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厂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浙江贝力生数码有限公司制造部

目 录

一 总规则

二 形象管理

三 工作秩序管理条理

四 厂牌管理条例

五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管理条例

六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条例

七 日常卫生管理条例

八 员工请假管理条例

九 员工使用器械管理条例

十 员工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十一 员工培训与考核管理条例 十二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条例 十三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十四 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正宏光电规章制度

第一 总规则

1、 为加强部门的管理建设、提高效率,形成“高度自律、积极务实、团结协作、不断进取”的行为规范,

使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特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制度对贝力生数码公司制造部全体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执行部门为制造部,各线组负责人有义务协助部门长贯彻执行。

第二 形象管理

1、 上班时间内佩带厂牌,换工鞋,统一着装,特殊岗位须带好手套作业;

2、 上班时间内严禁在车间大声喧哗,指责和辱骂任何同事;

3、 禁止乱扔工具、物料、垃圾等;上班时间内严禁任何员工跨越线体和线组;

4、 员工上班时间内严禁和上级领导顶撞;

5、 严禁在车间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违者无条件开除;

6、 严禁损坏形象标牌(微)、贴画、宣传单、通知及工艺文件和各种标示;

7、 严禁和同事发生冲突、打架斗殴、伤害他人。

违返以上任意条例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踪行为人的赔偿责任并予以开除。

第三 工作秩序管理条理

1、 制造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上班时间内,须全神贯注,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闲聊;因工作原因需要离开,必须征得班组长同意

后方可离开;

3、 上班时间内员工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

4、 上班时间内如有贵宾来访车间必须在门卫登记,门卫问明事由后,报告部门长再做正确处理;

5、 上班时间内制造部员工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办公区和生产区;不得接见与制造部无关的人员;

6、 在工作时间,除各线班组长人员外,其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项应经线长同意后方可接听。

7、 制造部员工必须参加本线组的早中晚例会,由各线班组长总结当日的工作情况,表扬与批评,制定和改

善工作进度及要求;

8、 例会时要求员工端正严肃,无生产任务时立正岗位,员工自己右手放左手,进出车间排队靠右行走。

9、 制造部员工对各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得挑肥拣瘦、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如有违者给予

相应处分;

10、 制造部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增加产量、发挥个人的最大能力,才能获得改

善及增进福利和待遇;

11、 制造部员工必须以良好的工作态度、恰当的工作方式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必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

能,以达到工作上的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12、 各线组领导人必须注重自身涵养,领导和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团结奋进,提高工作者情绪,使所管

辖部门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在生产上劳有所获;

13、 制造部全体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或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工作秩序;在

进行工作协作中出现分歧或发生冲突时,各线组负责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14、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坐卧工作台、生产线等;

15、 节约使用一切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日常办公用品和设施,禁止浪费,如有发生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6、 未经部门长批准不得将部门财物带出,一旦发现将作为盗窃论处,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送公安机关

处理。

第四 厂牌管理条例

1、 为建立制造部员工形象,配合人事行政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佩戴由人事行政部门制发的厂牌;

2、 厂牌一律挂在左胸前口袋位置,不得挂于腰际或以其他外衣遮盖,违者以未佩带处理。

3、 上班时间员工必须配挂厂牌,未配带者一经查实,第一次警告,督促立即改正;第二次给予相对应的处

4、 厂牌要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佩戴;不得利用厂牌在外做不正当的事情,一经查出一

律开除,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5、 新进人员办妥入厂手续后,由部门文员签发厂牌;

6、 员工离职时,应将厂牌交还给部门文员;

7、 厂牌如有遗失,应向部门文员书面申请,注明遗失原因和经过,由部门长签字审批后,交人事行政部换发

新厂证,并扣缴工本费10元;

本条例未尽事宜均以本部门管理细则办理。

第五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管理条例

1、 本部门员工上下班均遵照本条例;

(1) 制造部员工应按作息时间按时到岗;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2:30-17:00晚上

17:00开始加班,下班时间有部门长决定;

(2)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天上午上班,品管、物控、线长等人应提前10分钟到岗,员工应

提前5分钟到岗,由各线组长主持开早会,安排上午的工作;

2、迟到早退按以下条例办理;

(3) 迟到30分钟以内按30元扣除;

(4) 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并取消当月全勤100元;

(5) 早退按迟到方案实行;

3、 旷工按以下条例处理:

(1) 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取消当月全勤100元,并记大过1次;

(2) 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者一个月累记7天者,均予开除,不发放任何薪资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4、 上下班打卡及进出厂,如门卫人员有所询问或者检查,应立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报人事行政部处理;

5、 无论什么时候上班不得在打卡后办理个人任何私事;

