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劳动合同书1

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劳动合同书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方:    

     方:                  

 签订日期:                  

聘用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 个月。终止日期为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 

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第十四条。(2)第十六条。(3)第十七条。(4)第十九条(2)、(3)款。(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滦县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

 

第二篇:临时聘用劳动合同书

编号:

有限公司

员工劳动合同书

聘用人员姓名:

有限公司制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

甲方 :

乙方 :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聘乙方在 岗位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调换乙方工作岗位及安排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生产(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确定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

2、甲方根据乙方职务和工作岗位按时发放工资,甲方直接将工资汇到乙方的银行账户上。

第五条 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严格遵守,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的条件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工作态度消极,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4)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或其他专项协议中约定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生产或工作条件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在甲方工作期间引起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6、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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