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包工不包料

福兴商住楼1# 2#楼工程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甲方 :汉中市汉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兴商住楼项目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刘 勇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福兴商住楼1# 2#楼工程的水电、防雷、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福兴商住楼1# 2#楼工程

二: 工程地点 洋县东环路

三: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包含变更)所有的水电、防雷、消

防及弱电安装(含电话及网络)工程。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含卫生洁具);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含电话及网络)

(9)施工临时用电安拆

四: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

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施工组完成预定

工程量主体预埋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3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20%(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10%,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内进行竣工结算。

八 设计变更

因设计变更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

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含变更)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破坏后的修复。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施工人员应具有响应的操作证件。

(9) 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

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

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

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200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

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

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

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

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

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

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

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

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

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 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

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的施工会议。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

—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 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名称 居住地址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承包队组: 队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

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履行 甲方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普通住宅41、42栋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41栋:2280㎡;42栋:2200㎡;如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4、承包范围:建筑电气、水卫、防雷接地安装工程

5、工期要求:与土建同步

6、质量等级:合格

二、分包形式

1、根据本工程施工合同范围的图纸工程量,按固定劳务人工费及施工设计变更工

程量调整承包,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劳务人工费为人民币: ¥28080.00(包含其本工资、加班费、差旅费及单位所缴纳的各种社保费、补贴、津贴、探亲假、病假等工资)元,劳务管理费 ¥280.80 元,由甲方支付。

2、由于图纸变更,造成工程量减少或增加,由项目部和劳务公司按下

列计算办法协商进行劳务人工费调整:

(1)劳动人工费调整按原投标中预算的有关人工单价(含调整系数)执行;劳务

管理费按比例相应调整。

(2)承包范围外的用工,按实际用工情况进行补工。

(3)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其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由队组承担。

三、施工承包范围

(一)电气:

1、强电系统按图纸所包括的内容施工,安装范围到住宅商铺电表箱(包括电表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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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表箱进线不属于安装范围,电表箱进线管埋到室外第一井。

2、:按图纸弱电系统所包括的内容施工,配管至室外第一井,室内配线且配线至单元总箱;面板调试不在施工范围。

3、地下室与地上各栋电气、水卫施工:地上部分由上面队组施工至地下室,地下室部分由地下室队组负责施工;接线调试由地下室队组负责,地上队组负责配合。

(二)水卫:

1、给水系统按图纸所包括的内容施工,卫生洁具除蹲便器外,其它洁具不列入安装范围,室内施工至各住宅、商铺水表组(包括水表组安装),进水管不在施工范围。消防管施工至室外第一阀门井,没阀门井的施工至室外一米外。

2、排水系统按图纸所包括的内容施工,施工至室外第一检查井。

(三)其它:

1、综上电气、水卫施工范围,属于范围内所涉及的挖土方及砌井均由承包队组负责施工,电气割槽补灰、箱体封堵,水卫穿墙、穿楼板管封堵由承包队组负责。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机具(包括与机具连接的电线)、穿戴设备均由乙方自理,甲方只包机具耗材部分。

3、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材料房、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

四、人工费结算方式及兑现

1、本合同施工范围内人工费综合单价按每平米12.00元,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等级,结算按每平米扣除1.00元,并负责整改至合格为止。

2、甲方每月20日前确保把上月的劳务人工费转款给乙方。

3、当月26日前完成的工程进度经甲方确认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分阶段按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劳务人工费(具体的支付方式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商定),结算方式如下:

(1)水电预埋阶段完按合同单价18%(2.16元/平方米)的85%付款。

(2)安装线盒、开关箱、砌体配管完按合同单价25%(3.00元/平米)的85%付款。

(3)配线、管道安装完按合同单价30%(3.60元/平方米) 的85%付款。

(4)卫生器具、设备安装完按合同单价27%(3.24元/平方米) 的85%付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房1个月后,甲方将合同单价的10%结算给队组,乙方在交房后两年内负责维修,六个月后将合同单价的3%结算给队组,其余2%在两年的维修期满后结清给队组。如果六个月后不维修的,剩余的2%工程保修金由甲方自己负责保修,不再返还给乙方。

5、如遇到停工、工期延误六个月以上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双方可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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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责和权利

(一)甲方项目部职责和权利

1、甲方与乙方预定三个月的合同试用期,如乙方在这三个月内能满足甲方的现场要求,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则本合同继续生效,如乙方在这三个月内无法达到甲方制定的要求,则甲方责令乙方退场,终止本合同。

