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范本)(1)

20xx年度

IQQI宜栖?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协议书

甲方(供方):深圳市宜恒服饰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八卦三路品牌服装基地511栋五楼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IQQI@126.com

编 号: 签订地:深圳市福田区 乙方(购方):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IQQI宜栖?品牌产品推广、销售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 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见附录《宜栖?品牌产品价目表》。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改产品目录及产品价

格。

二、 甲方责任:

1、 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IQQI宜栖品牌产品在 省(市)孕 婴 童 渠道的一级代理商。乙

方在甲方区域管理人员安排下负责授权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分销推广及营销管理工作。乙方必须自行配

备足够的库存及具备对下线客户的服务、管理能力。如乙方的当地库存与最低订货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2、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自 _2012_年_01_月_01_日 至 _2012_年 _12_月 _31_日止。

3、供货折扣 甲方给予乙方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供货价格按照甲方设定该产品的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4 折

( 40 %)

4、规模让利

甲方鼓励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增长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对于乙方从代理之日起满一年年

度回款金额(以正价折扣购货额计)达到一定数额的,甲方按下表的回款金额对应返利比率给予让

利: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范本1

·计算年度回款金额时应扣除乙方的退货部分货款;

·该返利支持的前提为所有货款已经结清;

·乙方需参加公司组织的两次订货会,否则不予返利;

·该返利的支付方式为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转成货款,支付时间为次年1月31日前; ·

5、退换货支持:

1)对于以下情况,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比例退换货,未在以下约定的不予退换货。

(1)质量问题100%给予退换货;

(2)如甲乙双方首次合作,乙方购进的第一批(指第一次签约后下单购进)本协议约定的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乙方应在甲方发运之日起9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换货;

(3)甲方新上市(指在全国第一次上市)的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乙方应在甲方发运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换货;

(4)因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甲方需回购乙方库存约定产品的,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第b款执行;

2)退换货说明:

(1)产品包装完好、齐全、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退换货应向甲方书面提出《退换货申请》并得到甲方许可。

(2)所有的退换货,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打包货运退回甲方指定地址,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甲方将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除质量问题外,其他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客户服务

甲方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行业资讯及市场操作方案,优先给予乙方市场促销活动支持和新产品上市支持。甲方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相关培训。

三、乙方责任: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向甲方购买本协议约定产品的最低回款总额为 万元,首笔购买最低 金额 万元(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回款):

2、乙方切实肩负起甲方授权的IQQI宜栖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职能,积极购进、分销本协议约定产 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再引进与本协议约定产品之竞争品牌,已经引进的应限制销售。

3、乙方遵守和维护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政策:

(1)乙方保证将本协议约定产品供给分销商或终端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4.8 折 (48%)

(2)乙方保证在自有门店或下线客户门店零售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8.8 折( 88 %)。

4、乙方积极建设、维护IQQI宜栖品牌产品的分销网络。乙方保证本协议约定产品在授权区域至少 覆盖 家零售终端。终端网络布局如下: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范本1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产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市场人员每月一次的数据核对,并在表单上盖章(签字)确认,以促进甲方跟踪产品的最终销售。

6、乙方积极执行甲方推出的各项市场活动,提供人员和场地支持,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成长。

7、双方合作的前两个单元为考察期。如乙方连续两个单元回款完成率≤60%,或出现其它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而无需承担责任,并有权回购乙方剩余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无偿回收赠送的物料(如展示柜、模特、衣架、LOGO等)。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按照原供货价格回购。

8、乙方连续三个单元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乙方的代理资格,如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的,供货价格从第四单元开始起由 %调整为 %。

四、货款结算

1、甲方给予乙方每月10万元的账期,乙方每月25号结清本月账期内的欠款,逾期回款每日收取0.3%的滞纳金。如连续2个月不能结清账款,则取消此账期政策。

2、所有货款均需经银行统一结算,不接受现金方式结算。乙方须按货款全额承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擅自从货款中扣除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由乙方承担货款损失赔偿责任。

五、订货方式

乙方以订货会、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确定订货的数量、型号、款式。

六、货物运输

1、甲方负责短途运输费用(甲方公司所在地至深圳市内的货运站)。甲方应当在收到货款的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2、乙方负责由深圳市内的货运站至乙方指定地的长途运输费用和风险。长途运输方式(货运公司及保险等)由乙方指定或委托甲方代为选定。

