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销合同

汽车购销合同

甲方:(卖方):青岛通鑫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莱西市深圳北路裕隆汽配城院内 电话:88407699

乙方:(买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合同项下车辆单价协助乙方向银行贷款,提车之日一次性付清,乙方只需支付车价总额 %的首付款,和保险及挂牌等手续费用。

二、乙方所购车辆

品牌型号 产地 生产厂家 数量 (辆)颜色 发动机号 车架号 。

三、付款及方式(人民币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下列款项:

1.购本车首付款(车价总额)元。

2.其他费用元。

(二)、车价余款 元由乙方向银行贷款,自行现金存入甲方账户。乙方应按

合同规定向贷款银行或甲方偿还本息不得逾期。

四、车辆的交付

1、乙方付清首付款;2、乙方付清保险款项;3、乙方付清挂牌手续费;

4、其它约定款项;

五、特别约定

1、合同期内车辆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

2、甲方不承担乙方所购车辆使用期内而发生的任何第三者责任。

3、乙方购车时应认真校验车辆,提车后不得以车的质量问题作为延迟或拒绝还款

的理由。

4、乙方贷款期间,必须到甲方按时续保,否则保险押金不予退还。

六、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

讼,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起生效,自一方全部清偿贷款本息、滞纳金、

违约金后自动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贷款银行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汽车运输购销合同

腐植酸(汽车运输)购销合同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下列货物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产品名称、质量指标、品种规格、包装、数量、单价、金额:

二、交(提)货方式:汽车运输:由乙方负责组织运输车辆,在甲方生产场地自行提货。

三、质量、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指标和数量,以产品到达用户地点3日内接货抽样验收为止,以甲方传真或邮寄提供的GMA认证的化验指标为依据。

四、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汇票、款到发货;汽车运输以实际装载量为准。

五、文件提供:装车费、运费由乙方自行结算;产品金额部分提供专用发票;同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单。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20##年12 月31日止,产品价格以甲方当期公布价格为准,发生变化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如继续合作需另行签订合同。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提交合同签约地的商务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情况下,经双方授权签字的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免责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及运力条件限制等原因,至使双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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