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保洁合同

开荒保洁服务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系【】诺诚国际广场(下称“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乙方为清洁服务专业机构。为做好本项目物业开荒保洁,树立项目良好形象,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约定区域提供开荒保洁服务(下称“开荒服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经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  服务期限

本合同项下开荒服务期限暂定自【】年【】月【】日起,至乙方开荒保洁工作完成、甲方验收并确认合格之日止。服务开始时间最终以甲方通知为准;截止时间应不晚于【】年【】月【】日。

二、  服务范围包括本项目如下区域:

1.        楼层公共区域、办公区,包括但不限于天然花岗岩地面、其它地面、墙面、背景音乐喇叭、玻璃、踢脚线/板、指示牌、服务台、工作台、设备用房、消防栓箱、天花、风口格栅、灯饰、防火门、门、窗、不锈钢、消防栓、指示牌、报警铃、地毯等。

2.         电梯轿厢,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及照明、内壁、门、框、按钮板、门槽、地面等。

3.     消防疏散通道,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面、风口、扶手、指示牌、玻璃窗、天花灯等。

4.     室外广场,包括但不限于广场地面、各种灯具、各类广告灯箱、服务亭、各种标识、成品座椅、背景音乐喇叭、垃圾桶、绿地、花池、树池、水景观、小品及旗杆、窨井盖、雨水井盖、各种配套设施等。

5.     地下停车场及各类设备用房,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棚面、日光灯、各种管道、烟感、温感、喷淋、背景音乐喇叭、通讯信号加强装置、风口、柱面、墙面、壁灯、手报、消防栓、门、踢脚线/板、交通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地面、窨井盖、洗手间、各种标识、变电所、库房、风机房、楼梯间、垃圾房、控制室、办公区、收费亭、道闸机、地下车库内候梯厅及消防通道等。

6.     外墙:外墙玻璃、外墙面(涂料、石材)、铝材面无尘土、无水迹、无建筑性残留物(如水泥、涂料、胶迹等)。

7.     其他区域:【】。

三、  服务标准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列明标准提供开荒服务;如有附件未明确事项,应按不低于通常开荒保洁要求的标准执行。

四、  履约保证金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人民币【】万圆整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妥善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担保。

2.     如发生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金或违约金,该等扣除金额将视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或违约金。乙方应在甲方扣款后2个工作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3.     甲方在与乙方结算付清开荒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计息);乙方应同时退还甲方履约保证金收据原件。

五、  开荒服务费

1.     本合同项下开荒服务费为人民币【】圆整(¥【】)。

       该开荒服务费总价固定包干,不因任何原因(包括约定作业面积误差、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或社保交费基数上调、人员配置增加、设备配置调整等)调增,其中已包含乙方人员成本、管理费、物料费、设备使用及折旧费、税金及保险、乙方利润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开荒服务向乙方或第三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开荒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确认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开荒服务费。

乙方收款帐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 户 行:【】

帐    号:【】

甲方向以上帐户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付款义务。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区域及服务内容之外的保洁服务,经双方书面确认新增范围和工作量后,甲、乙双方按【】元/人·日的包干费用标准,在新增服务完成、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结算新增服务相应费用。

六、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无偿提供乙方开荒服务涉及水、电。

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一间休息室,供乙方储物和人员工作间歇休息使用(休息室位置、面积由甲方确定)。

       前述休息室仅限用于存放乙方现场工作必需设备设施、工具、药剂、耗材,或作为乙方调配人员、部署工作和人员休息的场所,不得作为乙方人员住宿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或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得改作他用。乙方自行负责保管休息室内存放物品。

       甲方不为乙方人员提供住宿场所。

3.     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开荒服务给予必要配合。如乙方要求给予合理协助,或提出合理建议,甲方认可后给予全力支持。

4.     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开荒服务计划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修改意见。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开荒服务全过程(包括乙方作业方案及作业指导书、人员组织、服务质量、使用设备、耗材等)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可直接要求纠正或通知乙方处理,乙方应立即予以纠正处理。

6.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驻场人员签到簿,核查乙方开荒服务人员数量。甲方有权对乙方开荒服务人员进行检查考评。甲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限期予以调换。

7.     甲方应要求甲方员工自觉维护本项目的清洁卫生及乙方劳动成果,并应对有损本项目清洁卫生之不当行为予以制止或纠正。

8.     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开荒服务费。

9.     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委托给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即【】代为行使和履行,无需再通知乙方,乙方对此予以接受且无异议。

