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合同范本

供方:                                            合同编号:2011NMD—041

需方:                                            签定日期:20##年11月15日

一:货号、产品、规格、数量及金额

备注:

一.  工艺要求尺寸规格按需方的样板或者指示

二.  产品包装要求:按照需方具体指示。

三.  质量标准:以提供给需方的样品为准。  

四.  结算方式:需方预付30%定金,剩余货款发货前一次性付清。

五.  交货方式:按需方要求送至需方指定仓库。

六.  交货时间:客户资料全部确认(主要包括产前样的确认)好后25天内。

七.  解决合同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诉讼由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八.  供需双方签章后合同生效。传真件/复印件有效。如不盖章,视默认本合同内容。

九.  此合同一式两份。

十.  合同价格为经销价。

十一.          未尽事宜以及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按法律程序办理。

说明:

1.   无特殊情况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时,应按《经济合同法》关于变更和解除的条款办理。

2.   签约时,如遇价格不能明确,则以双方认可并以需方出具价格确定书为准。该价格确认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3.   有关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浙江诺曼狄皮革时装有限公司            需方:

单位章:                                    单位章:

附录:

 

第二篇:服装买卖合同范本

服装销售合同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第四条 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 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

第九条 商品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

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

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

付过时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

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

位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本合统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双方

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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