6、 下班铃响后方可停止工作,不得在未打下班铃时,就停止工作,如有违者,经核查后按擅自离岗处理,

班组长连带责任,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7、 工作时间内,无论日夜,凡有睡觉和擅自离岗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者予以20-100元罚款处理,并记大过

1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8、 工作时间内如有任何人因公事外出,须持部门长签名确认的出门证后方可离开,违者罚款20-100元处理,

记小过1次;

9、 加班程序

(1) 如公司因特殊情况要加班,由部门长另行通知,各班组计算工时考勤;

(2) 加班条例按部门规定执行,若特殊额外工时视作应尽义务;

第六 员工考勤打卡管理条例

1、 制造部员工打卡,希依照本条例;

2、 制造部员工上下班排队打卡,违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3、 严禁私自打考勤、涂改,违者扣除涂改工时,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4、 制造部员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离开公司,应打早退卡后才能离开公司;

5、 制造部员工上下班必须自己亲手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和被打卡者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6、 工作时间任何人员因公事外出,其出入不必打卡,按时回部门;

7、 因特殊原因忘记打卡者一律报告班组长,务必在当天17:00之前到部门文员处申请签证;

8、 如果有特殊情况须出差,必须由部门文员向人事行政部申报名单,按实际时间考勤,如有变更应及时处

理,不得延误;

9、 各线组考勤表一式两份,由班组长早上9点前上交部门文员并带回前一天的考勤表继续公开考勤;

第七 日常卫生管理条例

1、 必须自觉维护制造系统的办公环境,工作环境,和一切生活环境;

2、 进入厂区内要配戴厂牌,进入车间必须穿工衣换工鞋,并且保管好各自的鞋柜钥匙;

3、 卫生要求:办公室内摆放整齐,无灰尘、废气物,地面干净,墙壁无脚印和涂抹色。公共区地面保持清

洁,墙角及消防器材无灰尘。更衣室、开水器、药箱周围保持干燥,安全通道保持通畅,空气清新;

4、 制造部每一个工作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维护公共卫生区的卫生;

5、 各线组工作员工下班前必须将自己的工位清洁、整理、物品各就各位,正确摆放;

6、 全体人员有义务接受稽核、PE组织的突击性核查和考核工作;

7、 制造部员工卫生规范:

(1)、个人仪表整洁、干净;

(2)、全体员工必须圆满完成区域的6S工作;

(3)、及时整理本工位的卫生;如办公桌、工作台、本岗位等;

(4)、工作区域无杂物,保持门窗干净、墙面清洁;

(5)、死角无积尘、无蜘蛛网;

(6)、地面无痰迹、纸屑、杂物等;

(7)、灯具、电器、用具、消防设施清洁;

(8)、物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

(9)、不随地吐痰、不在禁烟区吸烟;

(10)、不乱倒饭、菜、茶渣、防止堵塞下水道;

(11)、不能在厕所乱扔手纸、 杂物;

(12)、全体员工应尊重清洁工的辛勤劳动,不得有对其侮辱的行为、言论;

8、 违反以上任意条款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对应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第八 员工请假管理条例

1、 为规范本部门考勤制度统一,特制定本条例;

2、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员工应该提前填写请假条(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由线组长及部

门领导审批签字,3天以上假期必须由副总批准,交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3、 病假凭正规医院证明、部门领导审批、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上交部门文员

处备案;

4、 较长的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贯性;

5、 假期满要及时到人事行政部销假,并交接手头工作;

6、 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者假期足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7、 线组管理人员请假均须部门长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系,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九 员工使用器械管理条例

1、 为保持制造系统各种仪器、机械、电器、工具、办公设备等正常运转、物尽其用,特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本部门全体员工及临时售后进出人员;

3、 对制造系统各类设备、物品,提倡安全、合理、正确使用,贯彻执行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宗旨;

4、 设备类别:

(1) 功用类 如生产线线体、仪器仪表、工装工具、空调、电脑、打印机、电话机、饮水机、灯具、

开水器、胶轮叉车、托盘、周转胶箱等

(2) 个人专用类 如办公桌椅、文件柜、文件箱、文件夹、订书机、打孔机、计算机、笔记本、信

纸笔类等;

负责人: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原则

(3) 人事行政部专管类 如办公耗材、花草绿植、标语牌、标示牌等;

负责人:人事行政部指定人员;

(4) 门卫专管类、 登记薄、更衣柜、开水桶、药箱;

负责人:内保

5、 责权事项

(1) 上班前的静电环检测,电批,烙铁等工具检查;

(2) 下班时的静电环检测,电批,烙铁等工具收存;

(3) 按时对工具,仪器进行要求检查和清洁工作;

(4) 掌握电批力距的正常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保养、维修等;

(5) 正确指导和监督使用人使用`,不得乱拧、乱摔、拍打;不得违规操作;对违规使用者应立即制

止并责令其改正,如有不遵从者应上报线组长处理;

