

2.1、甲方的产品划分为三类:

A类(户外照明):市电LED路灯、LED隧道灯、LED投/泛光灯、LED防爆灯,太阳能LED路灯/

庭院灯/草坪灯,以及风光互补LED路灯;

B类(室内照明):LED日光灯、吸顶灯、LED灯杯等;

C类(其他光伏类产品):太阳能发电系统、(户用电源、并网发电)、太阳能杀虫灯等;

2.2、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须销售甲方各类产品的任务。总任务(销售任务额按甲方结算价计算)为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 (大写: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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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书

2.3、乙方若完成年度合同任务7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终止乙方下年度合作权,下年度合同的

任务根据甲方公司实际情况而定。

三、样品管理

1、甲方可为乙方提供LED灯具作营销样品,乙方应支付样品的货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时,向乙方发货。样品的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

2、样品试样时间为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果业主未选中,乙方把样品退回甲方,在甲方收到退回的样品后,经检验无人为破坏,包装完好,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后,甲方在三日内把样品款退还给乙方。乙方应承担退回样品的费用。

3、甲方为乙方提供灯具样品,乙方不能将甲方的样品提供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否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四、价格条款

4.1、甲方实行款到发货,但根据工程项目大小和实际情况可以另行协商付款协议。

4.2、甲方若修改产品报价,特别是提高产品报价,必须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报乙方。如乙

方在提价期内有投标文件处于有效期内的,在乙方中标后,甲方应予以乙方提价前出货价供货。

4.3、甲方产品按出厂最低价格供给乙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价格体系。

4.4、甲方不断推出新品,乙方享受甲方的新品以最低优惠价购买的权利。

五、业务协作

5.1、 乙方应在指定的区域内开展工程业务,具体负责__________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开拓。

5.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资质、资料及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5.3、 甲方有义务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技术和业务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及维修的培训,所产生的

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工程所在地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5.5、 若有乙方授权区域的用户向甲方咨询乙方跟进的工程的产品价格或签订工程项目,甲方应全

权转交乙方处理。

六、市场配合

6.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反馈产品在其他区域的市场情况,以便乙方有目的地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

策略,制定新的推广计划。

6.2、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策划产品的促销活动,包括邀请乙方参加国内行业知名展览会,并无偿向乙 3

战略合作协议书

方提供宣传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等)供乙方拓展业务使用。

6.3、 甲方将会不断推出新产品,以适应市场销售,增加竞争力,同时为配合新品上市,将会有选

择性的召开新产品发布会。

6.4、 甲方将选择国内照明行业具有权威性、发行量大的杂志和刊物进行品牌宣传、产品介绍、刊

登广告。

6.5、 甲方组织系统内外的在职人员,每月定期的撰文介绍公司的企业文化、产品特点、发展方向。

6.6、 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制订切实可行的销售策略和经营方案,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反馈当地市

场信息动态,并向甲方传达客户资料和意见。

6.7、 乙方应积极提供当地相关媒体信息给甲方,配合甲方组织全国性或针对当地的产品宣传及促

销活动,乙方在当地应积极贯彻执行。经甲方同意,甲方可分摊乙方在当地的市场推广费用及广告费用。

七、工程支持

7.1、 工程竞标及跟踪。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委派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作为甲方全权代表,

协助乙方技术及业务方面的工作。对于单项合同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公司进行备案。

7.2、 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针对具体工程项目出具工程授权书;并提供所需各种认证、检测报告

等资料。

7.3、 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组建工程攻关项目组,协助乙方重点攻关、管理大中型工程,甲

方须尽全力协调、配合。

八、维权打假

8.1、 乙方有义务在本地作好甲方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如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及时

知会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维权工作。

8.2、 乙方不得对甲方商标、标签等标识遮挡、涂改或破坏,更不得从事对甲方产品的假冒或仿制

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立即停止供货,并追究乙方经济及法律责任。

8.3、 若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_____产品有关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知会甲方,经甲方同意后

方可进行。

8.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产品合作权以任何形式转让。

8.5、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资料信息以外,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状况、工程信

息资料、客户跟踪状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其他有关乙方的情报资料。乙方也不得向第三 4

战略合作协议书

方泄露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的经营技术、营销策略、商业秘密等情报。

8.6、 乙方若出现采用假汇票、假支票等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刑事责任。

九、物流管理

9.1、 单项工程内,乙方订货总金额在人民币拾万元及以上(按结算价计)的,甲方负责办理汽运

或者火车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费,特殊情况可按乙方要求调整运输方式,费用双方均担;乙方订货总金额不足拾万元者,全部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仅负责代办发货。

9.2、如按乙方要求的其他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发

货。

9.3、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

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

9.4、乙方对所收到的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验收期限为两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

方应给予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十、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双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履行

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11.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3‰

的违约金,若守约方实际损失大于此违约金数额的,超过部分违约方亦应全额赔偿。

11.2、甲方自行在给予乙方的授权区域内进行工程项目的跟踪或产品销售时,应该提前知会乙方。

若乙方跨地区窜货,或在终端不遵守甲方价格政策,一经查实甲方除当期进行罚款处理以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乙方合作资格。

11.3、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经守约方提出书面整

改意见30天后仍未改正,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包括赔偿损失的责任。 5

战略合作协议书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因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东莞仲

裁委员会东莞分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

13.1、甲乙双方须相互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之影印件,以表明双方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资格。双方明白:甲方与乙方____________为项目战略伙伴关系,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

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业务活动。除本协议约定外,双方不为对方的经营活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

任。

13.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3.3、 附件一<<售后服务条款>>作为本战略合作协议书的重要附件,与本协议书共同使用时,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公章或合同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朗洲东海龙工业园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0769-81175398 电话:

传真:0769-83506183 传真:

邮编:523589 邮编: 2010 年 月 日 201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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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书

附件一:

售后服务条款

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成为集半导体照明系列产品、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光伏电源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以的大型高科技企业。为了让东海龙的客户更好地享受自已的权益,敬请阅读以下条款:

一、免费保修:自出售之日起,LED灯具保修三年,控制及散热件、电器元件保修二年。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可以享受免费的维修(运输费、备件材料费全免)。

二、终身维修:过保修期后, 本公司仍继续为客户负责LED产品的维修工作,但应收取备件材料费、运输费、拆装费等。

三、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保修范围,但可实行收费维修:

1、超出保修期限的;

2、非东海龙授权机构、人员进行安装、修理、更改或拆卸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3、客户未按说明书要求,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或错误安装、保管及使用等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如雷击、地震、水火灾、战争等)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或损坏;

5、其他非产品设计、技术、制造、质量等问题而导致产品故障或损坏。

四、本售后服务条款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范围有效。

五、为了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和拓展新的服务模式,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您的监督和批评。

特别声明:本售后服务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东莞东海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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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书

附件二: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登 记 表

战略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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