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春天商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宿迁巴黎春天超市商品购销补充协议

巴黎春天超市商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部门: 供应商编码: 主合同编号: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本协议有效期等同主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若主合同自动延续,则本协议亦随主合同自动延续,本协议终止日同主合同终止日;本协议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更好地执行商品购销合同,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商品在甲方销售,甲

一、折扣的条件和折扣率

商品的自然损耗折扣/退货折扣: %

甲方实现或超额完成双方的销售目标,乙方同意向甲方以月度/年度实现的销售折扣:

按月采购业绩折扣: 达 按采购总额折扣 %

实现年度采购目标折扣: 达 按采购总额折扣 %

达 按采购总额折扣 超额完成年度采购目标折扣:超 按超采购总额折扣 %

二、新进场促销费

乙方为扩大市场份额要求甲方提供场地进行商品促销和推广,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1) 供应商进场促销折扣:/店

2) 新增商品进场促销费(含首个):/单品/店

3) 新 品 首 单 折 扣:元/店

三、特殊上架促销费(实际发生时乙方按以下标准支付甲方)

乙方为取得甲方旺销位置的使用及进行商品宣传,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堆头/端头促销位置费: 元/单品/店 排面促销位置费: 元/单品/店

收银台N架促销位置费: 元/月/店 集中陈列品牌促销位置费: 元/月/店

四、促销广告费

为追求乙方商品销售业绩取得显著增长,甲方同意由乙方实施必要的商品、广告推介和促销活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新店促销服务费: 元/店(开业90天内有效) 促销员管理: 元/人/月 DM促销广告费:元/单品/店 其他形式推介费:元/店 立柱广告费: 元/月/店 水 电 费: 元/月/店

节/庆活动促销宣传: 元/节/店(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店庆)

□乙方免费提供样品,所有权归甲方 □乙方提供样品,所有权归乙方 □样品进价折让 % □售后服务保证金: 元/所有店

以上费用/折扣支付方式: □现金 □转帐 □帐扣

注:如乙方要求采用帐扣方式,则需承担相应税额(结款时支付),所承担的税率等同于乙方所供商品的税率(含相应附加税率)。 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界满时,若乙方应付款项仍未支付完毕,则结算期限顺延至乙方应付款项支付完毕后5个工作日。

如乙方到结算期后六个月内仍不与甲方对帐结款,则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抵扣双方合同及相关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款及等同于乙方所供商品税率(含相应附加税率)的税额。 方向乙方提供服务乙方支付有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篇:商品购销合同样本

(商品名称)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单位传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单位传真: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甲方向乙方订购

合同。

1.订单

1.1甲方应按附件所列的订单格式填写产品编号、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和交货时间,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乙方确认;

1.2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24小时内:

(1)如对甲方的订单无修改意见的,则向甲方回复确认;

(2)如对甲方订单有修改意见的,则应将具体修改意见回复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该修改回复函后24小时内再回复乙方表示确认或提出新的订单要求,以此类推。

1.3双方往来的订单与复函,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各自公章。

本条所称的24小时均包括函件送达的在途时间;

1.4订单和复函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交货及验收

2.1乙方应按有效订单的要求甲方所订购产品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库。仓库地点:

1产品之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本

联系人:电话:

2.2标准出厂装箱一个外包装箱为最小订货单位,同时单笔订单订货金额一万为最小起订金额。低于最小起订金额订单可由甲方自提或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最小送货单位的内装产品数量见每批订货单)。

2.3满足最小送货金额(含)以上的产品由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仓库或收货地点,市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提出其他货运要求,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2.4质量标准:。

2.5验收方式:甲方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收货并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产品的规格、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货物运到指定地点的24小时为质量异议期,在该期限内甲方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立即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应当在核实后2个工作日内负责补齐或调换。

3.财务结算及期限

3.1乙方在每月的10日以前将截止至上月31日的对帐单传真至甲方,甲方在收到对帐单的3个工作日内确认回签对帐单.乙方按照对帐单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5@p,甲方收到#5@p的7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此结算方式截止至年月日。在上述日期之前,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结算方式将自动变更为先付款后发货。

3.2从年月日起,甲乙双方开始执行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具体操作为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后,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该订单的货款全额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后应及时将付款凭证传真给乙方。乙方将在收到货款的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外指定的仓库或由甲方自提货物。同时甲方必须在有货款。

4.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中方式解决: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年月日前结清年月日之前的所(1)任何一方可向

(2)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特别约定事项

5.1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到并保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和价格的规定。如发生必要情况,确需对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的,则甲、乙双方应及时根据调整后的计价基准重新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已经签定产品购销合同但未交付的产品按原购销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

5.2甲乙双方充分认识到: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变相改变供货价格的交易方式(如赠送样品、回购、费用分摊等)都将被视为违约行为,守约方可据此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3甲乙双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知识产权。

5.4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的条款和附件内容及框架,或添加任何补充协议。

6.附则

6.1

6.2

6.3本合同项下的订单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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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单位:联系人收货人收货地址系统开户资料No

产品货号

产品名称

规格

订货数量

联系人电话收货人电话

货单

订单编号零售商号结算方式要求到货时间

单位零售价(元)

结算价(元)

合计金额

结算金额

折扣

123456789101112

客户签字

签单日期

发货确认

联系人

一、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二、交货方式:□一次交货

□分

批交货

□其它

方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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