2、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房屋建筑部分建筑设计施工质量和安全》条款。必须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图纸有关的标准图集及施工合同,进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技术、安全交底,做好“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为劳务队组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及安全环境,根据生产需要及时供应合格的材料。

3、为劳务队组做好工地各种配合协调工作,为劳务队组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因业主变更或甲方材料进场滞后造成乱凿、打,由业主或甲方承担其责任和费用。

4、做好对工地的安全、进度、质量、文明施工检查、指导及控制等管理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难题。

5、如果劳务公司及劳务队组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满足不了要求,项目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直至满足工程的要求为止,发生的费用从劳务队组的劳务人工费中扣除,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6、每月26日前为作业队组开好下月施工计划和当月人工费结算任务书,任务书要注明形象进度,在下月20日前及时足额拔付人工费,每笔工程款应优先安排劳务人工费。项目经理及主管工长要审核劳务队组的劳务工资分配单送劳务公司审批。对违反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队组及个人,项目部有权按规定对队组、个人进行处罚,并从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7、严禁使用未经劳务公司办理用工及调配手续的劳务人员,进场劳务人员一律凭劳务公司的调配通知安排工作。如使用未经劳务公司办理用工及调配手续的人员,对项目部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项目部有指定作业队组长的选择权,有对不称职或不听从管理的队组长、工人辞退或撤换的权力,造成的损失从劳务队组的人工费中扣除。本工程项目部指定的队组长为:

9、项目部有权拒绝劳务公司调配的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备案的劳务作业人员。

10、管理好现场劳务人员的施工,负责劳务队组考勤表的核实。

1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劳务人员退场手续,由乙方统筹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12、根据本工程的地理位置,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劳务人员的宿舍和工具房。

13、指导、督促劳务队组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要有记录,安全员及主管工长签名。

14、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质量、安全问题或隐患的,要及时书面通知劳务队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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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确定现场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制订应急方案并告知劳务队组,制订预防及纠正措施。

16、对无身份证的人员,项目部有权不安排其工作,并清退出场。

17、经常与劳务公司沟通,及时解决和处理劳务用工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劳务队组。

18、按要求建立好劳务队组花名册,特殊作业人员登记表及劳务队组进退场记录。

(二)劳务公司职责和权利

1、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务管理的政策规定,加强劳务管理及队组建设,依据劳务输出计划,向用工单位输送合格劳动力,全面履行劳务合同,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2、建立以队组长为建制的劳务队组,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及时提供配备劳务作业人员,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比例的骨干成员固定在该项目施工,以确保项目部及工程的需要。

3、加强劳动力调配管理和作业协调工作,做好劳务作业人员的思想工作,教育作业人员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坚守岗位,精心施工,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劳务合同规定的施工任务。

4、劳务调配通知单上应明确所调配人员的工种,并要同时附有身份证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无身份证及特殊工种上岗证的,不能调配到项目部。

5、配合项目经理部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工作,遵守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6、建立以队组长为建制的劳务队组,加强队组建设,完善逐日考勤制度。及时回收考勤记工表确保每月20日前发放上月队组工资。

7、维护劳务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拒绝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

8、及时调整和充实劳务作业人员,并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和办理取证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提高队组人员素质,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9、建立和健全各种劳务管理制度,加强劳务管理队组建设,保持队组稳定及良好的精神风貌,并对劳务队组及作业人员作出奖罚规定。

10、要经常深入工地,了解劳务队组的情况,及时与项目部沟通,解决和处理劳务用工中出现的问题,稳定劳务队组。

11、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对由于劳务队组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材料损失、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承担连带责任。

12、楼面浇注砼时,要派人到现场跟班,如造成管线重新敷设,增加费用由劳务人员负责。

(三)施工队组的职责和权利

1、进场的劳务队组必须有劳务公司的调配通知单,并将调配通知单身份证复印件及操作证复印件交项目部,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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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队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管理人员的统一管理及工作安排,不服从管理安排的,项目部有权责令辞退相关人员或更换队组,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从其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4、劳务队组必须保证有相对固定的骨干成员的本项目施工,确保满足项目进度和质量的要求,若由于队组技术力量不足而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项目部有权更换队组,由此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费用,从其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5、劳务队组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加班加点劳务队组要无条件服从;当劳务队组无法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时,项目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劳务队组进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从原劳务队组的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6、劳务队组应严格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做好主体阶段的预留、预埋,并做好成品保护,不能出现乱打乱凿现象,否则要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损失。

7、劳务队组要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延误、材料损失、安全事故、现场脏乱差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由项目部从其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8、土建浇灌砼时,施工队组要派人到现场跟班。若由于跟班不到位造成乱打乱凿或管线重新敷设,增加费用由队组承担。

