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办方):

本着充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应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所有地权的老城镇大赵庄大坝以东到付桥界、十一组菜园地以北至刘彦庄地界农田地发包给乙方建设种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

一、 土地概述:

甲方将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集体农田 亩发包给乙方,土地位于老城镇大赵庄大坝以东到付桥界、十一组菜园地以北至刘彦庄地界,属大赵庄2组、11组。

二、 土地承包期限为16年,自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合同承包

期满前六个月经双方协商可延长承包期限,并另行签订合同。

三、 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900斤小麦,小麦按上年市场价计算。如

刘彦庄1队土地增值或贬值,租金随之浮动。

四、 付款方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交纳当年承包金,以后每年6月1前

支付。如不履行,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收取滞纳金。

五、 承包期内:乙方经营产业在不违规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具有独立经

营权,甲方不得干涉。国家政策性补贴(种粮补贴除外)在乙方承包期内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阻挠。

六、 承包土地原有便道、水井、灌溉渠、电力线路、该承包地目前使用

的泵房等附属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无条件保留,确保浇地时基础设施都能够正常使用,承包期间内由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使用水井堤灌设施浇地时,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 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土地享有自主承包经营权,包括甲方在内的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或设置障碍干扰乙方正常经营生产。

八、 在承包期内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补

助归乙方所有。国家粮食直补归属甲方。土地流转优惠条件归属乙方。

九、 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基地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需

要,将在承包土地上建立的基地整体或部分业务委托第三人代为经营;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包租、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进行流转,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向第三人进行流转时,不得损害甲方基于本合同所应当享有的任务权利,甲方就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或阻挠。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十、 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地下矿藏归国家所有,因国家征地所获的补

偿金,其中属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设施补偿金归乙方所有,赔偿土地归甲方。

十一、 承包期满后,乙方应为甲方返耕还田。若乙方未为甲方还耕,

甲方有权向土地归属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 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期满后,

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协商续约。

十三、 本协议双方需认真遵守,如一方单方面违约,需赔偿对方一切

经济损失。

十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十一组、二组村民各持一份,签字

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附则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承包土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范文

合同编号:

鉴证编号:

土地承包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及三支队伍研究同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 亩,荒滩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 元,土地承包费每 年 元,承包费总额 元(大写: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无所有权。

2、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 2

方享有优先权。

六、其他约定

1、承包期满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双方协商处理,并把所承包的土地及时完整的交给甲方。

2、承包期内,乙方的生产经营项目,不能给当地造成超出法定的环境污染,不能侵占邻近村民的利益。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免责条件

1、承包期内,如国家依法征用该宗土地时,对占用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处理。

2、承包期内,由于不可抗力的情形发生,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如有一方无故违约或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承包期内,乙方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承包土地。

九、承包期内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签订后,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村负责人或承办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 3

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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