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目 录)

一、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及“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二、 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三、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四、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五、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六、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七、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八、 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九、 质量管理制度

十、 劳动用工制度

法律法规学习制度及“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制订学法的内容、时间安排计划表,组织人员学习,并做好每次学习记录。

2、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参加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书;专、兼职合同管理员还必须取得合同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

3、公司分管合同工作的负责人,部门分管合同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员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合同管理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书面记录。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制度

(一)、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1、必须是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确需签订合同,并具有经济工作经验的有关人员。

2、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培训,考试合格,并经工作业绩审查合格者。

3、能够遵纪守法,执行好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和本企业的规章制度。

(二)、“法人委托书”的申请程序

1、凡申请持证者,先由申请部门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参加《合同法》培训人员登记表”。

2、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申请持证者参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合同法》培训班,并参加考试。

3、考试合格后,申请部门按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要求填写“法人委托书申请审批表”,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审查,再经公司人事部门和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签章颁发授权证书。

(三)、“法人委托书”的管理

1、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法人委托书”的申请审核、证件办理,变更、

注销登记、遗失声明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并为公司归口管理部门。

2、本公司颁发的签订合同的“法人委托书”,采用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人委托书”文本,在有效期限内可连续使用,但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凡不持有“法人委托书”因特殊情况需对外签约者,由所在部门向合同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定代表人批准,由合同管理机构具体办理一事一委托的临时“法人委托证明”事宜;未取得“法人委托书”及“法人委托证明”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4、凡持有“法人委托书”对外签订合同者,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合同管理规定和相关的配套制度,做好合同台帐记录,以备考查。

5、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变更或核准注销手续:

◆ “法人委托书”授权内容变更;

◆ 证件有效期届满,不再续展;

◆ 持证人因工作变动,不再对外签约;

◆ 持证人因调离本公司、退休或死亡;

◆ 持证人因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情节严重需撤消“持证人”资格; ◆ 持证人擅自涂改授权内容、转借和弄虚作假撤消“持证人”资格。

6、经颁发的“法人委托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应书面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机构,由合同管理机构向法定代表人或合同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7、凡核准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证件,由所在部门负责收回交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四)、责任

1、各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的教育和管理,凡发现严重违反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签约或利用证件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注销证件。

2、持证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签订合同,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持证人承担。

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职能:

1.

2.

3.

4.

5.

6.

7.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依法保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用状况统计分析。 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 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 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 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 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 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 定期向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 参与商账追收。

?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员通报。

?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 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 配合企业合同理机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 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 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 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 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 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 配合企业合同管理机构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信用(合同)管理员考核与奖励

1、考核范围:本公司专职合同管理员。 2、考评时间

公司每年年终组织一次考核评审活动,在对各有关部门合同管理工作检查基础上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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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核部门:

合同管理机构为公司合同管理员的考核评审工作的管理机构。

获奖名单由考核部门根据考核内容进行考核评审后报法定代表人批

准。取消资格的审批程序由考核部门将名单及考核依据报法定代表人批准。

5、奖惩方法

合同管理员的奖励等级设三等:即先进、优胜和表扬;获奖者以精神鼓励为主,并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鼓励。

◆ 获先进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中产生;

◆ 获优胜名单从考核总分在90~95分者中产生;

◆ 获表扬名单从考核总分在80~90分者中产生;

合同管理员的惩处方法:

◆ 凡考核总分首次达不到60分者,由部门分别给予教育、帮助和扣发奖金;

◆ 凡考核总分两次达不到60分者,取消信合同管理员资格;

◆ 凡利用合同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取消合同管理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合同管理员初审;

2、 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 特殊/重大合同,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 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

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 名片;

◆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 各类电话、emal等通讯工具号码;

◆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

◆ 投资、联营的合同;

◆ 涉外合同;

◆ 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

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合同管理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制度

一、合同签订管理

1、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评审机构进行评审。

2、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或者是取得营业执照的非法人经济组织。集团公司内各单位的业务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或擅自以其他单位、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严禁其他公司或个人所办各类企业以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4、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5、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国家或省已经发布示范文本的,应当采用合同示范文本。销售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外协部门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加工定做、承揽合同文本对外签订合同;供应、设备、基建部门外出采购尽可能采用统一的购销合同文本。如果没有合同示范文本,应当参照类似的示范文本。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时,可以根据所订合同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补充约定。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公司合同管理员统一购买或定制。

6、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

7、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8、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9、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臵、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10、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管辖地,并力求选择本公司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

