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承包合同

加油站承包合同

甲方:泰安东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文平

身份证:37xxxxxxxxxxxx

乙方:李满园

身份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油站位置及面积

该加油站位置:泰安市博阳路4019号(泰山区省庄镇),面积为 2168m2。

二、承包期限

加油站自20xx年11月17日起20xx年12月17日止共计十年,

其中20xx年11月17日至20xx年12月17日为装修期,不算租金。

三、承包费的缴纳

1、承包费为20xx年11月17日至20xx年12月17日,每年为110万元,三年一次性缴纳,后7年每年120万元,每年一次性缴纳120万元,如确定递增数额侧按递增数依次交清。

2、20xx年后五年递增数确定为每年126万元,五年后甲乙双方根据经营情况确定执行。

3、合同签订乙方应付伍拾万元订金,到20xx年12月17日付清前三年租

金280万元。

4、乙方缴纳承包费每拖延一天按承包费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二个月份不能缴纳承包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四、基础设施的改、修、建及维护

加油站设施老化,装修由乙方自行装修,以及在乙方经营期间,管理部门要求更新改造等与经营有关的事项,均由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期满,加油站改修建后的所有基础设施、设备及广告,宣传用品等固定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五、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加油站成品油许可证,危化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其他必需证件的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乙方需要时,甲方应及时提供保证乙方正常营业,各种证件和年审,换证由甲方承担。

六、承包期内,如遇国家修路造成乙方加油站无法经营,期间甲方免收承包费,如遇国家拆迁加油站造成无法经营,甲方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剩余全部承包费。

七、在承包期间,甲方加油站不得转让,办理抵押贷款不能影响乙方经营,利益造成乙方损失甲方负责,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承包费和收回加油站,否则按甲方违约处理。

八、甲方发包前的各种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乙方承包期内的各种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包括水、电、税费用,银行费用及其他一切债务。

九、在承包期内,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处理好邻里关系,营造良好经营氛围,保证协调乙方经营中水、电、路正常使用。

十、在承包期内,乙方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事故处理赔偿机制,在承包期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以及造成人员、财产损

失的各种灾害及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赔偿。

十一、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违法经营,依法纳税,经营期间一切与经营有关的税收均有乙方交纳,包含承保金、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等。乙方不得擅自转包、转让、转租、抵押,承包期满后,保证设施设备完整及正常运转交给甲方。

十二、在承包期内,甲方努力申请增加加气,加电等项目,乙方应与配合,落地后甲乙双方可协商共同经营利益分成,方式方法按当时行情确定。

十三、违约责任

在承包期内,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改、修、建投资三倍(投资金额按肆佰万计算),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已上缴纳的费不退,全部改修建设施,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

十四、承包期满,如甲方继续对外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十五、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时,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11月17日

 

第二篇:大官加油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大官加油站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滕州市大官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滕州市界河镇大官村东路北。

工程内容:乙方承担本工程项目如下内容的施工:

1、负责储油罐池开挖回填、站内基础场地平整和压实施工,其他项目按图施工(施工机械乙方自备)。

2、负责土建部分施工,包括:罐体基础和砌体工程、罐口检查井、加油岛及管沟、盖板,路面硬化、营业室、供排水、排污、配电、监控、通讯、站控系统的相关配套管孔铺设、砌筑等与相关配套的施工。

3、负责储油罐的定置和安放固定。(施工机械甲方自备)。

二、施工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与保工期。

三、合同工期 ;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有效施工工期45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运行周期一年内为正常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工程造价按合同中标价。乙方工料进场施工后按进度分期拨付。一期30%二期45%三期20%,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相应额度的建筑工程#5@p交甲方后按合同约定付清三期工程款。

六、质量保证;工程竣工《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验收通过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质量保证期一年。并预留工程总额5%质保金。

七、安全责任;

乙方承接该项工程后,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施工期间及合同期内发生的质量与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八、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而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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