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靠公司协议书

个人挂靠公司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赢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挂靠一事达成协议: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所有资料。

2、甲方有权全程监督乙方的食品安全工作。

3、甲方全权提供乙方的加工原料及耗材。

4、甲方全权提供乙方的财务票据。

5、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营业额的8%。

6、甲方收取乙方食品安全保证金贰万元。

7、共同协定协议期限为一年,从协议生效日起。

8、本协议合作门店限华运超市大学城店、龙湖春天店、伍河店。

9、帐期:华运超市到帐后,甲方应准时给乙方汇款。

10、乙方在华运门店经营销售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相关法律法规责任。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后,如有争议,另做补充,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车辆挂靠协议

货运车辆挂靠协议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市场的需要,乙方自

愿将全资自购车辆以甲方名称上户的 车壹辆挂靠甲方经营,现经双方友好

协商,特签定以下协议.

一、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二、本挂靠合同仅为车辆挂靠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用、雇用的人员不属甲方员

工,不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乙方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项目:

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挂靠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挂靠营运提供生产工具,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 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元;全年共计 元。作为甲方管理的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相关费用: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办理手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3、乙方挂靠甲方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

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理赔事项的赔偿,不足部分由

乙方自行承担给付。

4、营运手续费:甲方以公司的名义为乙方办理营运手续(限于行驶证、营运证、

附加税、养路费、牌照、二级维护卡、货运基金、行车路单),所发生的一切费

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权私自办理车辆营运手续。

5、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 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

6、保证金:乙方同意在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向甲方预交保证金10000.00元,用于以丰补欠。乙方同意甲方保管保证金期间,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在乙方无违约情形并在本协议书履行期限届满后 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乙方违约时(违约情形详见后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如有拖欠费用,甲方即停发牌证,停运期间各种费用照收,所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7、挂靠车辆保险费:甲方代乙方办理车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投保金额:车险按车辆价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驾乘保险人不低于10万元/人,货物险不低于10万元;集装箱保险不低于10万元。乙方应将上述保险费用于原保险合同到期十五日前交由甲方办理续保手续。但合同起始月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交纳全部保险费用,如拖保,公司有权为其垫付保费,并根据垫付额按月息3%收取利息。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账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理赔事项的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给付。

8、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有偿为乙方及时办理各种运输手续、提供行车路单、修车等方便,乙方及时付清费用,甲方组织开发货源服务于车主,甲方按组货金额的3%收取货运服务费。

9、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 元(不计息)。用于抵扣甲方为乙方所代办的牌、证费用,多余部分在相关证件办理妥善后由甲方退还乙方。

五、乙方自理费用

1、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过城入境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3、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b@2费用。

4、乙方以及所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是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5.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运营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者险按国家法律要求投保;

3、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所有营运安排,有关业务预以优先安排,力求争得最大营运效益。

4、甲方为乙方车辆安排的配货业务,甲方按由此产生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5、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建立安全、技术、业务、档案和记录,负责日常的安全,并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学习以及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

6、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7、如果乙方车辆不再挂靠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

8、甲方负责乙方车辆营运所需要的#5@p,相关税金由乙方支付;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规定执行,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车辆的保险及其他项目保险,必须由甲方统一到保险公司代为办理保险手续,其费用全额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生行车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事故费用按保险公司的有关理赔办法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乙方用其车辆拍卖款和个人家庭财产弥补,甲方概不负责。未办理好车辆保险手续前,乙方车辆不得营运。

3、车辆挂靠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车辆改型、改造、转让和拍卖,未经甲方同意,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牌、证。经甲方同意的车辆改型、改造、换厢大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并且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的挂靠管理费用不予减免。

4、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牌、证要遵守甲方的牌证管理规定,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所有证件和车辆牌照,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乙方要承担所补办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车辆运行

1、乙方车辆运行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甲方车辆运行的各项规定。

2、乙方应遵纪守法,严禁人货混装,严禁装运国家禁运的一切物品,违者,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自行聘请的驾驶员,必须到甲方安全管理部门考核后办理好“准驾证”方可驾车运行,同时乙方应承担聘请驾驶员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运输等企业管理制度。严禁乙方雇用证件不全、技能不良的驾驶员,严禁车辆带病行驶,造成不安全因素,否则公司有权将其停驶,强制性保养、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和停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聘人员与甲方无劳动、劳务合同关系,乙方自行管理

九、甲方违约责任及处理: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甲方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违约。甲方违约处理:在乙方交回甲方提供的牌、证后,甲方赔偿乙方一个月的挂靠管理费、退还乙方牌、证押金。

十、乙方违约责任及处理: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乙方违约:(1)不按时交清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乙方应缴款;(2) 挂靠期内,私自转让车辆、转让牌、证;(3) 擅自提前终止本合同。

乙方违约处理:(1)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车辆所有运行所需牌、证,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款项,并按欠款额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2)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交纳管理费、保险费及相关费等费用时,甲方有权拒绝为其办理各种运营及保险手续,逾期半个月不能交费时,甲方有权暂扣乙方车辆作抵押,注

销其牌证,并可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六个月挂靠费数额的违约金。(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将车辆擅自转让、变更,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向甲方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办理。如车辆下月份须停驶,应于当月25日前将牌证等相关手续交由甲方,但停驶时间不能超过行业所规定的期限,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协议期满,由双方协商续签与否。

十二、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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