6、 制裁和惩罚:

(1) 应不正当操作或使用,造成物品损坏或浪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根据物品损坏和报废情况

等价赔偿,并追究管理人连带责任;

(2) 在使用物品过程中,对于报废情节严重者,除照价赔偿浪费物品外,追加罚款;

(3) 属故意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报废物品外,另追究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7、 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线组管理细则;

第十 员工消防安全管理条例

1、 为加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部门安全消防工作,保障制造正常、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2、 治安管理:

(1) 每天下班应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各班长执行,执勤线长检查);

(2) 上班时间外出应及时锁好抽屉、衣柜、钥匙随身携带、最后离开时关窗锁门,下班时间文件现

金妥善存放;

(3)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安排外来人员在宿舍住宿;

(4) 宿舍在非特殊条件下23:00之前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吵闹,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时间(不超

出1小时,但要注意保持安静)

(5) 严禁任何人与社会上恶势力、黑社会来往,违者一律开除,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严禁员工打牌、赌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重处;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 违反以上任意条例,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3、 消防管理

(1) 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2) 下列场所应当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紧急照明装置和必要的消防设施,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A、 易燃危险品的生产区、储存场地;

B、 原材料存放地及成品仓库;

(3) 禁止在火灾危险的场所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4)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对电工、电焊、气割、打磨、砂轮切割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作

业的,必须按照有关安全要求操作;

(5) 禁止在办公和宿舍地使用自制或外购电炉取暖或饮事;

(6) 划定制造系统为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7) 根据现有的消防状况,合理配置消防器材,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8) 各线组物资有序摆放,不良物资标识,PE签名确认并及时处理;

(9) 物控人员应定期检查货仓安全设施,消除隐患;

(10) 违反以上任意条款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4、 安全生产管理各线组工作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1) 使用机电设备后,每次清洁机械线体,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可靠;

(2) 登高作业时,现场须有安全保护,使用合适的架梯工具;

(3) 只有电工或者专业人员才可以安装电线、维修电器设备;

(4) 违反以上任意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对应的处理;

5、 责任及考核

(1) 部门实行安全考核指标体系;

(2) 部门任何人员发现火灾或其他安全问题都应迅速报警,各线组或员工应为报警无偿提供方便,有

为扑救火灾提供帮助和积极参与的义务;

(3) 在消防队到达之前应迅速组织力量扑救、减少损失;火灾后及时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并保

护好现场及协助查清火灾原因;

(4) 因扑救火灾、消防训练、制止安全事故、见义勇为而受伤、至残、死亡的,其医疗、抚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办理;

(5) 对各种安全消防事故的责任人和违反本条例的,将从严处罚,分别给予罚款降级乃至辞退,严

重者叫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6) 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各线组细则执行

第十一 员工培训与考核管理条例

1、 为提高新进员工素质和技能,推行职前培训及在职培训体制,特制定本条例。

2、 适用范围,新进员工实行职前培训,在职员工可享受在职培训;

3、 培训程序:(本条例适用于新进员工)

(1) 在新进员工报到后,全体新进员工进行一定时间的集中培训;

(2) 有内部的有关人员主持职前培训,制定职前培训计划;

(3) 新进员工应积极参加职前培训;

(4) 各线组应配合人事行政部对新进员工进行职前培训,凡涉及到本线组职责、功能的、均认真准

备;

(5) 对于在职前培训中表现较差的员工予以淘汰辞退;

4、 培训内容:(本条例适用于新进员工)

(1) 简介(概况、公司历史、公司精神、经营理念、未来前景、公司组织说明);

(2) 人事规章和福利(作息、打卡、门卫检查、用餐、服饰、礼仪、休假、加班、奖惩);

(3) 各项规章;

(4) 财务会计制度;(费用报销)

(5) 办公设备使用和材料采购、申领、报废;

(6) 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紧急事件处理;

(7) 本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规程、工作标准;

(8) 投诉及合理化建议渠道;

(9) 参观工厂现场;

(10) 引领到本人岗位工作场所,并与同事见面;

(11) 指引存车处、乘车处、更衣处、厕所、医药处、食堂、饮水点等位置及注意事项;

5、 在职人员培训:

(1) 所有员工均享受参加培训的权利;

(2) 培训时间由部门统一安排;

6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完善升降职系统,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7 全体员工均需参加部门安排的各项考核

8、 考核原则:

(1)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

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2)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部门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9、 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前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10、 考核时间:

(1) 部门定期进行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考核;

(2) 部门对培训人员可举行不定期转项考核;

11、 考核内容以岗位职责和工作技能为主,部分岗位可实行先培训再考核;

12、 考核形式和办法:

(1) 实际操作达标与否;

(2) 领导评论;

(3) 班组长评论;