10.    甲方不因签署、执行本合同及对乙方人员实施现场监管而与乙方人员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也不因此代乙方对其人员承担任何责任。

七、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作为专业保洁服务机构,保证其具有承揽本合同项下业务的合法资格,并已对本项目开荒服务内容及工作量有充分认识,并已就人员、设施设备、物料等做好充足准备。

2.     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参加甲方组织召开的拓荒工作准备会议,并向甲方汇报工作准备情况。

3.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交开荒服务计划书。开荒服务计划书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严格遵照作业。

       乙方应在进场开荒15个日历日前,向甲方提供其将用于本合同项下开荒服务的设备清单及实物图片,并在进场开荒3个日历天前,向甲方提供全部进场作业人员名单。

4.     乙方保证派驻本项目现场的服务人员数量,每天不少于【】人,且其派驻服务人员均经过岗前培训,包括职业道德、技能及工作规范(含安全操作规范)等。

5.     乙方应对其派驻服务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派驻服务人员熟悉并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本项目内环境和秩序,爱护财物,注意言行举止,讲究礼貌礼节。如发现并查实乙方服务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应严肃处理,立即更换人员;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限内予以赔偿。

6.     乙方应选派一名驻场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排、督导本项目每日/项开荒服务,巡检现场开荒情况,及时做好工作记录,并负责日常联系甲方主管负责人和进行工作汇报。

7.     乙方确保合法用工,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自行承担乙方派驻项目经理及服务人员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劳保福利、各项保险(含社保等)等费用,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案。

8.     乙方确保现场作业安全规范,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损害。如乙方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或乙方工作造成他人损害,乙方应予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其人员涉及劳动纠纷,均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乙方处理劳动纠纷等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9.     乙方应在开荒服务中维护本项目设施设备完好。如因乙方或其人员原因造成设施设备等物品损坏、丢失或经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或其人员不得使用本项目内非乙方所有的任何设施、设备。

10.    乙方确保其服务人员遵守甲方有关库房管理规定,妥善使用休息室。

11.    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乙方应在最短时间内配合甲方工作,包括提供充足人员与设备,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调遣等。

12.    乙方应为本项目开荒保洁配备【】台高压水枪(【】牌或甲方认可的同档次品牌,压力达到【】帕,具备冷、热水功能),以及【】台洗地机。乙方服务期间,该等设备应持续留在本项目现场,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不得撤离。

13.    乙方应保证其员工在执行开荒服务工作时配合甲方整体安排,依照甲方主管人员的指示行事,并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开荒保洁工作。

八、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开荒服务(包括未通过甲方验收返工等情况),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开荒服务费总额2%的违约金。

2.     如乙方派驻本项目服务的单日人数未达到合同约定人数,但超过约定人数90%(含)的,乙方应按不足人数和200元/人·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不足合同约定人数90%的,乙方应按不足人数和500元/人·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经甲方指出,仍未按甲方要求限期纠正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开荒服务费总额1%的违约金。

4.     发生如下情况,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1)  乙方单日派驻服务人员不足约定人数80%,或单日不足约定人数90%的情况累计达到三日。

(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乙方将开荒服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3)  乙方作业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4)  乙方逾期完成开荒服务超过5个日历日。

5.     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导致提前终止(包括守约方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况),违约方除按照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开荒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6.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差额部分予以补偿并使甲方免受损失。

7.     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乙方均应按甲方要求限期撤走全部人员和设备,否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开荒服务费总额的1%的滞留违约金。

8.     本合同项下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及乙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9.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

九、  禁止商业贿赂条款

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商业贿赂,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2.     本合同项下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一个或多个甲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礼品券、优惠券、置业、礼品、馈赠、借款、担保、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不正当利益。

3.     若甲方或其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或其工作人员给予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提供相关证据。甲方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并为乙方严格保密。

4.     若发现乙方或其工作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终止与乙方正在进行的一切合作(如有);乙方应按甲方查明的行贿金额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依法对乙方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冻结所有应付款,向法院诉请赔偿经济及商誉损失等。乙方将被列入甲方及其所属金大地集团的黑名单,永不合作。

十、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 通知

本合同正文首页抬头载明地址等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如改变其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按照本合同载明联系方式通知一方,视为该通知已有效送达。

