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办 公 设 备 购 销 合 同

甲方(需方):靖边县张家畔镇政府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靖边县博盛商贸有限公司 合同时间:20xx年 10 月 29 日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产品严格执行行业或国家最新颁布标准。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供货时间,每天向购货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及到场安装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包装标准:乙方需用保证本产品包装适用于长途运输及装卸要求,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后由甲方按本合同规格型号验收,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具体配置和要求参照附表或装箱清单,以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配置、数量为验收合格。

第七条 随机备品、配件数量及供货办法:按合同或原包装及装箱清单供货。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地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款。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或拖延付款的,每天向供货商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产品质保期:电脑三年、打印机一体机一年、其它设备半年。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鉴(公)证壹份;乙方收到甲方盖章合同当日为合同生效日。

 

第二篇:工业产品购销合同048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南宁工变电器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GY2005048 需方: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桂平市木圭镇

签订时间:日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048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质量标准、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无。 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需方工地交货。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承运,费用由供方负责。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付款90%,余10%做质保金,设备正常运行一年后付清,供方开户具增值税#5@p给需方。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合同): 无。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需方负责安装,供方提供技术指导。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承担10%违约金;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每日按1‰违约金计算。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

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传真件为准,。

工业产品购销合同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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