3、为保障货物准时送达,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以下收货地址:

1)乙方指定收货地址: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品牌服装基地511栋五楼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唐全海 0755—82053180

4、乙方每次收货时,应主动检查承运人所运输、交付货物的名称、种类、款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完好。如有任何异常或错误,应在签收前,向承运人提出,并采取清点、拍照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同时,应在事发之日当天向甲方书面报告,或及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作为报警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已如约完成自身义务,而无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收取货物时,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污染及封口胶有异常情况时,应要求运输公司在收货单上详细证明货物外包装箱的损坏情况,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追讨。甲方不负责损坏的外包装箱内的货品差异问题。

七、特别说明

1、如甲方与具有战略性的零售连锁或大型百货公司合作进入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整体布局。

2、关于合同的合作和终止

1)如在合同考察期内前三个月由甲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则所有货品原购进价收回;

2)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未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由一级代理商降为经销商,签订经销商合同。

3) 如双方在考察期满后的时间终止合作,或是由于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及双方自然终止,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存货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赠送的物料(如展示柜、架、模特、衣架、LOGO等)。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如下:

(1)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7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无损,无脏污,不影响

第二次销售;

(2)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5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无损,无脏污,不影响

第二次销售。

八、市场秩序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秩序保证金 元,以保证在合作期间乙方无跨区域冲货、低价倾销行为。在双方合作终止时如乙方无上述行为,则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2、甲方确保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不受到恶意冲货。如乙方的授权区域内受到第三方的恶意冲货,甲乙双方联合向冲货方进行索赔,并给予乙方不超过该批货物零售价的补偿。

3、乙方承诺不策划和参与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如甲方发现并证实乙方存在以上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处罚,对于上述窜货导致其它区域代理商及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被查处窜货产品两倍的零售价罚款。

4、经查实,乙方确实存在恶意冲货、或低于本协议约定价格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本协议约定之一切权益,直至终止合作。

九、知识产权

1、甲方之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任何超出本协议许可之范围使用或其他损害行为均视为侵权。

2、乙方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商标、服务标志、图案标记等,均应按甲方许可的方案进行,以保证其准确、适当性、未经许可不得作任何的更改。

3、乙方对甲方之保密信息均负有完全责任,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经济信息,客户信息,技术数据,产品信息,规格,设计,供货信息和所有甲方为执行本协议披露给乙方的商业数据。

4、乙方员工违反上述约定均视同乙方行为。

5、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变更与转让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生股份变更、继承、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 、 解散、歇业,破产、撤销,与债权人的关于债务等重大变化时,须至少提前十天将上述事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合同终止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立即支付所有未清结款项,包括任何到期、未到期应付货款,以及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应停止使用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标记,文具,广告和其它材料;并立即归还所有专业资料、专有文件及陈列配件与工具等予甲方;

3、立即根据甲方要求销毁、归还给甲方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4、不得以明示、默示、暗示等方法使任何第三者误解乙方仍继续享有甲方/乙方经销商或特约经销 商资格;

5、甲方有权根据其需要取消任何还未起运的订单;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所有已经与甲方产品和其销售有关的信息;

7、在本协议失效后五年之内,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原提供并遗留的任何资源开展与甲方产品体系相竞争的同类业务 。

8、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由于本协议终结或被终止对其产生的任何损害(包括失去现在或将来的客户的

损失,利润或预期的销售量)赔偿责任。

十二、其它

1、 任何一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印鉴等更改,均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以本协议中所列

为准。

2、各类书面资料(包括传真)以发出视为送达,但本协议中另有约定者除外。

3、 如果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合法,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在良好协

商的基础上同意双方都能接受的替代条款使之合法有效。

4、 如果甲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这并不意味其已经放弃该权利,甲方仍有权行使

该权利。同时也不影响甲方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其它权利。

5、 本协议是甲方和乙方的完整协议,并替代任何已存在的任何三方就本事达成的协议或安排。

6、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友

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解决,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由于本合同返利条款是对福建市场的特殊支持,如有泄漏公司为避免引起市场混乱将对返利政策作出调整,恢复到与其它客户一样的返利水平。

甲方(章):深圳市宜恒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章):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20xx 年度代理商合同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20xx年度

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协议书

编 号:

签订地:深圳市罗湖区

甲方(供方):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购方):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 地 址:

华佳广场5层533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0755-25873836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yunlaimei@163.com 电 子 信 箱: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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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推广、销售事项达成如下约定:

一、 合作产品

甲、乙双方合作的产品见附录《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价目表》。甲方可根据需要修改产品目录及产品价格。

二、 甲方责任:

1、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在 省(市) 渠道的区域代理商。乙方在甲方区域管理人员安排下负责授权区域内甲方产品的分销推广及营销管理工作。乙方必须自行配备足够的库存及具备对下线客户的服务、管理能力。如乙方的当地库存与最低订货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销乙方的代理商资格。

2、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供货折扣

甲方给予乙方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供货价格按照甲方设定该产品的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3.5 折。

4、规模让利

甲方鼓励乙方在授权代理范围内增长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市场销售份额,对于乙方的年

度回款金额(以正价折扣购货额计)甲方按下表的回款金额对应返利比率给予让利: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 如乙方未达成年度约定规模 万,将被否决年度返利 。

5、 退换货支持:

对于以下情况,甲方给予乙方一定比例退换货,未在以下约定的不予退换货。

5.1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100%给予退换货;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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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5.2如甲乙双方首次合作,乙方购进的第一批(指第一次签约后下单购进)本协议约定的

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以甲方发运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换货;

5.3甲方新上市(指在全国第一次上市)的产品,甲方给予乙方100%退换货率,乙方应在

甲方发运之日起60日内提出退换货要求,逾期不予退换货;

5.4因甲乙双方终止合作,甲方需回购乙方库存约定产品的,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第1、2

款执行;

5.5退换货说明:

5.5.1产品包装完好、齐全、无破损、不影响第二次销售。退换货应向甲方书面提出《退

换货申请》并得到甲方许可。

5.5.2所有的退换货,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方可打包货运退回甲方指定地址,运费

由乙方支付。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退回,甲方将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5.3除因甲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外,其他退换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6客户服务:

5.6.1甲方向乙方提供最新的行业资讯及市场操作方案,优先给予乙方市场促销活动支持

和新产品上市支持。

5.6.2甲方不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等相关培训,乙方应积极配合。

三、乙方责任:

1、在本协议合作期间,向甲方购买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款总额为 万元以上,首笔购买金额 万元以上,(首付款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其余回款金额按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2、乙方切实肩负起甲方授权的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区域代理商职能,积极购进、分销本协议约定产品。

3、乙方遵守和维护甲方制定的市场价格政策:

3.1乙方保证将本协议约定产品供给分销商或终端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4.0 折

3.2乙方保证在自有门店或下线客户门店零售本协议约定产品的价格不低于全国统一吊牌价的 8.0 折。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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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4、乙方积极建设、维护Baavacd贝瓦品牌产品的分销网络。乙方保证本协议约定产品在授

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5、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产品的购进、销售、库存情况,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市场人员每月一次的数据核对,并在表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以促进甲方

跟踪产品的最终销售。

6、乙方积极执行甲方推出的各项市场活动,提供人员和场地支持,以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

成长。 7、、双方合作的前两个季度为考察期。如乙方连续两个季度回款完成率≤60%,或出现其它

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而无需承担责任,并有权

回购乙方剩余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甲方赠送的物料,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按照原供货价

格回购。

8、乙方连续二个季度未完成合同任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撤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如

甲方选择不解除合同的,供货折扣从第四单元开始起由 折调整为 折。

四、货款结算

1、甲方仅接受乙方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

2、所有货款均需经银行统一结算,不接受现金方式结算。乙方须按货款全承付至甲方指定

账户,乙方不得擅自从货款中扣除任何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由乙方承担货款损失

赔偿责任。

3、甲方账号:

收款人:

五、订货

乙方以订货会的订货文件、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确定订货的数量、型号、款式。

六、货物运输

1、甲方负责短途运输费用(甲方公司所在地至深圳市内的货运站)。甲方应当在收到货款

的2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出。

2、乙方负责由深圳市内的货运站至乙方指定地的长途运输费用和风险。长途运输方式(货

运公司及保险等)由乙方指定或委托甲方代为选定。

3、为保障货物准时送达,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以下收货地址:

3.1乙方指定收货地址: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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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甲方指定收货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罗庆红 0755—36821039