十二、 其他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就本项目开荒服务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均应视为乙方向甲方做出的单方承诺。如若该等文件资料内容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或旨在减轻或免除乙方合同责任时,应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     本合同的签署不产生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代理关系,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第三方产生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本合同附件《开荒保洁服务工作标准及检查方法》构成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生效;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开荒保洁服务工作标准及检查方法


附件二、保洁开荒设备配置计划

(以下该三项配置为完成本项目作业的最低配置不等于全部)

1、  内场、外场及地下车库开荒清洁设备配置

2、  内场、外场及地下车库工具、低值易耗品开荒使用配置

3、内场、外场开荒清洁剂使用配置


附件三:

新地MALL开荒人员签到表

保洁公司主管:                    保洁主管:

附件四、现场增加人工签证确认单

现场签证确认单

说明:1、现场签证仅限于招标开荒总人数以外增加用工量的确认,在开荒人数以内的不

予认可。

2、本表至少三份原件,分别由保洁公司、各公司和区域财务部各留存一份原件

 

第二篇:保洁合同

一、校园保洁范围

1、房屋外的所有校内区域。

2、房屋内具体如下:

图书馆:房间外所有区域(含地面、天花板、墙面、玻璃窗、扶手、外伸平台。下同),卫生间。另外考务室和电子阅览室根据学校通知打扫。

教学楼:除教室及其对出的走廊以外的所有区域。教学楼会议室根据学校通知打扫。

体艺楼:除房间内的所有区域,卫生间。

科技楼:除房间内的所有区域,卫生间。

行政楼:除房间内的所有区域,卫生间,校级领导办公室。另外学校行政会议室根据学校通知打扫。

二、校园保洁要求

1、厕所卫生及厕所门口盥洗间要求每天清洁2次。做到马桶及小便池无污渍,台盆无积渍,地面干净,厕所门外地面干燥、2米外没有明显的臭味。 2、楼梯和走廊的地面要求每日拖1次,玻璃窗和扶手每周至少擦洗1次,外伸平台每周打扫1次,做到地面清洁、门窗(玻璃、窗框、窗台)、扶手、栏杆及各种设施外表(灭火器、消防栓箱子、垃圾桶等)明净光洁,目视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

3、室外道路每天清扫1次,至少1 人专职室外巡视保洁,做好场地保洁。(其中道路每天上午7:30前清扫完成)。

4、校级领导办公室每天早晨清洁1次。 桌、椅、沙发、柜子等整齐干净,目视无灰尘、水迹、污迹、斑点,无乱画、乱刻,清洗后白纸巾表面擦拭基本不被污染;

5、垃圾房每周用消毒液清洗1次,学校卫生工具间每天整理1次。

6、保洁工在校上班时间一般为:早上6:30起。

7、除自己带入的物品外,清洁工不得擅自将校内任何物品带出校园。

8、如遇上级检查和学校重大活动,需要加派人员,服从学校安排,做好全面打扫工作。

乙方在全天整体全面清洁以外要实行流动保洁,随时清扫责任范围内区域各处废物或垃圾,确保整个校园干净整洁。

绣湖中学校园卫生承包协议书

甲方:建设社区

乙方:

一、 甲方将绣湖中学校内的卫生保洁工作承包给乙方负责,范围与要求见附页。

二、 乙方达不到甲方的保洁要求,甲方先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仍整改不到位,甲方有权在付给乙方的月承包款中每次扣除100元,乙方保洁工作明显达不到本协议及附页要求的,或未经甲方允许把学校财物带出校园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承包协议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 乙方派出的保洁员男女不限,人员要固定5人(事先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管理员和保洁员的有关材料),管理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其他人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品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

勤快,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服装整洁,管理人员要有通讯工具。

四、

五、

六、 承包期内,乙方要注意自身安全,工作时意外受伤医药费自负。 承包期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包期内,甲方在每月10日左右,付给乙方承包款 元(承包总金额 元整),余款到承包期满后所有承包款一次结清。甲方向乙方提供校内房屋一间,供保洁员休息和堆放工具用,蚊香、樟脑丸、灭鼠、灭蟑螂、洗衣粉等清洁及除四害的材料由协商后由甲方限额提供。

七、 承包期内,甲方积极协助乙方督促全体师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倒垃圾,发现厕所设施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汇报。

八、 双方代表签字后该协议生效。

甲方代表:

2011.1.19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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