(4) 自我鉴定;

(5) 同事评论;

各考核形式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应分别考核或综合运用。

13、 考核程度:

(1) 部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2) 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

(3) 考核部门和相关线组PE作出考评;

(4)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部门文员;

(5) 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6) 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面意见,然后请其线组长

过目签字;

(7) 考核结果分存制造部,PE考核及考核对象处;

14、 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 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人员比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的工作发展;

(4) 对岗位技能适应改善的建议;

15、 其他考核、试用考核

(1)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 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或者增加薪资待遇;

16、 后进员工考核:

(1) 对认定为后进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 对留厂察看的后进员工,做出考核决定;

17、 个案考核:

(1) 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使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者处罚;

18、 调配考核:

(1) 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料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 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线组提出当事人在本线组工作评语供参考;

考核主办由生产部指定人员与PE共同完成。

19、 考核结果首先向本人公布,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20、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 与员工岗位工资挂勾;

(3)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4) 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二 员工入职、离职管理条例

1、 本部门全体员工入、离职均参照本条例;

2、 入职程序

(1) 新进员工带齐资料到人事行政部报到,资料:8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4张、健康证等

(2) 上交资料,领取员工档案并填写完整;

(3) 领取试工厂牌;

分配宿舍;

安排职前培训;

入职考核;

正式入岗,(试工期为三天,在此之内不合格者将立即解雇,无任何工资及补助,试用期为

三个月,合格后正式入岗,方可参加升职考核);

3、 离职程序:

(1) 填写辞职申请单;

(2) 部门长和上级领导签字;

(3) 到原线组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4) 到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上交厂牌、工卡、由保安监督退房)

(5) 完成以上手续后到财务部办理薪资结算

(6) 在当天20:00之前必须离开公司宿舍

4、 注意事项

(1) 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填写申请单,由部门长审批后,上交副总批准,

(2) 线组长,部门长辞职必须经过总经理特批;

(3) 辞职手续不全或者即辞即走的员工不发放薪资;

(4) 离职人员获准离职后,必须于当天办理离职手续,超出时间仍然留宿者收取30元/天的住

宿费;

5、 本条例未尽事宜,可参照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 员工奖励与惩罚条例

1、加强部门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程序,保障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用于制造部全体员工;

奖励与处罚

3、 超产奖

评比内容:在公司要求时间内,完成良品数量超过部门指定的标准;

奖励标准:

(1) 超产奖每月颁发一次;

(2) 按制定的各线组标准执行;

4、 优秀员工奖:

评比内容:

(1) 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 保护制造系统财物,使部门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4)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技术超群、事迹突出的;

(5) 评比期内出满勤的;

(6) 无违反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的不良记录;

奖励标准:

(1) 优秀员工奖每年评比一次;

(2) 综合评比各项指标列第一者分别奖励100元;

5、 突发贡献奖

评比内容:

(1) 在生产技术、流程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绩的;

(2) 对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 主动为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生产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

(4)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4) (5) (6) (7)

奖励标准:

(1) 优秀员工奖在下月工资里体现;

(2) 奖励50-200元;

6、 全勤奖

评比内容:当月无任何迟到、早退、旷工记录;无任何违反考勤制度记录;无请假等记录;

奖励标准:

(1) 全勤奖每月颁发一次;

(2) 合格者奖励100元;

7、 罚款

(1)根据违反规章的轻重,除对违者进行相对应的处罚

8、 对于及时改正,未造成后果,且认错态度较好的为例违规者,部门将考虑从宽处理。但必须对所犯事件

作深刻检讨,写好检讨书,由线组长签字张贴,并交制造部备案。

9、 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线组细则执行。

第十四 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1、为保护及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制造部管理的积极性,改善部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2、全体员工均有权利对部门系统管理、工艺流程等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3、建议和意见范围

(1)线组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3)现有产品工艺流程的改进;

(4)制造工艺、设备、技术的改进;

(5)原辅材料的节约、报废利用;

(6)品质改进;

(7)降低各种成本和各种消耗;

(8)安全生产;

(19)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的方案;

(10)其他任何有利于本部门的改进方案;

4、建议或意见可以采取比较正规的书面方式进行提案,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

主要事项:

(1) 建议人姓名、线组、职务;

(2) 提议日期;

(3) 提议原因和理由;

(4) 建议方案或措施;

(5) 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6) 其他事项;

5、允许员工建议或意见是匿名或联名的。

6、员工建议可直接向制造部长提议,或者和直接上司沟通;

7、评议:

(1) 由部门长主持、各线组对建议或意见进行评议和审核,提议人也可参加。

8、奖励

(1) 对因改善工艺或成本或者增加收入的,奖励20-200元/次;

(2) 对线组管理提出针对性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20-100元/次

9、本条例未尽事宜参照各线组细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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