4、乙方每次收货时,应主动检查承运人所运输、交付货物的名称、种类、款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完好。如有任何异常或错误,应在签收前,向承运人提出,并采取清点、拍照等方式进行证据保全。同时,应在事发之日当天向甲方书面报告,或及时通知当地公安部门作为报警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已如约完成自身义务,而无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乙方收到货物时,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污染及封口胶有异常情况时,应要求运输公司在收货单上详细证明货物外包装箱的损坏情况,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进行追讨。甲方不负责损坏的外包装箱内的货品差异问题。

6、我司发货时需先替客户交发货的运费,并和运输公司声明必须送至客户店铺中,每月和客户一次性结款。

七、特别说明

1、如甲方与具有战略性的零售连锁或大型百货公司合作进入乙方代理区域,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市场整体布局。

2、关于合同的合作和终止

2.1如在合同考察期内前三个月由甲方单方面提出解约,则所有货品原购进价收回;

2.2如双方在考察期满后的时间终止合作,或是由于乙方原因提出终止及双方自然终止,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存货的本协议约定产品以及甲方赠与乙方的物料和赠品。本协议约定产品的回购价格如下:

2.2.1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7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和无损,无脏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2.2.2非当季货品按原供货价格的55%以下回购,所有货品包装完好无损,无脏污,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八、市场秩序

1、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市场秩序保证金 元,以保证在合作期间乙方无跨区域冲货、低价倾销行为。在双方合作终止时如乙方无上述行为,则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给乙方。

2、甲方确保乙方在授权区域内不受到恶意冲货。如乙方的授权区域内受到第三方的恶意冲货,甲乙双方联合向冲货方进行索赔,并给予乙方不超过该批货物零售价的补偿。

3、乙方承诺不策划和参与任何跨区域销售产品的行为。如甲方发现并证实乙方存在以上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警告、处罚,对于上述窜货导致其它区域代理商及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被查处窜货产品两倍的零售价罚款。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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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4、经查实,乙方确实存在恶意冲货、或低于本协议约定价格销售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享受的本协议约定之一切权益,直至终止合作。

九、知识产权

1、甲方之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为本合同之目的而使用,任何超出本协议许可之范围使用或其他损害行为均视为侵权。

2、乙方为本合同之目的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商标、服务标志、图案标记等,均应按甲方许可的方案进行,以保证其准确、适当性、未经许可不得作任何的更改。

3、乙方对甲方之保密信息均负有完全责任,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济信息,客户信息,技术数据,产品信息,规格,设计,供货信息和所有甲方为执行本协议披露给乙方的商业数据。

4、乙方员工违反上述约定均视同乙方行为。

5、乙方或乙方员工违反本条约规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十、变更与转让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2、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发生股份变更、继承、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歇业、破产、撤销、与债权人的关于债务等重大变化时,须至少提前十天将上述事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十一、合同终止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立即支付所有未清结款项,包括任何到期、未到期应付货款,以及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等;

2、乙方应停止使用与甲方产品有关的标记,文具,广告和其它材料;并立即归还所有专业资料、专有文件及陈列配件与工具等予甲方;

3、立即根据甲方要求销毁、归还给甲方所有带有甲方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4、不得以明示、默示、暗示等方法使任何第三者误解乙方仍继续享有甲方/乙方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资格;

5、甲方有权根据其需要取消任何还未起运的订单;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所有已经与甲方产品和其销售有关的信息;

7、在本协议失效后五年之内,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原提供并遗留的任何资源开展与甲方产品体系相竞争的同类业务 。

8、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由于本协议终结或被终止对其产生的任何损害(包括失去现在或将来的客户的损失,利润或预期的销售量)赔偿责任。

十二、其他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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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度代理商合同

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1、任何一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印鉴等更改,均应在变更后当日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以本协议中所列为准。

2、各类书面资料(包括传真)以发出视为送达,但本协议中另有约定者除外。

3、如果本协议下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合法,本协议的其它条款应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应在良好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双方都能接受的替代条款使之合法有效。

4、如果甲方没有或推迟行使本协议的任何权利,这并不意味其已经放弃该权利,甲方仍有权行使该权利。同时也不影响甲方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其它权利。

5、本协议是甲方和乙方的完整协议,并替代任何已存在的任何三方就本项目达成的协议或安排。

6、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解决,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之处,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深圳市孕来美服饰有限公司

签约代表: 乙方(章): 签约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华佳广场5层533 0755-36821039 Fax:0755-2587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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