11、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

12、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 合同专用章的申请人必须是有权对外签订合同的部门和分公司。 ? 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归口管理。合同管理机构负责申请报告的审批、合同专用章的登记、留样、发放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 合同专用章的刻制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如发现有此类行为的发生,追究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凡需刻制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必须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由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同时按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用途提供合同专用章刻制的数量、要求和样章草图,交合同管理机构审查后统一办理。

? 凡持有合同专用章的部门和分公司,应做到合法使用、专人保管。技术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保管,如遇工作需要,需携带外出,应事先办理借用手续,用后立即归还。

?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 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发现利用合同专用章进行违法活动,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依法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 凡遇合同专用章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领导报告,并将本部门批示意见送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 凡遇合同专用章变更,需重新刻制,其申请程序与手续与新申请相同,原合同专用章交还合同管理机构统一处理。

? 各子公司自行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必须到合同管理机构留样备案。

13、订立依法应当办理批准、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特别程序的合同时,应当依法办理特别手续。

14、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二、合同履约管理

1、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合同的履行。合同承办单位、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其订立合同的履行。新任法定代表人应当继续履行前任法定代表人依法订立的合同。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3、接收标的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4、合同结算必须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对合法有效的合同,财务部门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对未经合法授权或超权限签订的合同,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5、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

对我方当事人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

我方当事人收到对方当事人通过邮递方式传送的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应当连同信封一并收存。通过邮递方式传送与合同有关的法律文书时,必须使用挂号信函,并保存邮局收据、回执备案。

6、合同管理员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对方当事人作为款物接收人而要求变更接收人时,必须有书面变更协议。严禁未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材料而凭口头约定向已变更的接收人发货或付款。

3、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4、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5、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客户授信与年审评价制度

1、合同管理机构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信息,对客户实行分级管理,将客户的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级,分别制订不同信用等级所对应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折扣。

2、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建立每位客户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电话、信用标准(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要求的最低标准)、信用等级内容的表单,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3、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信函等表格;受理客户信用申请;采用对客户进行走访、调查、向有关部门收集客户资信状况资料等方式掌握客户信息,填写客户调查表,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报主管副总审批后,确定信用等级,并及时回复客户。

4、对客户实行跟踪管理,补充客户信用信息,每年末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的年审评价报告,并根据年审报告及时调整客户信用等级与授信额度。

5、对延迟付清款物的客户,视情节轻重给予信用等级的降级处理;对恶意拖欠款物的客户授信额度为0,要求采用即时清结的方式或列入黑名单,拒绝业务往来。

6、各业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客户信息并向合同管理机构反馈;合同管理机构应定期将客户信用状况评价结果反馈公司各相关部门。

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合同档案。档案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 谈判记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审及批准文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的职务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 我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 对方当事人的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和主体资格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 双方签订或履行合同的往来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等书面材料和视听材料;

◆ 登记、见证、鉴证、公证等文书资料;

◆ 合同正本、副本及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 标的验收记录;

◆ 交接、收付标的、款项的原始凭证复印件。

2、公司所有合同都必须按部门编号。合同管理员负责建立和保存合同管理台帐。

3、合同承办人办理完毕签订、变更、履行及解除合同的各项手续后一个月内,应将合同档案资料移交合同管理员。

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档案资料核实后一个月内移交档案室归档。

4、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和七月十日前将本公司管辖范围内上年度和本年度上半年的合同统计报表报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各公司及部门应于每年的一月十日前将管辖范围内上一年度合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报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机构。

5、建立完整的客户信用资料,包括客户信用申请表、客户调查表、客户信用审批表、回复客户的标准函、客户信用表单、授信资料、年审评价报告等,并附客户概况、付款习惯、财务状况、商账追讨记录、往来银行、经营状况等调查原始资料。

6、客户信用档案的查阅需填写查阅申请单标明查阅人、查阅客户名称、查阅用途,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借阅时间、归还日期。信用档案的缺失以及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泄漏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7、配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数据库检索服务的能力和经验的人员专职档案管理员。

8、档案管理员必须经过企业信用管理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收账款与商账追收管理制度

1、建立应收账款帐目,明确应收货款,分期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数额、期限、应付款人等内容。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分级表,将应收账款按账龄分为合同期内、进入预警期内、到期、逾期、进入最后通牒期,进入专业追账期、付诸法律期和坏账期八级,制订相应的催收措施。

3、对应收账款加强日常监督,根据实际情况每周或每月打印出会计账上全部接近到期的应收账款记录进行分析和诊断,对每笔账款作出处理意见。

4、制订商账(逾期应收账款)追收办法,培训催收、追收人员。 5、设计商账追收工作流程,包括内勤提示、外勤催收、委托专业信用管理公司追收、法律诉讼。商账追收程序一般应包括下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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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1、对方发生失信违法行为,可酌情采取下列措施:

? 取消赊销条件;

? 停止供货;

? 取消供货资格;

? 诉诸法律。

2、本企业发生失信违法行为的可能表现形式与纠正措施:

表现形式:

? 个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并违约或骗取款物;

? 产品合格率未达标;

? 拖欠货款;

? 其他。

纠正措施:及时书面告知对方,说明原由;依法赔偿对方损失;撤消过错当事人的职务、开除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合同纠纷处理

? 发生合同纠纷,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立即报告分管领导或法定代表人,并通报合同管理机构,提供材料。

? 为解决合同纠纷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和期间内进行。

? 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承办部门、人员应配合好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参加仲裁或诉讼。

? 发现对方当事人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时,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 合同发生纠纷后,需要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的,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代理人参与处理纠纷。

? 解决合同纠纷的申请书、起诉书、答辩书、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裁定书、判决书的副本或正本复印件,自发出或收到之日起十日内,由承办人送交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 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于可能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

全。

? 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当依法采取一切措施,积极收集、整理有关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应当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 向法院提供原始证据时,必须先行复制,并请求法院的承办人员出具证据收执。

? 在涉及合同纠纷的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中,行使可能引起国有资产流失的处分权时,应当报请有关部门公司批准。

质量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各种质量管理制度,以促进项目的质量管理。下面将介绍部分管理制度。

一、技术质量责任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该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其包括一系列小的管理性制度,相关制度主要有:

●图纸自审制度;

●图纸会审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核定制度;

●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技术复核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总结;

●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1、图纸自审制度

(1)图纸自审相关规定

● 图纸自审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组织。

●接到图纸后,项目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 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 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臵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臵(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 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 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2、图纸会审制度

(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5)会审内容

● 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 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 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 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 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

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 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 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 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 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6)会审程序

● 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 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 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7)会审记录内容

● 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 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 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8)会审记录内容: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问题、存在矛盾、由设计予以答

复修改的事宜(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 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 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 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盖章后生效。

(9)会审记录的发送

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10)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 建设单位(业主)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

● 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或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3、原材料、构配件的试验和检测制度

凡进入工地的原材料和构配件,必须先检查合格证,再按有关要求取样复验,合格者方可使用。严禁不合格的原材料的构配件进场。

4、质量岗位制度

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班组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必须进行自检和互检,并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没有自检,互检或自检互检不合格者,专职质量检查员不予核验质量等级,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质量预控制

(1)认真进行图纸会审,提前发现和纠正图纸中的问题。

(2)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开始前,逐级进行技术交底。

(3) 对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从技术方面就制定出质量保证控制要点。

6、 质量跟踪检查制

施工现场设专业质量检查员,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操作工人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对策,达到以预防为主的目的。

7、 样板引路制度

装饰工程的重要分部工程,大面积施工前要做出样板,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后,才可大面积施工。同时,组织施工人员观摩样板,让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做到心中有数。

8、质量评定程序

质量评定程序是为了解决多工种多家单位同一场地多工序施工质量责任问题的有效管理控制手段,鉴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评定程序将会在管理中起到独到的作用:

(1)工序交接评定程序

无论是同一单位还是多家单位之间,每道工序完成后由各专业班组或分包单位、项目部会同业主共同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只有每道工序完工后组织交接评定,才能保证整体完工后符合质量标准。

(2)专业交接评定程序

牵涉到前后专业衔接的工程部位,只有各专业主管人经过核验,认定每一专业的工作全部按质完成,进行会签后才能进行下一个专业的施工。

(3)工作面交接评定程序

由于工程由多家单位施工,几个单位在同一工作面上施工不易管理而产生质量破坏,责任却难以分清。为解决这一问题,特建立的中间交接验收程序。某一专业班组或分包单位完成某区域的工作,由项目部主持进行上下两道工序的交接,会签认可后,下道工序分包单位开始施工并负责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

9、 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满足工程质量的可溯性,项目部将按照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在质量管理过程中留下详尽的包含材料证明和检验报告、工程验收等证件,质量管理过程中的行文,以及照片和实物资料供业主及其他各方调用。此方面的工作将由质量工程师总协调。

(1)本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执行公司管理标准,自觉执行"质量第一"的方针,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2)执行规范、规程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JGJ73-91

《电气装臵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面与接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9-8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3)质量以预控为主,要求施工班组严格执行上述规范、规程,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除交底清楚外,还必须经常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造成返工浪费。