9、劳务队组应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不乱打乱凿,施工中积极做好与土建工种的配合工作。不得拖土建后腿。

10、劳务队组要配合项目部做好材料的合理使用,节约用料,管好材料、机具、工具等,用好材料,人为破坏材料、机具或丢失机具要照价赔偿。

11、劳务队组要配合项目部做好现场材料管理,材料送到工地,要派人卸车并按要求堆放好。每天下班时,用剩的余料要及时收回集中堆放。

12、劳务队组中电工、电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学徒工必须要有师傅帮带。

13、劳务队组的在施工过程中要尊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土建单位等参建各方人员,虚心听取他们的合理化建议,接受和服从他们的检查、指导。

14、劳务队组要严格遵守分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按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每天按要求认真开好班前安全会,要有记录,列会全体人员要签名,无班前安全会记录的,项目部有权不结算任务书。

15、因工作需要,劳务人员中途进(退)场必须经项目部同意,且办理好相关手续方能进(退)场。

16、劳务队组私自招务工人员或童工进场施工的,按200元/人·次对劳务队组长进行处罚,并从劳务人工费中扣除,严重的勒令队组退场,发生安全事故由队组及其酚承担责任。

17、劳务人员因事需请假的,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经队组长批准,主管工长同意,否则,对当事人按20元/天进行处罚。

18、劳务队组要办理全体人员签名盖章手印的委托书(要托指定由 与 5

乙方办理劳务人工费结算和办理领款手续)。

六、安全责任

1、乙方协助甲方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应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若由于自身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由自己本人承担责任。

七、社会保险:

甲方将应付乙方的劳动报酬及甲方应交各种社会保险费(单位负担部分)计入劳务人工费承包中一起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涉及乙方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不再代扣代缴。

八、施工管理及奖罚规定:

(一)处罚规定:

1、施工队组不按图纸、规范、技术交底施工的,按情节轻重,处于1000—3000元/次处罚,所造成的材料浪费由施工队组承担。

2、施工现场材料乱丢乱放、施工过程浪费材料、施工完场地不清理及材料不拿回仓库存放的,处于500—2000元/次处罚。

3、施工队组进入工地现场不戴安全帽按100元/人处罚,戴安全帽不系帽绳按30元/人处罚,穿拖鞋、高跟鞋或打赤脚上班按50元/人处罚,赤身上班按100元/人处罚,酒后或带病上班按100元/人处罚。

4、施工现场乱涂乱划、乱打乱凿、讲脏话、随地大小便、垃圾乱丢乱放的按100—500元/次处罚。

5、施工队组有打架、偷窃行为的,按3000—5000元/次处罚。

6、工程例会不叁与者按100元/人处罚,迟到、早退按50元/人处罚。

7、由于施工队组的原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施工跟不上进度的,按情节轻重,处于3000元/次处罚或令其退场。

8、材料计划不按时提交按300元/次处罚,其后造成延误工期另加处罚。

9、施工队组现场负责人不在现场或有事不请假的,按200元/次处罚。

10、施工队组不按每道施工工序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于500—1000元/次处罚,其造成的安全事故自负。

11、打楼板混凝土时,施工队组没派人跟班、检查的,按200元/次处罚。

(二)奖励规定:

施工队组在施工过程中无违反上述甲方制定的管理及处罚规定,施工进度、质量都能达到甲方制定的要求,甲方将在竣工验收1个月后以结算面积0.50元/平方米作为奖励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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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它

1、班组人员配备:根据工程的特点及要求,队组必须保持 名电焊工及 名

电工,参与工程的全过程施工,且这些人员要求有3年以上从事水电安装工作,能熟练看懂施工图纸,中途不得更换。如有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更换的,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否则项目部有权取消劳务队组承包的资格,并处2000.00~6000.00元/人的罚款。其他劳务人员进退场,需经项目部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则对劳务队组长给予200元/人·次的罚款,均从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2、劳务队组承包人在主体预埋阶段必须到施工现场,安装阶段必须每天到施工现

场,如需请假,必须经现场主管工长或项目经理同意,否则缺勤一天处罚200元,从劳务人工费中扣除。

3、劳务队组调离项目部后应立即到劳务公司报到,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能与项

目部办理剩余劳务人工费的结算手续。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有争议处由劳务公司和分公司项目管理科及

主管领导协调解决。

5、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执二份,乙、丙方各执一份,工程竣工结清劳务人工费余

额后本合同失效。

项目部 劳务公司 队组

代表: 代表: 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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