(4)班组长审核图纸、熟悉图纸要认真、细致,只有自己吃透指挥才正确,同时遇有图纸与实际施工有矛盾时必须及时提请总承包单位、建设方、设计单位商议,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法,并签证认可。

(5)总公司质量部门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协助项目部共同把项目管理好。

(6)质量工程师除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外还要对材料的质量加以监督,要检查产品的合格证、质保书是否齐全,对材料设备外观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10、 物资检验规定

(1)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帐。

(2)所有进场物资如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分包单位必须随材料进场向项目部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向监理报验。

(4)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经过检验、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避免误用不合格的材料。

(5)对不合格的物资,坚决要求不准进场,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和材料去向。对不合格材料和处理,应建立台帐。

11、 过程检验及报验规定

(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应严格按工艺标准要求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质量自检,填写自检记录。

(3)分部分项(工序)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组织自检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不合格的分项、工序,不经返修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分项工程或工序达到合格后,填好报验单,报项目部责任工程师复查验收,报验单附自检、交接检记录、隐检记录、预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

料。

(5)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查各道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不移交。

(6)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操作者及时整改。

12、 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的规定

(1)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汇报,由项目部会同总承包单位、业主、设计院、监理制定处理方案。施工班组或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将处理结果报项目部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应重新处理,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及时报项目部,由项目部上报质检站。

(3)出现质量事故,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者、事故的经过。对责任者进行严格处理,不得讲情面,说人情,包庇责任者。

13、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照国家质量验评规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不得闭门造车。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各专业班组及分包单位组织自检评定,报项目部进行核定,主要分部分项由公司质安部核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项目部专职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过程中出现不合格,由专职质检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

劳动用工制度

1、目的: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用人环境,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人才队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臵,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

2、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劳动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

3、员工人事手续的办理:

(1)招聘手续

综合管理部负责办理人员招聘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需要,确定需招聘人员的条件及标准,填写《部门人才需求申请表》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提交经理办公会研究。

部门内部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可由部门独自开展招聘工作,聘用后各部门负责人应将被聘人名单报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查求职登记,进行初次筛选。

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测试,相关部门参与面试和测试工作,公司根据面试和测试的结果决定是否录用。

综合管理部向被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

(2)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

被聘人员携带照片两张、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到,并填写员工履历表,综合管理部将职称证原件及其它证件复印件纳入档案管理,未将职称证原件纳入人事档案管理的,不享受职称补贴。

签订《劳动合同》

被聘人员到综合管理部参加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由综合管理部开具<<上岗通知单>>。

被聘人员持<<上岗通知单>>到所聘部门报到。

(3)试用、转正及待遇

公司从社会招聘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需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如试用合格,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

受正式员工待遇。

公司录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有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如试用合格,公司予以转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各部门从社会招聘的临时工作人员待遇由各部门依据公司制定的临时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制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公司招聘的特殊人才,不受岗位限制,其试用期及薪金待遇由经理办公会决定。

(4)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公司聘用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

●未经公司同意,从事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本人: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经公司同意。

经公司培训的员工非经公司同意,自享受公司最后一次培训起,在公司工作三年以内不得辞职,如三年内辞职,应担负公司为其支付的所有培训费及其他费用。员工自最后一次培训起工作不满三年,但合同期满的,如公司希望续签合同,而员工不再续签的,应从其责任金中扣除其培训费,不足部分由其另行交纳。

售后服务制度

一、工程移交

工程竣工后,在移交前,派出专职保卫人员看管,确保合同项目内容完整无缺。

工程移交前进行必要的清洁卫生,做到干净、整齐,满足业主投入使用的要求。

二、保养期内质量保证承诺

保修期时间:以业主招标文件要求时间或者双方协商养护时间为准。 保修期时间内,在接到业主的有关质量的投诉后,在24小时内作出合理的回应。

三、保养期内质量保证措施

1、向业主发送保修卡(保修证书)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周内,我公司将向业主发送质量保修卡(保修书),主要内容有:工程概况、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时间、保修说明〃保修情况记录,同时,我公司还将指定保修联系人、地址、电话等。

2、检查维修和验收

在保修期内,我公司如收到业主的通知,则立即由指定保修联系人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会同业主一同进行鉴定,对由我公司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我公司将马上制定维修方案,并由指定保修联系人组织人员在三天内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后再会同业主一起验收,并在

保修卡上填写好维修情况记录。

3、定期进行工程回访

我公司组织技术、质量、水电等有关人员定期对工程进行回访,通过对工地的实地查看,开座谈会、征求业主意见的形式对工程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并认真作好回访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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